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關系是一種三人情緒形態(tài),是所有情緒系統的分子或基本組成單位,是最小的穩(wěn)定關系系統,更是建構整體社會的基石。”
----Murray Bowen, 1976
上一篇我們分享的是基于二人關系的親疏需求,今天我們談談基于多人關系的三角模式。
01 “三角關系”是什么?
小學課堂教給我們,在所有的幾何圖形中,三角形是最穩(wěn)固的。
而在人際關系當中,三角關系卻是最變幻莫測的。
顧名思義,三角關系意味著任何一種涉及三方的人際關系。三角形的每一個都可以代表一個人,或者一群人,甚至是一個物品、或者一種活動。
三角關系會發(fā)生在家庭成員之間、朋友之間、同事之間、甚至在國家內部和國際交流中。
在家庭當中,父親、母親和孩子構成了三角關系;在情感當中,丈夫、妻子和小三構成了三角關系;在社會當中,罪犯、受害者和警察也構成了三角關系。
在任意一組三角關系中,總有兩方的關系比較親密,而另一方比較疏遠。
在某些三角關系中,任意兩方都隨時可能組成更加親密的關系,另一方則被排除在外,關系三方角色的變動是靈活的;
而某些三角關系的角色卻是固定的,更加親密的兩方一直都在疏遠第三方,這種現象我們稱之為同盟(下文會提及)。
02 “三角關系”可以解決問題嗎?
三角關系既有積極作用,也有消極作用。
我們在上一篇提到,每個人在人際關系中都有自己最為舒適的親疏程度。一旦關系親密或者疏遠的程度超過承受范圍,人的內心就容易感到焦慮。
這種焦慮之所以產生,是因為我們常常想“我應該如何保持個性,同時又能融入集體?”“我不喜歡這個群體,那我應該和他們保持多遠距離?”
因此,在一對一的人際關系當中,我們的緊張和壓力會不斷增加。
但若是周圍環(huán)境有很多人,這種焦慮感就容易被沖淡。
比方說,家庭成員越多,三角關系模式越多,我們傾訴的出口也就越多,家庭內部壓力也就越容易得到緩解。
從這個角度講,人口眾多的大家庭確實比當今的“核心家庭”要穩(wěn)固得多。
雖說如此,但在實際生活當中,大多數家庭中的三角關系模式反而加劇了家庭內部的矛盾。
因為家庭當中三角關系的產生,往往是因為夫妻雙方的“分化”程度不高,因此很難維持一對一的關系,把注意力集中在二人的事務上。
他們往往會向第三方傾訴,或是討論完全不相關的事情,從而構成三角關系,以此逃避一對一關系的緊張和壓力。
打個比方,有些夫婦在談論孩子、工作和同事時都很融洽,卻刻意避免談論他們自己的感情問題,逃避關系當中的不和諧和痛點。或者他們常常找婚姻外的第三人抱怨自己的感情問題。
這種關系可以數小時、數天、數周、甚至數年。
這正是三角關系帶來的負面影響。
為了平衡人際關系之間的“親密”和“疏遠”,人們在人際交往當中談論不相關的人和事,這本無可厚非。
但如果這是雙方關系的唯一模式,那么雙方各自的“融合”程度一定非常高,也就是“分化”得不成功。
之所以采取這種相處模式,很可能是因為雙方沒有正視彼此之間的分歧,或者沒有想到解決分歧的好方法,因此只能聊不相關的話題來轉移注意力。
03 “三角關系模式”的2種不同狀態(tài)
三角關系一般有2種狀態(tài),平靜狀態(tài)與緊張狀態(tài)。
在平靜的三角關系中,“圈內”的兩方關系和諧,被疏遠的圈外的一方試圖進入他們的圈子,
這時他可能會引誘“圈內”的一方拋棄原先的親密伙伴,和自己建立新的同盟。
舉一個典型的例子,當父母關系過于親密而忽略孩子時,孩子可能會通過挑撥離間的方式使父母發(fā)生爭執(zhí),從而使其中的一方和自己建立新的親密關系。
在緊張的三角關系中,“圈內”雙方可能會因為擔心關系過于親密、失去自我而感到焦慮,從而發(fā)生沖突,并嘗試拉攏“圈外”的第三方和自己組成同意陣線,這時“圈外”的一方則會盡力避免卷入沖突當中。
一個典型的例子是,當父母發(fā)生爭吵時,其中一方會試圖把孩子拉來支持自己,對付自己的伴侶,而這個時候孩子通常會拒絕加入斗爭。
但若是對于躲避父母矛盾,孩子更希望和父母其中一方組成親密關系,那么他很可能會加入斗爭,并和父母其中一方組成新的聯盟。
04 三角關系中同盟的意義
上文我們說到,在角色固定的三角關系中,其中的兩方往往會組成同盟。
同盟關系在家庭中是個普遍現象,我們從出生開始就參與進了最基本的三角關系——“爸爸、媽媽、孩子”,到長大后和同學同事之間,以及進入婚姻后和伴侶之間,同盟關系存在兩個人之外的一切關系之中。
同盟的作用有兩個。
一是為了緩解自身的焦慮,二是為了聯合起來對付第三方。
什么人會熱衷于和他人加盟呢?
一般是弱小的人,或者在某方面能力以及資源比較稀缺的人,企圖借助他人的力量塑造良好的自我感覺,增強自身力量以對抗外界。
打個比方,有些人會希望通過他人幫自己實現獨立自主,或者協助自己和強者打交道。這種現象在拼資源拼人脈的娛樂圈和商界特別常見。
此外,我們也許會和一位富有魅力的新伴侶組成同盟關系,從而讓自己感覺到恢復了青春活力,在婚姻當中常常體現為婚外情。
家庭當中常見的一種聯盟關系是父母和家中的“好孩子”聯合起來,共同對抗家里的“壞孩子”。“好孩子”似乎實現了父母的所有期待,而“壞孩子”則一無是處。這樣,“壞孩子”被當做所有家庭問題的根源,其他家庭成員因此可以忽略自身的不足和缺陷,這種現象就是典型的“替罪羊現象”。
想要打破因同盟而強大的假象,就必須從同盟關系中脫離出來,我們不能為了提高自己的地位,或尋求別人的幫助,而與別人同盟。我們必須堅持獨立自主,根據自己的需要和感受,以個體的身份和別人打交道。
05 三角關系中的各類角色
美國心理學家卡普曼發(fā)現,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這樣的三角戲?。?/span>受害者-拯救者-迫害者。小我會在這三種角色中不停地切換,而當你扮演了其中一個角色時,周圍的人為了維持這個三角的平衡,就會無意識地扮演對應的角色。
舉個簡單的例子,A和B吵架了,這時A不去和B 溝通,反而跑去和C抱怨。這時,A就是受害者,B就是迫害者,C則是解救者。
這種場景下,A和B的關系沒有變好,而C和B之間也有了隔閡。這種消極的間接溝通不僅沒有解決問題,還加劇了關系中的矛盾。
基于以上的例子,我們可以看出,受害者A因自己無助的處境得到了照顧,而迫害者B可以把所有問題都推到A身上,解救者C忙于解救A,因此可以不必關注自我感受和自我狀態(tài)。
關系因此陷入一個逃避和指責的惡性循環(huán),所有人都在逃避自己真正應該解決的心理問題。
但若是解救者不再替受害者負責,受害者就沒法再讓其他人幫自己解決問題,因此也會開始對自己負責。
此外,每一段三角關系中角色都是可以不斷變換的,這樣的關系雖有“融合”現象,但相對健康。
而如果一段三者角色基本是固定(比如母親總是受害者、父親總是壓迫者、孩子總是解救者),這樣的關系則存在非常大的隱患,家庭的功能相對紊亂,難以及時做出必要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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