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居尊若卑”的“卑”字,本為會意字。①是金文的形體,左上部是一個橢圓形的酒器之形,下部為一只左手,表示奉酒器之意。②是小篆的形體,原來酒器之形訛變?yōu)椤凹住弊?。③為楷書的寫法?/span>
《說文》:“卑,賤也,執(zhí)事也。”許說不妥。“賤”、“執(zhí)事”為引申義。其實,“卑”字本義應(yīng)為“手執(zhí)酒器”。因執(zhí)酒器為尊者酌酒的人為低下之人,所以就引申為“卑”,如諸葛亮《出師表》:“先帝不以臣卑鄙。”這是說:先帝(劉備)不認(rèn)為我卑賤見識短。由人的地位低引申為地勢“低”,如《史記·賈誼傳》:“聞長沙卑濕。”意思是:聽說長沙地勢低而又潮濕。由“低”又可以引申為“衰弱”,如《國語·周語下》:“王室其愈卑乎!”這是說:王室越來越衰弱了。
請注意:《荀子·宥坐》中有這樣的話:“卑民不迷。”這里的“卑”字實為“俾”字的通假字,當(dāng)“使”講,原意是:使民不迷。這里的“卑”必須讀作bì。
——左民安《細(xì)說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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