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
文化認祖的概念
文化認祖是實事求是、尊重歷史的重要修譜方法。文化認祖是指將中國歷史上下傳衍流失考,或者上溯與衍傳均失考的名人作為共同祖先,認定為文化先祖的方法。
文化先祖是指開姓始祖和在清以前的經(jīng)史子集、方志野史和歷代考古中發(fā)現(xiàn)的名人,但其下傳衍流失考,或者其上溯世系或者下傳衍流均失考的其他先祖。
(二)中國家譜的歷史概況催生文化認祖方法的誕生
當代家譜的編修方法源自宋朝
由于記載士族門第高低的家譜在唐末五代的戰(zhàn)亂中化為灰燼,宋代官府又不再開設譜局,人們不但不知先祖世系,也不知道稍遠一點的家族間昭穆倫次。對此,宋朝一批士大夫憂心如焚。
蘇洵(1009-1066)說:“蓋自唐衰,家譜廢絕,士大夫不講,而世人不載”。
宋代大理學家張載(1020-1077)說:“譜牒又廢,人家不知來處,無百年之家,骨肉無統(tǒng),雖至親,恩亦薄。”
慶歷年間(1051年)畢升發(fā)明印刷術,為國家修史、地方修志、百姓修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條件。為了“尊祖敬宗收族,管攝天下人心,厚風俗,使人不忘本”計,一批著名的士大夫如范仲淹、王安石、司馬光、黃庭堅、文天祥都在沒有舊譜的情況下,主持從他們能記住的先祖寫起,或從父親開始寫起,或從祖父開始寫起,或從曾祖父開始寫起,或從高祖父開始寫起,總之是白手起家,從頭開始編撰自己的家譜。
歐陽修(1007-1072)在主持編篡國史《新唐書》的過程中,以“大宗之法”編修皇族家譜《宗室世系》上溯數(shù)可達八代、十代甚至百代。正是主持編篡國史的經(jīng)歷,使得歐陽修十分重視家譜,他在修定《新唐書》后,當然也發(fā)現(xiàn)了《宰相世系》中有關自己的遠祖世系并不清楚,于是他只能以其已知的五世祖為始祖,并用“小宗之法”編修了自己的家譜。他采用史書的體例和圖的方式,將本家族的遷徙、婚嫁、官封、名謚等編成一部新型家譜。
不久家族顯赫的蘇洵也始修并編成《蘇氏族譜》。
二人在修譜的體例上都使用“小宗之法”,即以五世祖作為家族始祖。因此,初修家譜都只能從其可知之祖寫起,只采用“小宗之法”。歐、蘇體例的創(chuàng)新,重在圖表的創(chuàng)新,這使家譜的質量大大提高。百姓仿效歐蘇譜例,開始采用“小宗之法”編寫家譜。作為宋代的宗族典籍,家譜元編修已經(jīng)擴散到平民族群。
民間統(tǒng)宗統(tǒng)系的家譜源于明嘉靖皇帝以后。明初家譜的體例得到了發(fā)展,增加了“序、跋、譜例、世系圖、世系錄、先世考辨”等內容。民間修譜多沿襲歐陽修、蘇洵的“小宗之法”。
自嘉靖推恩允許民間建祠堂以后,民間建祠堂之風興起,由于姓族間的競爭攀比,又使得民間祠堂的規(guī)模越來越大,一般姓族不堪重負。為緩解籌資壓力,民間又逐步興起了連宗修祠之風。而聯(lián)宗建祠的成功,又催生了各姓各氏的聯(lián)宗修譜之風,家譜的體例增加了“祠堂、祠產(chǎn)”的內容。
從舊譜及其譜序的記載中,我們發(fā)現(xiàn)各個姓氏都是在明嘉靖以后才開始出現(xiàn)統(tǒng)宗統(tǒng)系的族譜、宗譜、大宗譜,這說明隨意上溯,攀援望族,趨附名門,冒接世系,亂認先祖的統(tǒng)宗統(tǒng)系現(xiàn)象,是嘉靖十五年(1536)皇帝推恩允許民間建祠堂以后開始出現(xiàn)的。
清朝以后是譜牒編修最為興盛的時期,也是統(tǒng)宗統(tǒng)系現(xiàn)象最為泛濫的時期。清朝設宗人府,掌管皇族和百官譜籍,民間族譜也一修再修。各姓各氏只有少數(shù)家譜采用歐陽修、蘇洵的“小宗之法”,大部分家譜為彰顯門第,采用宋朝皇族家譜的“大宗之法”,編修族譜、宗譜、大宗譜“會千萬人于一家,統(tǒng)千百世于一人”。隨意上溯,趨附名門,攀援望族,冒接世系,亂認先祖的統(tǒng)宗統(tǒng)系現(xiàn)象十分泛濫。
由于統(tǒng)宗統(tǒng)系的譜牒影響到了封建世襲、繼承制度的實行。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時,江西巡撫輔德的上奏引發(fā)了一次規(guī)模浩大的全國性譜禁。
譜禁規(guī)定:在追溯祖先時,禁止妄自攀附,只能以五世祖或始遷祖為始祖,禁止妄自攀附,只能以五世祖或始遷祖為始祖,超過五代的上溯之祖視為偽托,朝廷分封或者選官時不僅不予采信,而且還要追究偽托冒認上祖者的欺君罔上之罪。所有新編族譜必須呈送地方官府審查,對于上溯內容有違者一律刪節(jié)毀版。
譜禁期間,僅輔德在江西境內,就查出1016姓的所謂始祖荒誕不經(jīng),這些家譜也全部遭到了刪節(jié)或毀版處理。但這一譜禁并沒有持續(xù)多久。
清嘉慶、道光以后,統(tǒng)宗統(tǒng)系現(xiàn)象再度泛濫,各姓各氏均采用皇族家譜的“大宗之法”聯(lián)宗修譜,編修族譜、宗譜、大宗譜為榮,隨意上溯,攀援望族,趨附名門,冒接世系,亂認先祖的現(xiàn)象已見怪不怪,習以為常了。
雖然明清以后采用“大宗之法”編修的譜牒的上溯世系荒誕不經(jīng),但清代譜牒的體例卻得到充分發(fā)展。清朝譜牒的記事范圍幾乎涉及到家族、宗族事務的各個方面。
除要排列家族世系外,又增加了傳記、著述、家規(guī)、家法、家訓、族規(guī)、恩榮錄、凡例、字輩、譜論、科舉、墓圖、墓志、五服圖、家禮、壽文、賀文、祭文、名績錄、契約、藝文、遺像、贊詞、仕宦、傳記、行狀、志錄、年表、余慶錄、領譜等20多項,并增加了女子、婚嫁、岳家等人物記述,還對入譜人物也進行了限制性規(guī)定,行文重視修辭和文采。為使家譜不至中斷,還規(guī)定了“30年”一小修“60年”一大修的年限。
所有這些,使得清時家譜的纂修體例更系統(tǒng),更完善,但其世系和世序卻出現(xiàn)了嚴重混亂。為祖先封官加爵者有之,為祖先取名安諱者有之,為祖先娶妾生子者有之,為祖先添兄加弟者有之,為祖先認父攀祖者有之,以春秋末人為西周時祖先者有之,以晉朝人為春秋時祖先者有之,以宋朝人為春秋戰(zhàn)國時的祖先者有之,以明朝人為南北朝時的祖先者有之,所謂隋唐人以宋元人為祖更是比比皆是,其真實性無從談起。民國修譜基本因襲了清代修譜的體例。在統(tǒng)宗統(tǒng)系方面還發(fā)展了清代修譜的陋習。
1949年以后,編修譜牒等宗族文化活動基本停止。1966年~1976年中,民間保存的大量極其珍貴的舊譜牒遭到了焚毀的厄運。宗族文化遺產(chǎn)更是遭到了極大破壞。
1985年以后,特別是上世紀末至今,隨著祖國社會經(jīng)濟的發(fā)展以及臺灣、港、澳地區(qū)和世界各地宗親尋根問祖熱的蓬勃興起,民間修譜再度掀現(xiàn)了高潮。但這波修譜的譜牒質量卻明顯不如清代。
且在世系方面故意弄虛作假、進一步統(tǒng)宗統(tǒng)系的陋習較之于明清時期隨意上溯,攀援望族,趨附名門,冒接世系,亂認先祖的現(xiàn)象只有過之而無不及。
中國家譜發(fā)展的歷史事實證明,絕大部分姓氏,要想一代不少的真實珠串鏈接到開姓始祖,都是不可能的。
要想把《宗譜》打造成為具有史料價值和不朽生命力的文化典籍,就必須尊重歷史、實事求是,使其內容真實可信,要使族譜內容真實可信,就必須將下傳衍流無考的歷代先祖列為文化先祖,與血緣先祖分列編纂。
(三)各地舊譜統(tǒng)宗、統(tǒng)系、統(tǒng)名人的實狀催生文化認祖方法的誕生
各地族譜,事實上都是采用歐陽修當年編修皇族家譜——《宗室世系》的“大宗之法”所編的大宗譜。除譜中人名時序混亂、時代倒置,為先祖娶妻、納妾、生子、封官、封爵、加功名,偽造、杜撰先祖所處時代還沒有的地名、官名、官署名外,還暴露出的一個最典型、最突出的問題是:同一歷史人物,各大世系杜撰的父祖不同、配偶不同、子孫也不同。進而爭相攀附以為己祖。
對于時空銜接不上的,就偽造、杜撰或者挪借外系之祖為祖。如果讓這種情況沿續(xù)在《宗譜》中,不但《宗譜》真實性和史料價值不存,也必將使《宗譜》淪為外姓或子孫后代的笑柄。
所以創(chuàng)造“文化認祖”和“血緣認祖”分列并存的“譜法”,不再簡單沿襲各姓氏傳統(tǒng)的統(tǒng)宗統(tǒng)系的修方法,不再為追求“源遠”而杜撰冒認先祖,不再為虛榮而依附名門望族,不再為上接而謬接外系,從下往上追溯,重開基祖,重最早的墳墓碑記等實物,重最早的祠堂神主牌,重各世系最早的老譜,重各世系最早的譜序,以各世系第一個寫譜人所溯之始祖為始祖。實事求是,回歸和還原最早的歷史記載,符合我們這個時代的大潮流。
(四)元朝以前的絕大部分人名在各地舊譜失載催生文化認祖方法的誕生(省略)
(五)確認和編纂文化認祖的方法
1、確認開姓始祖的方法:
以經(jīng)史子集等所有古籍中最早記述姓的來源的記載確定姓的來源,以全國絕大多數(shù)族人公認的穆公為開姓始祖的名諱。
2、確認和編纂文化先祖的方法:
以經(jīng)史子集和清朝以前的方志野史收錄的歷代名人為文化先祖。因歷代絕大多數(shù)名人的血緣世系已無法考證,也無法完全甄別他們的昭穆關系,故文化先祖不在世系圖和世系錄中珠串鏈接,而是用現(xiàn)代語文體以傳志的方法記錄,與血緣先祖分列編纂。
(一)血緣認祖的概念
血緣認祖是指按照血緣關系溯明血緣始祖及其衍傳世系的認祖方法。
血緣認祖是譜法的核心內容和基本價值觀,是彰顯中華民族傳統(tǒng)的孝文化的重要表現(xiàn)形式之一,是實事求是修譜的基本方法。
血緣認祖是《宗譜》傳承的核心和靈魂,是編修《宗譜》的根本出發(fā)點和最終歸宿,也是人們尊祖敬宗的基礎和依據(jù)。
血緣始祖,是指經(jīng)考證代代傳承有據(jù)與我們具有直系血緣關系,能夠以世系圖和世系錄珠串鏈接到的最早的祖先。也就是可塑的最早的祖先。
(二)血緣認祖的原則
血緣認祖的原則“堅持歷史唯物主義,實事求是;尊重歷史,理清世系,各歸所屬;譜以最早為斷,祖以知者為斷;橫排世系,縱觀時間,知者續(xù)之,不知者寧缺勿錯。不強其所不知,不略其所以知。”不沿襲隨意攀接的舊譜和其他姓氏統(tǒng)宗統(tǒng)系的修譜方法,不盲目為追求“源遠”而杜撰、冒認先祖,不依附名門望族,不謬接外系,不統(tǒng)宗統(tǒng)系,不丟宗失祖。
重開基祖,重最早的墳墓碑記,重最早的祠堂神主牌,重各世系最早的老譜,重各世系最早的老譜中收錄的最早的譜序,以各世系第一個寫譜人所溯之始祖為血緣始祖,還原歷史。
溯源報本,尊祖敬宗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tǒng)美德。而實事求是,是體現(xiàn)我們真正溯源報本,尊祖敬宗的真心實意。祖先給了我們血脈和生命,故祖先是神圣的,不可侮,不可辱,不可偽托。
子孫后代是祖先和我們血脈與生命的繼承者和傳播者,是我們的未來和希望,亦不可侮,不可辱。
我們自己是祖先血脈和生命的接力者,肩負著實事求是承傳祖先世系、弘揚祖恩祖德和衍傳子孫后代的神圣職責,故不可趨炎附勢、攀附望族、冒認冒接他人之祖為己祖。沒有確鑿依據(jù)可以珠串鏈接的,不可強接硬接。故實事求是,以德修譜,是當代修譜人的基本道德準則。
(三)血緣認祖的理由
1、遠古文化蒙昧時期至漢朝的族譜不具備一代不缺的完整性。遠古沒有文字時代、結繩記事時代甲骨文時代的幾千年中,根本沒有條件全民編修家譜,即便是文字出現(xiàn)以后,家譜也仍然只是王公貴族的私器。
戰(zhàn)爭、災害、朝代更迭導致的大量人口滅殺以及秦朝的焚書坑儒,漢朝的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均嚴重影響了家譜文化的傳承。決定了所有姓氏族譜的血緣認祖代代不漏的上溯不會超過漢朝。
2、唐末至五代十國時期對家譜的歷史性毀滅,決定了絕大部分世系的血緣認祖上溯不會超過宋代。唐末至五代十國時期的各地農(nóng)民造反,很重要的根源,就是祖?zhèn)鳠o譜,庶族社會不堪忍受士族社會的特權壓迫,目的就是要推翻士族的特權制度。
要推翻士族的特權制度,首先就要毀滅證明士族身份的家譜。唐末至五代十國時期風起云涌的農(nóng)民造反紛紛燒毀士族的家譜,以致士族譜牒焚毀殆盡。徹底失去譜牒的士族再也沒有證明其身份、門閥的依據(jù)了,從此士庶難分、士庶不分,士庶均無譜牒。
明中葉以后許多姓氏一代不少的珠串鏈接到炎黃二帝和春秋戰(zhàn)國時期的所謂家譜、姓氏譜應多為偽托。
3、宋末戰(zhàn)亂和元朝嚴酷的統(tǒng)治斷裂了這一時期各個姓氏的祖源上溯。雖然北宋時期歐陽修、蘇洵創(chuàng)立歐蘇譜法,使民間修譜一度興盛,但南宋滅亡后,宋朝遺民為躲元兵之追殺,紛紛遁跡于深山老林,隱姓埋名者甚眾。
元朝統(tǒng)治者對漢人的統(tǒng)治非常嚴厲,為防止百姓造反,強迫幾家人共用一把菜刀,又豈容百姓修譜?事實也證明,全國各姓各氏現(xiàn)在均未發(fā)現(xiàn)遼、金、元三代時期漢人修的家譜。
在這一時期,閩粵贛地區(qū)人民,為防止元朝統(tǒng)治者的迫害,各姓各氏均以數(shù)字記號,如八郎、十一郎、百一郎,千一郎、萬一郎、念一郎等等。
所謂“風謂不名,只以郎稱”正是發(fā)生在這一時期。在編修《中華丘氏大宗譜》的過程中,我們發(fā)現(xiàn)丘氏譜館收集的各地丘氏舊譜里,竟出現(xiàn)7個三五郎、6個伯二郎、17個千七郎、千八郎,42個萬二郎等現(xiàn)象。他們或配偶行實相同而父祖子孫不同,或父祖子孫相同而配偶行實不同;或父祖相同而子孫不同,或子孫相同而父祖不同;或行實相同而配偶不同,或配偶相同而行實不同;或郎號相同而名字不同,或名字相同而郎號不同等等。
在民間長期不修譜,或者祖無譜傳的情況下,人們根本無法清晰的記住自己五代以上的先祖誰為此郎,誰為彼郎。如上杭中都丘氏修譜人丘廷綸在大明正德九年(1514年)的修譜序中就說:“每歲屆值清明,躬登于墳者,鮮矣!至詢其所自,但知其墳,而不知何者為某祖考,何者為某祖妣,孰先孰后。見會于族人,但知其同姓,而不知何人是叔兄,何人是弟侄,源流莫溯,世次莫詳,是則可憂也!乃知諸父諸兄并無譜志。”
從中華丘氏譜館收集的各地丘氏舊譜中,我們還發(fā)現(xiàn),宋元后閩西粵北地區(qū)最早的修譜時間分別是1433年、1438年、1450年、1479年、1497年、1504年、1514年,從這一時期修譜人的譜序看,他們修譜的共同特點是:他們的祖先均無家譜傳于子孫,他們都是一系族譜的創(chuàng)修人,他們對先祖的上溯均未超過宋末,他們的修譜方法均采用小宗之法,他們的世系表中對先祖的上溯,均未珠串鏈接到南宋末以前。
4、民族遷徙和大規(guī)模移民也導致大量的家譜傳承中斷。如以明代為例,有史可考的移民上千次,僅洪武30年間達百多次,少者數(shù)百數(shù)千人,多者十多萬乃至數(shù)十萬人,洪武二十八年二月,僅山西移民至山東就有近百萬。洪武后期僅湖北黃州府移民至四川也達80萬,縣均10萬人,而又從江西移民湖北各地的也有近百萬。清乾隆年間的湖廣填四川,移民達到623萬,占四川總人口的62%。這種大規(guī)模的民族遷徙,使家族四分五裂,對家譜的傳承破壞性極大。
(四)血緣認祖的方法
1、血緣認祖的方法是指按照血緣關系溯明血緣始祖及其衍傳世系的方法。
2、最早的譜序的確認方法最早的譜序,是指該開基祖后裔中現(xiàn)存最早版本的族譜所收錄的譜序。
3、確認血緣始祖的考證方法
(1)、以全國各縣(市、區(qū))分譜、海內外各國各地區(qū)族譜和各地圖書館搜尋最早老譜原件或老譜復印件為依據(jù),以“堅持歷史唯物主義、實事求是、尊重歷史、譜以最早為斷、祖以知者為斷?!睘樵瓌t,采取“橫排世系、縱貫時間”的方法,對新老族譜進行比較研究,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去偽存真,去粗取精進行甄別和印證,知者續(xù)之,不知者寧缺勿錯。不強其所不知,不略其所以知,理清世系,各歸所屬。
(2)、實事求是,尊重最早的歷史事實,以首修譜序所溯之開基祖為始祖,以回歸各世系最早的歷史記載。以最早的墳墓碑記,祠堂神主碑記。最早的墓葬物據(jù)為佐證。
4、以血緣始祖為世系的編纂方法
(1)、依昭穆次序用世系圖,采用吊線式,圖體直序,每圖十代,第二圖自十代起至十九代,第三圖自十九代至二十八代,以下類推,珠串鏈接諸先祖的血緣關系;
(2)、采用現(xiàn)代行文體,以世系錄從左至右平列橫排,世序按其昭穆先后從上到下排列,記載與世系圖相對應的血緣先祖的名諱、字號、配偶、生卒時間、葬地、享年、學歷、仕宦、行實、封贈、功績、衍傳等內容。
(3)依昭穆次序排列諸先祖的血緣世序。
編造假世系是自欺欺人的行為,從根本上說,編造假世系不屬于血緣認祖更不屬于文化認祖的范疇。家譜是私有制的產(chǎn)物,最初的功用是為世襲制、分封制、宗法制服務的。
世襲制是指名號、爵位以及財產(chǎn)等按照血統(tǒng)關系世代傳承的制度。先秦時代,中國實行世卿世祿的制度,上至天子、封君,下至公卿、大夫、士,他們的爵位、封邑、官職都是父子相承的。
分封制是古代帝王分封諸侯的制度。周滅商和東征以后,曾分封同姓和功臣為諸侯,以為藩屏。諸侯的君位世襲。
宗法制是按照血統(tǒng)遠近以區(qū)別親疏的制度。宗法制的一個關鍵內容是嚴嫡庶之辨,實行嫡長子繼承制。在王位繼承、爵位繼承、官位繼承和宗祧繼承中實行嫡長子繼承制,但對于財產(chǎn)諸子均有繼承權。這一制度依靠自然形成的血緣親疏關系以劃定貴族的等級地位,從而防止貴族間對于權位和財產(chǎn)的爭奪。
正是為了私利,家譜造假自古有之。最初家譜造假發(fā)生在有族譜的王公貴族階層,明中葉以后,家譜造假蔓延到了已經(jīng)有了族譜的民間,清朝道光以后家譜造假風行所有姓氏。
家譜造假的目的主要有六個:
一是為了非法取得爵位、封邑、官職、財產(chǎn)的繼承權;
二是為了冒充貴族血統(tǒng),誑稱高貴;
三是受“只有源遠才能流長”的誤導,不顧客觀事實,盲目追求源遠;
四是為修建祠堂籌措更多的資金計;
五是為對抗外姓欺凌,虛擬宗族實力,擴大宗族影響;
六是為了建構旅游資源,擴大地方影響力,欺騙或者誤導外系同姓前來“祭祖”。
為了上述目的,杜撰虛假人名以為己祖,進而攀附名人,依附望族,妄接、冒接他人之祖為己祖者有之;杜撰虛假人名以為他人之祖,進而收編他人世系進行統(tǒng)宗統(tǒng)系者有之;為臆造的所謂先祖娶妻納妾、生子生孫者有之;為臆造的所謂先祖名加上功名和官職者有之。有的地方為了掩蓋編造假世系的痕跡,新譜一出就將舊譜燒掉。結果導致世系紊亂,昭穆顛倒,世序混淆,時序倒置的現(xiàn)象屢見不鮮。
如有的丘氏老譜,將生活在明成化年間的千七郎、千八郎編為元朝中葉的四三郎之孫;廣東梅州有一個村的族譜將1476年出生的丘成齋公,其父千一郎接元末的伯二郎,20世紀末的臺灣修譜將1574年修譜時未寫下功名官職的先祖寫成進士、吏部尚書等等。
這些偽造的人名或者世系,雖然被好事者用世系圖珠串鏈接在過去的族譜中,企圖將這些人名和世系誤導成血緣先祖和血緣世系,但它絕不是真正的血緣先祖和血緣世系。所以,它也不是真正的文化先祖。編造假世系的修譜方法也不屬于本文所說的血緣認祖和文化認祖的方法。
修譜的目的是弘揚中華民族優(yōu)秀的傳統(tǒng)文化,編纂《大宗譜》的目的是弘揚優(yōu)秀的傳統(tǒng)文化,要真正弘揚優(yōu)秀的傳統(tǒng)文化,就必須要最大限度的把開姓以來中國歷史上的文化先祖收錄到《宗譜》中來。
作為新時代修譜人,不將經(jīng)史子集、方志野史有載和歷代考古發(fā)現(xiàn)的所有歷史文化名人收錄進《宗譜》,而把絕大部分先祖排除在《宗譜》之外無所依歸,這不但不是弘揚丘氏文化,也事實上彰顯我們不孝,更愧對先祖,愧對子孫后代。
過去修譜不顧歷史事實的把天姓氏都用世系圖珠串連接在一個先祖的名號之下的修譜方法,不是實事求是的修譜方法。
許多姓氏得姓三千多年,但來源并非一脈,要以血緣認祖的方式,追本溯源至幾千年前,將全球千萬支派系的同一姓氏幾百萬人宗親,統(tǒng)一到一個先祖名下是不可能的。因為,許多姓氏,是由各民族的姓氏融合而成的一個大家庭。
以小宗之法編修各支系各房派的家譜;以縣市或跨縣市編修分譜,這是血緣認祖的范疇,將經(jīng)史子集、方志野史有載和歷代考古發(fā)現(xiàn)的歷史文化人名收錄進《宗譜》這是文化認祖的范疇。血緣認祖和文化認祖兩種方式分列并存的修譜方法,在《宗譜》中的成功實踐,繼承、豐富和發(fā)展了歐蘇譜例的優(yōu)秀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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