說來慚愧,首次接觸《紅樓夢》文本,還是要到中學時代學習了課文《葫蘆僧亂判葫蘆案》。那正是年少氣盛、充滿幻想的時代,最愛看《水滸傳》《三國演義》《七俠五義》等描寫英雄豪俠的作品。記得剛拿到新教材,看到目錄上這個標題,自然是“非常激動”的抱著包大人“晝審陽、夜審陰”的公正嚴明、公孫先生運籌帷幄的自信瀟灑、“御貓五鼠”除暴安良的豪情壯志的期待,迫不及待的享受這份精神大餐。然而結果自然是相當?shù)氖⑹?、失悔的。總是覺得門子的那段話為什么就不能成為賈雨村剛正不阿、不畏強權、秉公執(zhí)法、明鏡高懸的反襯?總是認為馮淵的冤屈必然會在閻羅殿前得以昭雪,結局必然是薛蟠被打入十八層地獄永世不得翻身,而馮淵則還陽人間與英蓮有情人終成眷屬;總是期待在關鍵時刻展昭白玉堂能躍然紙上,憑借一身武藝與浩然正氣殺盡人間惡霸,讓讀者酣暢淋漓……
然而一切都沒有發(fā)生,因為這才是“真實”!多年以后,再次讀起這段文字,才漸漸感嘆起自己當年的年幼無知;再過若干年,當我走上講臺向大學生們介紹這段“公案”時,竟不知不覺的從另一個相對的角度思考了起來……
一、讀者為什么同情馮淵?
我曾經(jīng)做過一項問卷調(diào)查,幾乎所有的樣本都期望英蓮和馮淵在一起。這也許是讀者的一種普遍的閱讀心理吧,然而我們是否應該再“多問一個為什么”:為什么大家普遍希望英蓮和馮淵在一起?我覺得還得進入文本,通過精讀文本來分析。
首先,本章題目是《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蘆僧亂判葫蘆案》,一個“女”,一個“郎”,外加兩人都是“薄命”,會給人一種“同是天涯淪落人”“本來就是天生的一對”的心理暗示,而被激發(fā)出來的同情心更會加深讀者的這種“期待”。
其次,從門子的介紹中可以看出兩人的出身是比較相似的。《紅樓夢》第一回對甄家的介紹是:“廟旁住著一家鄉(xiāng)宦……家中雖不甚富貴,然本地便也推他為望族了?!倍谒幕貙︸T淵出身的介紹是:“本地(金陵)一個小鄉(xiāng)紳之子……守著些薄產(chǎn)過日子?!币粋€鄉(xiāng)宦,一個鄉(xiāng)紳,且當英蓮遇見馮淵時,兩家又都到了家道中落的境地,真可謂“門當戶對”,恰恰是這種傳統(tǒng)心理,導致讀者都希望兩人結合。
再次,從薛蟠和馮淵的人格對比中,讀者們認為英蓮跟了馮淵會過上比較好的日子。第四回門子說道:“這薛公子原是早已擇定日子上京去的,頭起身兩日前,就偶然遇見這丫頭,意欲買了就進京的……”可以看出薛蟠是“半路殺出的程咬金”,他身邊美女如云、并沒有對英蓮用情,只是貪其色,只為滿足其新鮮感而已;更重要的是“買了就進京的”充分顯示出薛蟠對英蓮的輕視、隨意;而后來指使家奴打死馮淵自然不是因為愛情,只不過是礙于其面子。反觀馮淵,雖然之前“酷愛男風,最厭女子”,然而一旦遇見英蓮“便一眼看上了這丫頭,立意買來做妾,立誓再也不交接男子,也不再娶第二個了,所以三日后方過門……”足見其誠意、對英蓮的鐘情和珍重。那么讀者自然會得出這樣一個結論:薛蟠對英蓮只是玩玩,多一個不多,只是一陣新鮮勁;而馮淵則會真心對英蓮好并且專一,雖然“豐年好大雪”,但英蓮只有嫁給馮淵才會得到真正的幸福,因為英蓮是他的唯一。
最后,同情弱者是人們的基本心理。馮淵、薛蟠、英蓮在這場“爭奪”中的遭遇和結局,使得讀者幾乎一邊倒的站在了馮淵了立場。因為薛蟠的面子是建立在英蓮的貞潔、幸福、生命;馮淵改過自新的機會、幸福、生命以及馮家的香火之上的。
二、馮淵真的值得同情嗎?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一個“酷愛男風、最厭女子”的“浪蕩公子”,一見鐘情后能立馬痛改前非,浪子回頭,自然應該得到肯定和支持,但是可信嗎?誰能保證這不是年輕人一時興起的口無遮攔?多年養(yǎng)成的習慣是一刻間能夠徹底改變的嗎?馮淵的這個“決心”是不是建立在沖動之上的“言過其實”呢?此其一。
其二,馮淵是要將英蓮“立意買來做妾”,并且“也不再娶第二個了”。那其妻何在呢?若其有妻,英蓮不就是其娶的“第二個”嗎;若尚無妻室,莫非是要英蓮“曲線救國”,先做妾,等生了一兒半女,母以子貴,在行扶正?這現(xiàn)實嗎?萬一英蓮生不出來,結局又將如何呢?
試看:英蓮如果跟了馮淵,結局真是確定嗎?生活穩(wěn)定嗎?馮淵的誓言恰恰反映出他的第一個幼稚。
馮淵的第二個幼稚表現(xiàn)在向拐子交付定金后,居然還要“托拐子幫他‘保管’英蓮三天”。先不論這樁交易是否合法,馮淵居然去信任一個拐子,足見其毫無社會經(jīng)驗?。〒Q了我,至少得把英蓮托付給信得過的弟兄,哪怕是外面租個宅子,安排個下人照顧三天也總比讓拐子托管強)而這恰恰是馮淵最致命的錯誤!試問:英蓮如果跟了這個毫無社會經(jīng)驗的“青頭鬼”,會有保障嗎?
薛蟠是金陵一霸,馮淵自然是深知的,一個“過氣的小少爺”居然去和蠻不講理的“小霸王”明著去爭女子,是不是太不自量力、太沒有自知之明、也太沒有心機智慧啦?馮淵死的并不壯烈,充其量不過是魯莽、迂腐而已。這便是其第三個幼稚。試想:如果英蓮跟了馮淵,會有安全感嗎?
結論就是英蓮如果跟了馮淵,除非不遇到事,否則不會平安,因為馮淵太幼稚、太不靠譜。
三、賈雨村應該承擔怎樣的責任?
多年來,讀者一直是批判賈雨村的。但大多是批判其“徇私枉法”,我覺得這多少有點“站著說話不腰疼”的嫌疑。《紅樓夢》第二回寫到:
雖才干優(yōu)長,未免有些貪酷之弊;且又恃才侮上,那些官員皆側目而視。不上一年,便被上司尋了個空隙,作成一本,參他“生情狡猾,擅纂禮儀,且沽清正之名,而暗結虎狼之屬,致使地方多事,民命不堪”等語。龍顏大怒,即批革職。該部文書一到,本府官員無不喜悅。
可以看出,賈雨村是經(jīng)歷過一次跌宕的,雖然遭貶的原因眾多,但除了得罪上司這一項不能明說的根本原因之外,其他凡是拿的上臺面的均為深文周納、羅織誣陷。而此番沉浮則讓賈雨村深刻明白了當時官場的邏輯。那么在當時的環(huán)境下,賈雨村又能做到些什么?
首先,“發(fā)簽差公人立刻將兇犯族中人拿來拷問,令他們實供藏在何處,一面再動海捕文書?!闭孢@么做,會有什么效果?且不論公人是否會與兇犯族人暗通,就算族人實供藏處,僅憑小小四品金陵府區(qū)區(qū)一紙文書,能將兇犯拘捕歸案嗎?薛蟠當下何處?京城!金陵衙役有跨境到京城拘捕兇犯的執(zhí)法權力嗎?京城各衙門老爺會指示的手下捕快積極配合拘捕薛蟠嗎?能節(jié)制金陵知府的本省道臺、臬臺、藩臺、撫臺、制臺甚至京城的刑、寺、御各部衙官,那個不能以各種暗示、各種理由、各種方法明的暗的讓雨村自己知難而退,使此案不了了之?如果雨村還不識相,硬要秉公執(zhí)法,他的上司就不能夠通過“合法途徑”撤銷其海捕文書,然后也“到底尋了他個不是,遠遠地充發(fā)了他才罷”?我想這時的賈雨村不會不在聽了門子的“情報”后,認真的“沙盤推演”一番。
其次,賈雨村當時有什么資源?他有一直支持他的皇帝做靠山嗎?他有視其為朝廷支柱、國之棟梁的高層統(tǒng)治者的鼎力相助嗎?沒有,他背后只有一個與薛家沾親帶故的賈政;他有運籌帷幄、出謀劃策的精明師爺能在關鍵時刻為其獻上錦囊妙計嗎?沒有,他身邊只有一個世故圓滑又精于鉆營的門子;他有那些俠肝義膽的江湖豪杰為其執(zhí)行特殊任務,將棘手的案子做成既成事實,并在其遭遇不測、深陷為難之際能夠勇闖虎穴龍?zhí)?、拼死相救嗎?沒有,他只有一班普通的衙役;他有廣泛的群眾基礎,能在其遭遇不公時群情激憤,上萬民書、進京告御狀來獲得圣裁嗎?沒有,他剛復任,還沒來得及給百姓做第一件實事,他甚至連一個賢內(nèi)助都沒有,唯一得意的只是一個陰錯陽差的嬌杏……那么雨村又能做到什么呢?
第三,請那些只會批評雨村“徇私枉法”的噴子們自己去做一回賈雨村,看看他們又能在當時的政治環(huán)境中對此案審出個怎樣的子丑寅卯來?
最后,我認為:賈雨村并不可原諒,甄英蓮也并非只能嫁給馮淵或薛蟠。如果說賈雨村放過薛蟠實在是出于無奈,那么他沒有實現(xiàn)報答甄士隱的誓言、照顧好英蓮,才是真正的無恥!賈雨村完全有機會向賈政修書一封,道明其經(jīng)歷原委,請求賈政去做薛家的工作,將英蓮交還自己當女兒養(yǎng)活,一則救英蓮于火坑之中,二來也報答士隱的雪中送碳之恩。然而賈雨村并沒有這么做,足見其忘恩負義之極!
以下便是結合了生活實際而非基于無邊漫想的閱讀體會:1、馮淵完全是咎由自?。?、英蓮嫁給馮淵并非最佳出路;3、賈雨村辜負甄士隱最不可饒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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