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高天晨
書法是中國文化的最具代表性的藝術文化形式。在古代,純粹意義上的書法只是文人的一種筆墨游戲,用來抒發(fā)情理。書法沒有獨立的表現(xiàn)形式,它依托于漢字,往往是以詩文為載體。古人的詩,是一個綜合全息的形式,要么和吟誦歌曲結合,要么則與書法墨跡為一體。
古人寫書法,本質是為了寫詩文,書法與詩文是形質一體的。只有詩文的書寫,古人才定義為書法。而后人則不僅僅如此,古人的所有墨跡,包括政令書寫,或碑刻或信稿都被后來的人當作寶貴的書法資料來學習。這便是后人廣義上的書法概念。
今人都知道學習書法要師法古人,但是要想到是,你要向古人學習什么?你在書法里想獲得什么?這個很重要。不得不說,我們后來人對書法有很深的誤會,其中之一,就是混淆了書法的實用性、藝術性和文化性。
書法的實用性
書法是一種漢字的實用書寫形式。現(xiàn)在界定的書法范疇,和漢字發(fā)展幾乎是重合的。這是典型的用后來概念定義歷史的做法。比如董作賓、羅振玉等甲骨文研究者把甲骨文發(fā)展成了一種書法藝術形式,而我們就理所當然的認為甲骨文是更早古人的“書法創(chuàng)作”。
這其實是一個誤解的概念,就如同很多人認為蘇軾、王安石僅僅是文學家一樣。在漢代之前的漢字形式,僅僅具有實用性,書寫者并沒有書法藝術所調用的身心狀態(tài),他們也并非為了創(chuàng)作藝術而去寫這些內(nèi)容,而完全是為了實際應用。書法留下的政令書寫,墓志碑刻就是此例。
比如《多寶塔碑》《神策軍碑》《九成宮醴泉銘》等并非藝術層面的創(chuàng)作,只是政令的書寫,體現(xiàn)了書寫者自發(fā)的技術性。廣義的書法含義在古代是文字溝通的一切形式,而后來的具有藝術眼光再來看這些實用性書寫,則會從藝術角度產(chǎn)生一種新的取意,這是后人的新發(fā)現(xiàn),卻不是前人的本意。
后人看到甲骨文金文的妙處,是后人在審美高度上對古代實用性書寫上重新定義的一種美學新發(fā)現(xiàn)。這種美學是后人賦予和發(fā)現(xiàn)的,并不是古人創(chuàng)造的。
若書法學習者本身沒有藝術積累,去練這些碑只能練出后來的一種書法實用性,即技術性?,F(xiàn)今的書法已經(jīng)沒有古代的溝通實用性,只有裝飾性和書寫的工整性。相當數(shù)量的學習書法者,需求正是這個,卻在概念上誤以為實用性的含義就是書法的全部意義。
書法的藝術性
書法是一門藝術。只有在古人情理需要借詩文抒發(fā),而又以筆墨方式表達的時候,才是藝術定義中的書法。這里的書寫并非刻意,著意的是文采詩韻。這有這個時候留下的書法,才是藝術性的書法。多見于書信手札詩詞手稿。
比如《祭侄文稿》《寒食帖》《蘭亭序》,這些著意于文,不著意于書寫的作品,才是真正的具有藝術性的書法作品。讀寫這些帖,才是真正的在感受藝術層面的書法,才能通過書法還原當時的情境,體會與古人書寫者類同的身心調用,才真正的取了他的意。
藝術是一種自我實現(xiàn)的方式,也是一種修煉方法。古人作書,一方面是自我的表達,另一方面則是一種自我映照和調養(yǎng)。在現(xiàn)代,書法的藝術性則是人們學習古人在書寫中觀照自身,書法己意,體察內(nèi)我的一種方法。
大概是東漢中期,文人們開始揣摩書寫的美感和樂趣,也產(chǎn)生了一些只關注書寫藝術的著作,如蔡邕的《篆勢》,崔瑗的《草書勢》,他們開始用物象來比喻書法,給后人以啟迪,創(chuàng)造了日后書法藝術的輝煌。這一書法的藝術功能,興起于東漢,成熟于魏晉,在唐代、宋代大放異彩。
從字體來看,實用性書體的發(fā)展脈絡是直線的,是甲骨文——金文——篆書——隸書——楷書為主脈,從隸書開始分脈藝術性書體,如草書,行書等。由因為裝飾藝術的需要衍生出不同的諸如九疊篆等篆書風格。由下圖可以清晰看出脈絡。
書法的藝術性是在實用性中產(chǎn)生出來的,從開始的毫不在意藝術,如甲骨金文小篆;到后來沉浸其中。東漢趙壹在《非草書》中便抨擊時人癡狂學草書的風氣,可見東漢時候,書法的純粹藝術性是一種凸顯的現(xiàn)象。而抨擊則體現(xiàn)了對書法文化性的關注。
書法的文化性
我們現(xiàn)在用現(xiàn)代人習慣的“分而解之”的方式去解讀書法,實在是為了論述清晰。而中國文化的思維從來是全息而整體的。在藝術上從不認同單一性和純粹性,藝術性和文化性往往都綁定在一起的,這和西方截然不同。這也是很多人用西方現(xiàn)代美學看古代藝術常見的誤解。
趙壹《非草書》中對草書藝術的批評,并非藝術批評,而是一種從宏觀意識形態(tài)上的考量。他思考的層面是思想性,從這個角度來說,他會認為過度沉迷藝術是“玩物喪志”。故而,書法蘊含的文化性就十分重要。
一方面,書法的文化性體現(xiàn)在書寫者的人格人品和政治主張上。清代傅青主貶趙孟頫而揚顏真卿就是典型的例子,他的評價是一種倫理的意識形態(tài)的評價,其實不是藝術評價。古人看待藝術是立體的多角度的,倫理與意識形態(tài)的評價深刻的影響了藝術評價。這就是“字如其人”的發(fā)端。
另一方面,是我們現(xiàn)在看古人書法,能感受到個人和時代的性格,風度,格局,思想,神采。由此產(chǎn)生對古人的深刻認識,甚至啟迪現(xiàn)代人的思想性。這也是當代書法研究的一個重要方向。因為書法蘊含的信息立體而宏大,大量的墨跡是文化研究的很好材料。
書法的現(xiàn)代意義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給書法做一個現(xiàn)代意義的定義:書法是由漢字書寫發(fā)展出來的一種藝術性的文化形態(tài),具有實用性,藝術性,文化性。
書法通過記錄性和文學性的的書寫,體現(xiàn)了書寫者的情感脈動、意識節(jié)奏等審美特征,以及思維方式、生命態(tài)度所表達的內(nèi)在的文化氣質。并試圖用筆墨建立一個情感與理性兼具的,與自然合一的理想人格,表達一種生命律動之美。
對現(xiàn)代書法學習者來說,經(jīng)典的書法作品,體現(xiàn)了不同時代的書寫方式,審美特點,思維方式、生命態(tài)度。書法的學習系統(tǒng),提供了立體的、具有實踐性的傳統(tǒng)文化認知模式。
故而在當今,書法的意義和功能也是多方面的。有技術實用層面的,也有藝術感知層面;有學術思維層面的,也有身心修煉層面的。在這個時代看書法,更應該找到自己精準的定位,在古人留下的智慧載體中,獲得適合自己的進步。
在書法新時代的定位方面,筆者寫了四篇文章來討論。
書法在現(xiàn)代的不同定位【書技、書藝】
書法在現(xiàn)代的不同定位【書學、書教】
書法在現(xiàn)代的不同定位【書道】
書法在現(xiàn)代的不同定位【書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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