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關穎,本文發(fā)表于《現(xiàn)代教育報》家長周刊
如果我問家長朋友們:“孩子是什么?”大家可能會覺得唐突可笑?!昂⒆邮侨恕?,沒有誰懷疑這樣的回答是正確的。然而當我們細數(shù)當今家庭教育的問題時,家長在有意無意中沒有把孩子當作“人”的現(xiàn)象比比皆是:
一個兒童福利1000多名孤殘兒童中有90%以上是被父母遺棄的,父母對孩子生而不養(yǎng),把孩子當作了可以隨意丟棄的物品;無數(shù)“為了孩子好”的父母們,逼孩子超前學習、給孩子層層加碼、對孩子過度培養(yǎng)。孩子背負著沉重的學習負擔,成了“考試機器”、父母實現(xiàn)自己愿望的“工具”;有的父母對孩子粗暴管教,隨意實施暴力,孩子成了大人宣泄不良情緒的“出氣筒”;有的父母總是試圖左右孩子,替孩子想事、做事。在父母的卵翼和干預下,孩子喪失了獨立做事的愿望和能力,成了父母手中的“橡皮泥”、“牽線木偶”……從這些現(xiàn)象中,我們看到孩子作為“人”的基本含義被成年人忽視了、扭曲了。
那么,孩子是怎樣的一個人呢?依據(jù)聯(lián)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和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以兒童權利的視角來認識,有這樣幾個基本點:兒童是人,是一個生命體——享有生存的權利;兒童是發(fā)展中的人,兒童階段是不可能省略或跳躍的階段——享有發(fā)展的權利;兒童是弱小的、不成熟的人,是特殊的權利主體——享有受保護的權利;兒童是獨立的人,不是成年人的附庸和實現(xiàn)自身理想的工具——享有參與的權利。兒童的這些權利是法定的,不是成年人給予的。父母吃透這些內(nèi)容,也才算是真正了解了“孩子是什么”,才能自覺地使自己的行為不傷害孩子。
說到兒童權利,很多成年人是陌生的,有的人不以為然,也有人很排斥:“小孩子有什么權利呀?還不是得聽大人的!”也有的說:“現(xiàn)在的孩子就夠難管了,再讓他們知道自己有那么多的權利,更得跟家長頂牛了,我們當父母的怎么‘玩得轉(zhuǎn)’呀!”事實上,父母為孩子所做的一切,無論是否自覺、是否自愿,無論能否達到保護兒童的目的,在客觀上都關系到兒童的權利能否得到充分地行使與維護。
我想到這樣一個民間故事:一個人學剃頭,開始拿冬瓜練,剃完總是把刀子一下子戳到冬瓜上。他剃了50個冬瓜后終于開業(yè)了,迎來了第一個顧客。剃完頭后,一下子把刀子插了進去——剃頭師傅習慣了做這個動作,在他的潛意識里就沒把剃頭的顧客當人,而還是冬瓜,所以一下手就對人構成了傷害。這個可怕的后果提醒家長:始終要記住,你面對的孩子不是一個物品,而是一個活生生人,是一個獨立的權利主體。
許多人以為,只要是愛孩子怎么做都可以,而事實上尊重是愛和教育孩子的前提。沒有尊重的愛是讓人痛苦的愛,沒有尊重的教育不是真正的教育,甚至會傷害孩子。那么尊重什么呢?我認為,就是尊重孩子的權利,這是現(xiàn)代社會的大勢所趨,對教育孩子具有普遍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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