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致知
(一)
原文出自《禮記.大學》之“八目”:
“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于至善。
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靜,靜而后能安,安而后能慮,慮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后,則近道矣。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誠,意誠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齊,家齊而后國治,國治而后天下平。
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p>
(二)
“致知在格物, 物格而后知至”。 此“格物”的【格】字何解? 就是“千古疑案”之“疑點”所在。 歷代有代表性的各家解釋大致如下:
東漢鄭玄: 格, 來也。 (其知于善深,則來善物。其知于惡深,則來惡物。)
北宋司馬光: 格, 御也。 (能捍御外物,然后能知至道矣。)
北宋程顥: 格, 至也。 (窮理而至于物,則物理盡。)
北宋程頤: 格猶窮也。 (物猶理也,猶曰窮其理而已也。)
南宋朱熹: 格者,極至之謂。(言窮之而至其極也。惟于理有未窮,故其知有未盡也。)
明王守仁: 格者,正也。 (正其不正,以歸于正也。 是去其心之不正,以全其本體之正。)
明王艮: 格如格式之格,即后絜矩之謂。 (吾身是個矩,天下國家是個方,絜矩,則知方之不正,由矩之不正也。是以只去正矩,卻不在方上求,矩正則方正矣,方正則成格矣。故曰物格。)
現(xiàn)代何澤恒:“格”或訓至而止,或訓正,皆無不可。
《現(xiàn)代漢語詞典》:格, 窮究。
楨之干: 格, 究。 (《大學》所謂知本也。)
各家說法, 都好像有點道理, 但又模糊籠統(tǒng)的感覺有木有? 把事物本質(zhì)研究清楚啦, 窮盡啦, 就能歸正啦(明心性致良知), 或者使之來啦(為我所有所用), 又或去啦(抵御外物誘惑)。。
大道至簡, 什么意思? 就是說, 真正的道理, 不會是如此似是而非、籠統(tǒng)模糊; 而是道理一旦說出來, 順暢通達明晰精準, 就跟本來就是那個樣子的, 簡單到好像誰都早就明白了似的; 但我不說, 誰都說不明白! 不但說不清, 連想都沒想到過!
打個比方, 所有古往今來, 不算那“皆無不可”說了跟沒說的, 說來說去, 都還是在概念的外圍繞圈子; 而真正的大道, 就象是正中標靶, 插在紅心上簡簡單單清清爽爽利利索索。。就那么一箭。 但任誰一看, 都明白, 中了。 這就是大道。
(三)
明王艮之“格如格式之格”最靠譜。 也只是靠譜而已。
《說文》: 格, 木長貌。
《宋本廣韻》:格, 樹枝。 格, 式也。
什么意思? 【格】字的本意指的是“樹枝”, 【標】為“樹梢”。 王明陽《大學問》:“夫木之干,謂之本,木之梢,謂之末?!?
回到《大學》原文:“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后,則近道矣?!?/p>
那是不是把“木之本”搞清楚了, 就“近乎道”了呢?
還不夠。
何為物之“本”? 為何“樹枝”, “木之干”, 可類比為“物之本”?
樹木之存在, 樹枝樹梢的物質(zhì)原料是一樣的。 那么決定樹木與樹木之形態(tài)各異的不同存在是什么? 同為楊樹, 此楊樹與彼楊樹之不同何在?
格。 樹之格由樹枝, 包括主干與分支, 共同構(gòu)成樹木的型格。 “格, 式也?!?, 以英文表達, form。 形式。
亞里士多德《形而上學》, 指出“一個特定實體來自形式和質(zhì)料二者的結(jié)合”。 并且有了“質(zhì)料”, 僅僅有了物質(zhì)實體的“潛在性”, 就象有了種子, 如果在土壤里正常不被干擾的狀態(tài)下, 它有可能長成一株樹木。 又象有了一個女人以及她的卵子, 又有了一個男人以及他的精子, 也只是具備了創(chuàng)造一個新生命的“質(zhì)料”, 但這個新生命只有“潛在性”。 什么時候物質(zhì)實體才有了“現(xiàn)實性”? 物質(zhì)原料以特定形式呈現(xiàn)的時候, 包括物質(zhì)構(gòu)成的法則、結(jié)構(gòu)、原因關(guān)系、形態(tài)等等本質(zhì)特征。
《道德經(jīng)》, “有物混成, 先天地生”;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天下萬物生于有, 有生于無”; “三十幅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埏埴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鑿戶牖以為室,當其無,有室之用。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p>
“形而下的器物”, 就是“有”, 物質(zhì)存在。 存在之“用”來自“無”, 而非存在之“有”, 物質(zhì)本體的質(zhì)料。 “車轂埏埴戶牖”這些“當其無”的是什么? 是這些器物的“格”, 形式。 而“形式”背后的目的因、動力因是什么? 就是此“形式”之所以是這樣形式的原因是什么? “道”, “先天地生”的道。
我們在相信《道德經(jīng)》作者邏輯一貫的前提下, 可以如此推論:
“三生萬物”“萬物生于有”, 那么三, 方為“有”, 存在。 “有生于無”“二生三”, 那是不是“無”就是“二”呢? 不是, 二為陰陽兩儀, “有”的質(zhì)料元素而已。
為何“三”才生萬物? 這其實是另一千古難解之謎! 也是《道德經(jīng)》對《易傳》“太極生兩儀, 兩儀生四象”的推進! 孔儒的《易傳》只能理解到“一陰一陽謂之道”的程度, 而《道德經(jīng)》卻指出了, 有陰有陽的“二”, 還不能生出萬物! 那么在“二”與“三”之間, 質(zhì)料與存在之間, 還要什么必需的連接呢? 無。 “無狀之狀, 無物之泉”! 有了這個“無狀之狀”, 物體的質(zhì)料之構(gòu)成形式, 才能有天下萬物!
也就是說, 從《易經(jīng)》與孔儒的宇宙觀本體論的二元論, 推進到《道德經(jīng)》的三元論, 是中國古代哲學對物質(zhì)世界認識的演進, 這也從另一側(cè)面印證了一些人的推論:《道德經(jīng)》不是老聃所作, 成書年代應在孔丘《論語》之后。
(四)
有稱“正解'格物致知’”的研究提出, 《大學》的真正作者是董仲舒, 因此“格物”“致知”這些先秦并未有其他可查之典籍談論過的概念, 是由董仲舒別出心裁所獨創(chuàng)。 能夠把“致知”歸結(jié)為“格物”, 這一個【格】字的妙用, 無論出于何人, 都是中國文化古代哲學里對世界、宇宙認識的本體論、認識論的一個高度抽象又精準的表述??!
從本體論的角度, 它明確了認識物質(zhì)存在的本體, 不能只停留在直觀、表象的物質(zhì)構(gòu)成。 現(xiàn)代科學幫助我們知道, 不要說樹木、即使所有的有機生物, 構(gòu)成的物質(zhì)元素都不外碳水化合物以及各種相近的元素。 而相同或相近的基礎元素, 為何卻能構(gòu)成各不相同的存在? 決定因素就在【格】, 這些元素的構(gòu)成形式! 從制陶、金屬冶煉等技術(shù)的發(fā)展, 以及五行元素的相關(guān)學說, 我們可以觀知古代人們已經(jīng)掌握了許多對物質(zhì)元素的分解、重組從而改變其性質(zhì)技術(shù)的掌握。 因而【格物】, 明確對物質(zhì)客體“形式”的把握, 不找到物之為物這個形式的形成原因, 就不是真正的【知】!
從認識論的角度, 它顯然已經(jīng)超出了“經(jīng)驗主義”的范疇, 不只是對可以感知的“經(jīng)驗”“存在”探究認知, 而是提出要高度抽象地探究物質(zhì)背后的構(gòu)成形式、規(guī)律、道! 相信在“存在”之先, 有著事物構(gòu)成之本質(zhì)規(guī)律(道)以及其表現(xiàn)形式(格), 做到了“格物”, 才能“致知”“明德”, 【德】就是人這個主體對客體的根本(道與格)之認知。 這是一個完整并且精深的人類認識世界的理論闡述!
“格物致知”艾米蘭說: 格, 形式。 名詞作動詞用, 探尋物質(zhì)“無狀之狀”的構(gòu)成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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