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首先應該為自己活著
蘭德公然主張,人活著的目的不是為了他人,每個人都要為自己活著。因為如果每個人都為另外一個人活著,大家為誰活著,那這樣活著還有意義嗎?(你不為自己活著,你為誰活著?你首先不為自己活著,你首先為誰活著?)比如說現(xiàn)在的教育要求個人為國家、集體活著。個人首先不是為自己活著,而是為國家、集體活著。那國家為什么需要個人為它活著,這樣就導致一種循環(huán)論證,就是國家為大家服務。下一個問題是為什么個人不能直接為自己活著,而是要走大家為國家活著,國家為大家活著的兜圈子路線?很顯然,國家不僅從中收了錢,到頭來還嚴重干擾了個人為自己活著,特別是某些國家。它不允許個人為自己活著,它卻為大家活著?真是奇怪!所以正本清源,人首先應該為自己活著,只有正視自己的人才可以正視別人,只有正視自己利益的人,才可以正視別人的利益。
蘭德的個人主義包括的幾個原則:
1、個人是其自身的最高價值。沒有什么比一個人自己更高了,不論它是國家、政府或者社會。蘭德說:“我決不會為他人活著,也決不會讓他人為了我而活著?!?br style="FONT-FAMILY: "> 2、個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個人永遠都是目的,而不是充當他人或者組織的手段。
3、個人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既然一個人自己是目的,他用自己的理性來行為,那么,他就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4、個人決定他需要什么樣的價值,以及如何實現(xiàn)這些價值。不是別人給一個人設定這個目標,而是一個人自己籌劃未來,選擇自己所追求的目標。
道德的源泉究竟是什么?是他人的需要?還是個人的價值?
在利他主義者的道德信條中,他人的需求是道德的正當性源泉。他人的需求是判斷一個行為是否正當?shù)牡赖聵藴省?/font>然而,在蘭德的道德信條中,每個人平等的價值與相應的生命權以及由此派生出來的其他權利和自由才是道德正當性的源泉。自我犧牲不應該成為一種道德標準,倒是自利應該成為一種道德標準。每個人的幸福就是其生活的道德目的。每個人的生命與幸福自身都是目的,任何人不是他人實現(xiàn)其目的的手段?!?nbsp;
正確的道德標準是:人——每一個人——都是自我的,而不是為了去滿足他人;他必須為了自己活著,既不為他人而犧牲自己,也不為自己而犧牲他人;他必須以實現(xiàn)自己的幸福作為他生命中的最高道德目標,為了他理性的個人利益而工作。
蘭德所主張的個人主義者既尊重自己的價值,也尊重每一個個體的價值。每個人的生命與幸福自身都是目的,任何人都不是他人實現(xiàn)其目的的手段。任何人都沒有權力去損人利己。個人主義者以實現(xiàn)自我為使命,而利他主義者則以服從權威和征服他人為樂。個人主義者為掌握自己的命運不辭艱苦,不怕惡言,常常付出沉重的代價。
在蘭德看來,理性的自私或者自利是一種美德,而不是一個糟糕的品性。蘭德說,這樣一種美德可以推延出來幾種最重要的品質:即合理性、創(chuàng)造性、誠實、正直、獨立、正義、自豪等。她認為,一個自利的人,才能夠實現(xiàn)這樣一些美德,而利他主義的人卻無法實現(xiàn)。她甚至認為,利他主義是一種惡。她說,幫助他人并不總是值得提倡的。相反,每個人應該獨立起來,依靠自己的理性,依靠自己的勞動來活著。這樣的話,每個人才會活得有尊嚴,每個人才可以變成一個具備正直等美德的人。
假如人真的可以通過將其他一些人變成犧牲的動物,從而獲得自己的利益,假如為了某些要靠我的血才能生存下來的東西而要求我去犧牲,要求我服務于一個遠離我之外、凌駕我之上、違犯我個人利益的社會——我會斷然拒絕。我會把它當成是最卑鄙的惡魔一樣去抵制,盡我全部的力量同它抗爭。
蘭德的個人主義和自私概念是理性的自私或者是理性的個人主義。人自私是為自己,在為自己好的同時才可以更好地為他人。是“體面生活,不害他人,各得其所?!?/font>
蘭德主張,企業(yè)家是對社會貢獻最大的人。中國不會提出向企業(yè)家學習,但會提出向雷鋒學習,因為雷鋒是做好事的人,企業(yè)家是謀私的人,怎么能向企業(yè)家學習?然而,這兩類人,究竟誰給每個普通人帶來的好處多呢?是像愛迪生這樣一個極端自私的發(fā)明家,像比爾蓋茨一樣橫掃同行的首富,還是像雷鋒這樣絕對忠于黨的無私無我之人?我們可以設想,如果沒有愛迪生和比爾蓋茨及其產(chǎn)品的社會是怎樣的社會?沒有雷鋒這樣無私無我的人的社會又是怎么的社會?大家更愿意生活在哪一個社會?答案是不言而喻。問題是在雷鋒型社會中不會出愛迪生和蓋茨。在愛迪生和蓋茨的社會中卻會出很多行善的人。所以,英雄的道德密碼,就是人活著不是為了他人,首先是為了自己,而不是惟一的為了自己。
蘭德認為:“道德的目的是闡釋適合于人類的價值和利益;人只關心自己的利益,這是道德生存的本質;人必須受益于自己的道德行為?!痹谒慕Y論中,把利他主義思想下的人比喻成“獻祭的動物”,攻擊“自私”就是攻擊人的自尊,放棄“自私”就是放棄自尊。
在個人與他人的關系中,主要有三種模式,一:損己利人,這是西方的基督文化和東方的儒家文化中都大力倡導的;二:損人利己,這是所有文化都反對的,也是蘭德所不屑的;三:利己利人,這才是蘭德所著力倡導的。
利他主義者在把自己變成服務工具的同時,也把他人當成了社會工具,這是不符合人的本性的。人靠自己的勞動來創(chuàng)造財富,也靠自己的勞動來塑造靈魂。自尊的美德意味著拒絕扮演獻祭動物的角色,拒絕任何視自我獻祭為美德或責任的教條。人類之善不需要人類犧牲,也不能通過任何人為他人犧牲而獲得。在理性自私的基礎上,在公正的知識交易中,人類是可以生活在自由、和平、繁榮、仁愛的理想社會中的。
蘭德特別提到了愛,她認為:“愛就是珍視,只有理性的自私者,只有自尊的人,才能夠愛——因為只有他能夠持有堅定、一致、不妥協(xié)、不背叛的價值。不珍視自己的人不可能珍視其他任何事物或任何人?!?nbsp;
馬克思坦率地指出,“個人總是并且不可能不是從自己本身出發(fā)的”,“把人和社會連接起來的唯一紐帶是天然必然性,是需要和私人利益”。
在不損人的情況下追求自身的富足和快樂,是文明社會尊重人的標志。
攻擊“自私”就是攻擊人的尊嚴,放棄“自私”也就是放棄自尊。
如果有人樂意作為工具,為他人的目的服務,那么他必然會把他人視為工具,為自己的目的服務。
自己是自己的最高裁判者。
以自己為中心,而不是以別人為中心。
在處理“我與自己”的關系時,要以自己為中心。
在處理“我與別人”的關系時,要把自己和別人都看成是平等的主體。
要為自己活著
活過了四十歲,蹉跎了那么多歲月,才悟出了這么個理兒來,人要為自己活著,不要為別人活著,為自己活著,才會輕松瀟灑,為別人活著會覺得很累很累?!?br style="FONT-FAMILY: "> 活著只為自己那是自私,而為自己活著卻是大度,難怪有位名人說“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說去吧”。就是嘛,你為自己活著,管別人怎么說干啥?只聽別人說,你甭想活,至少你活的不舒坦,在嘰嘰喳喳,指指點點中,你非暈頭轉向不可,當你暈倒了,背過氣去了,還會有人說你“小心眼”“想不開”之類的話,干脆不理它。別人說好也是我,別人說壞也是我,別人說壞我未必壞,別人說好我未必好,聽閑言寸步難行,正己身坦坦蕩蕩,我就是我,我不用為別人活著,別人也不用我活著。
人不能以自我為中心,但不能沒有自我。
人,一旦失去了自我,生活就會變得很糟糕。自信、快樂統(tǒng)統(tǒng)都消失殆盡。一個人,如果失去了自我,那將會是最大的失敗,也是最不可理喻的失敗,因為是敗給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