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既然有如此至高無上的地位,而祖又是男性的,那么,祖廟一立,則天下定矣。男尊女卑,大體上已成定局。
剩下的,便是解決男人們之間的分配問題。
事實上,在任何自然形成的群體中,雄性的嫉妒都是一個讓人頭疼的問題。恩格斯說過,埃斯潘納斯的《論動物的社會》一書“非常清楚地說明了,雄性在交尾期內(nèi)的嫉妒是怎樣削弱或者瓦解任何共同生活的群”。但是,動物的事情要相對好辦一些。因為動物的性關(guān)系要受季節(jié)的限制。除長臂猿外,大多數(shù)野生動物都只有在雌性發(fā)情時才交配,因此它們雄性之間雖然也會嫉妒,但交尾期一過,又會握手言歡,和好如初,以待來年。再說,雄性動物在爭奪異性時,雖然也免不了大打出手,但也相當(dāng)“紳士風(fēng)度”。只要把對方打敗趕走,也就不再追究。所以,對于動物的群體來說,雄性的嫉妒雖然也會產(chǎn)生破壞力,但力量也有限。
人類的情況就不同了。
首先,人類的性生活不受季節(jié)的限制。一年四季,日日月月,男人都有性的要求,女人也隨時都能接受性。如果不合理解決每個男性的性欲問題,任其爭奪,則無異于將整個群體每天都置于內(nèi)部瓦解的危險之中。
其次,人類的占有欲特別強。有些動物,比方說長臂猿,并沒有那么好色。只要有一位“太太”,便已使它心滿意足了。有些動物,雖然“妻妾成群”,但它們的王位,卻必須輪流坐莊。一旦下臺,也只好自認(rèn)倒霉。人卻不一樣。一方面,男人總是希望占有的女人越多越好;另方面,又希望一旦占有,就霸住不放。中國古代的那些帝王,便是典型。
再者,人與人之間的斗爭,比動物嚴(yán)重得多。人斗人,往往不止于趕走對方,而是要“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腳”,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因此爭端一開,往小里說,可能會導(dǎo)致謀殺(奸夫謀殺親夫之事層出不窮);往大里說,弄不好就會爆發(fā)戰(zhàn)爭(如爭奪海倫之特洛伊戰(zhàn)爭)。一旦如此,則后果堪虞。
因此,對異性的爭奪,是一個健全社會必須合理解決的問題。更何況,爺兒們要爭奪的,遠(yuǎn)遠(yuǎn)不止于女人,還有食物、財富、榮譽和權(quán)力。
應(yīng)該承認(rèn),爭奪是男人的天性,而且未必就是壞事,比方說,球場上的爭奪就很好。只不過,我們一般不把它叫“爭奪”,而叫“競爭”罷了。甚至戰(zhàn)爭,也不能簡單地說就是壞事,如果沒有過去的戰(zhàn)爭,人類歷史的發(fā)展也許就會緩慢得多。至少我們可以肯定,如果所有的男人都不去爭,不去奪,都不爭強好勝、雄心勃勃,而是疲疲沓沓、懶懶散散,那又成何體統(tǒng)。
然而,人類的群體又經(jīng)不起折騰。
人類可以說是世界上最具有群體性的動物。一方面,人的自然能力較許多動物為弱。他力大不如牛,速快不如馬,望遠(yuǎn)不如鷹,潛深不如魚。在惡劣的自然環(huán)境中生存,不要說在進攻方面遠(yuǎn)不是大型貓科動物的對手,甚至在防御方面也未必比某些食草動物靈光。另一方面,人類要實現(xiàn)的,又是“自然界中最偉大的進步”。這就正如恩格斯所說,必須“以群的聯(lián)合力量和集體行動來彌補個體自己能力的不足”。因此,群體絕不能瓦解,而一切瓦解群體的力量也都必須予以消除。
辦法也有兩個。
一種辦法是“堵”,即干脆禁止性生活,把男人和女人隔離開來,一視同仁地禁絕性關(guān)系。這在某些特殊時期(如戰(zhàn)爭時期)或某些特殊群體中是行得通的。比如,不少古代部落在作戰(zhàn)前都禁止性行為,斯巴達城邦和太平天國也實行過男女分隔制。但這種辦法,行得了一時,行不了永久。因為如果男女永遠(yuǎn)隔離,則孩子也無由出生,豈不要滅種亡國。
另一種辦法是“疏”。既讓所有的水都有地方流,又不讓它們亂流,或擠在一起,變成洪水。最好是讓所有的人都各有所得,各有所歸,按照不同的層次,得到不同的滿足,就像今天按照職位的高低領(lǐng)取工資津貼一樣。中國古代社會采取的是后一種辦法。在女人成了男人的附庸和占有對象后,中國古代社會決定把她們也像食品、財富和權(quán)力一樣,進行有計劃地分配。分配的依據(jù)就是“名”,分配的規(guī)則就是“禮”。最早規(guī)范著名和禮的,就是“宗法”。
宗法首先是一種中國特色的繼承制。它的核心,是一脈相承的父系血統(tǒng)。這一血統(tǒng)就像是一根接力棒,必須一代一代地傳下去。但是,這根接力棒,又不能大家一擁而上哄搶,否則就會天下大亂。所以,非事先法定一個“正宗”接棒人不可。
這個法,就是宗法。
宗法要解決的,就是血統(tǒng)的正宗繼承亦即“正統(tǒng)”的問題。正統(tǒng)只能獨一無二,其余都是旁門、別支、分流。那么,正宗接棒人從哪里產(chǎn)生呢?當(dāng)然是從交棒人的兒子當(dāng)中產(chǎn)生。交棒人如果只有一個兒子,則問題也就不成其為問題。但這種情況并不普遍,大家也不希望“一脈單傳”(風(fēng)險太大)。因此,在交棒人的兒子很多的情況下,就只能由其中地位最高的一個去接棒。這些候選人既然都是交棒人的兒子,則他們的地位當(dāng)然也就不能由父親的地位來定,而只能由他們母親的地位來定。
所以,盡管宗法制是一種以男性為中心、為男人的利益服務(wù)的制度,但是它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卻是要先確定女人的地位。也就是說,必須在父系家長所占有的眾多女性中,規(guī)定其中一個的地位,遠(yuǎn)遠(yuǎn)高于其他女性。這個地位最高者,必須是父系家長的正宗配偶,叫原配、正室、正房、正宮,也叫嫡配,或簡稱“嫡”。通常的稱呼,則是“妻”。
妻的兒子叫“嫡子”,妾的兒子叫“庶子”。嫡子和庶子,地位相差得遠(yuǎn)。嫡子當(dāng)中,地位最高的又是嫡長子,因為只有他,才是最正宗的接棒人。這樣推算下來,則地位最高的,就是“祖”的嫡長子。一般地說,他也就是“宗”。以他為首,由他的嫡長子、嫡長孫、嫡長曾孫、嫡長玄孫一直延續(xù)下去的這一系統(tǒng),就叫“大宗”。他弟弟們創(chuàng)立的系統(tǒng),則叫“小宗”。大宗小宗,地位也不一樣。大宗的嫡長子叫“宗子”。對大宗,他是家長;對小宗,他是族長。只有他,才能繼承始祖的爵位,并主持祖廟的祭祀。小宗既不能襲爵,也不能祭祖,因為他不是“嫡傳”,也不是“正宗”。
看來,即便是一祖之孫、一父之子,其地位也有高低貴賤之別。反倒是女孩子,因為不存在繼承權(quán)的問題,嫡庶長幼之別就沒有那么重要。對于她們來說,要緊的是自己娘家的門第和地位。娘家地位高,即便自己是庶出,嫁出去后也不怕當(dāng)不上正妻。如果娘家地位低,即便自己是嫡長女又怎么樣呢?還不是只好去給別人當(dāng)小老婆。
顯然,宗法制是一種等級制度。它首先把人分成兩等:男人和女人。然后,又把男人分成三六九等,每一等的地位和待遇都不同。等級確定以后,就要按此來進行分配了。
這種分配是家國一體的。因為依照宗法制,天下一家,天子(周王)是最高級的家長和族長。既是最大的一支大宗的宗主,也是所有大宗小宗的共同宗主,謂之“天下共主”。諸侯對于天子而言,是小宗;對于大夫而言,則是大宗。同理,大夫?qū)χT侯而言,是小宗;對于士而言,又是大宗。士是最小的宗主,以下便是庶人。大體上可以這樣說,天子是民族之宗,諸侯是氏族之宗,大夫是家族之宗,士是大家庭之宗,庶人只有自己一夫一妻的小家,無所謂宗不宗了。于是,士率領(lǐng)庶人尊大夫為宗主,稱為“家”(家族);大夫率士、庶尊諸侯為宗主,稱為“國”(氏族);諸侯率大夫、士、庶共尊天子為宗主,這就是“天下”。天下既然是一個大宗族,當(dāng)然貴族們在政府中的地位,也就和他在宗族中的地位一致了。
十分有趣的是,用來標(biāo)志這一地位的禮器之一,就是一種陽具的模型——圭。圭,玉制,狀如男根,大小不一。天子所持者曰“鎮(zhèn)圭”,一尺二寸;公爵“桓圭”,九寸;侯爵“信圭”,七寸;伯爵“躬圭”,五寸。這種制度,說得粗俗一些,就是憑借“那話兒”來確定或象征地位的高低,權(quán)力的大小。誰的陽器粗壯偉岸,誰的地位就高,權(quán)力就大。反過來說也一樣,誰的地位低、權(quán)力小,似乎誰的陽器就不怎么樣,當(dāng)然就不能占有太多的女人。
這聽起來十分滑稽,但又并非沒有道理。因為祖也好,宗也好,圖騰也好,原本就與“那話兒”頗有瓜葛。連宮門前的華表、廟里面的神主,都由“那話兒”演變而來。那么,把它拿在手上,以表示自己的身份,也并無不可。依周禮,天子登基時,要舉行儀式,接受上天和先王賜予的圭;冊封諸侯時,也要為他頒發(fā)相應(yīng)等級的圭,叫“命圭”。這個儀式的意義是很明顯的:天子通過列祖列宗從上天那里接受了偉大神圣的生殖力,又把它分給諸侯。因此,天子有資格當(dāng)天下人的父親和宗主,諸侯和大夫則有資格當(dāng)他們各自國和家的父親和宗主。當(dāng)然,也就有資格占有更多的食品、財富、土地和女人。
于是,周禮便規(guī)定,天子可以有一后、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諸侯就差多了,只有一夫人九嬪。大夫又少,只有一妻二妾,士則一妻一妾。至于庶人,能討一個老婆,就很不錯了。這似乎很“合理”:天子從上天那里接受的生殖力,經(jīng)過層層分配,分到士、庶的頭上,已少得可憐,當(dāng)然不宜多吃多占。至于天子本人,直接受命于天,當(dāng)然要美女如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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