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古代的光棍,即今天的單身狗。而古代光混如何解決婚姻問題,是一個很有意思的歷史話題。其實在古代,單身的男女光棍們也確實不少。
今天就來看看,在古代是如何解決單身男女們的光棍問題的。
在古代女子到了一定歲數(shù)還嫁不出去,官府就要強加干預。在晉朝,女孩子到17歲了,如果父母不將閨女嫁出去,那么地方官府就要給她找老公了,逼其強行嫁人。
到了南北朝時期,如果女孩適齡不出嫁,就屬于犯法,家里人都要跟著坐牢。
在過去,男女婚配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謂的媒妁就是媒人介紹,但這種媒人都是民間的。還有一種官媒,就是官府負責解決光棍男人婚姻問題的專職人員,他們通過強制手段給光棍找老婆,指定某女嫁給某男。
在清代就設(shè)有“官媒”,如大量男子被發(fā)配去的新疆,因為男多女少,官媒就負責解決他們的婚姻問題。如逃荒女子,犯人的女性家眷,往往被官媒指定婚嫁。
因為封建禮法,古代對寡婦再嫁一直持有偏見。但是在男多女少的地方,不管是私媒還是官媒,對寡婦再嫁都持積極的支持的態(tài)度,而不是強調(diào)三綱五常,從一而終。目的就是為了平衡適婚男女的比例。
在古代的北方少數(shù)民族內(nèi)部,尤其是一個大家族,弟娶嫂,嫂嫁叔就是一種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有些少數(shù)民族甚至還有“妻后母”風俗,即父親去世之后,兒子娶老爸的小老婆做老婆。
這種家庭內(nèi)部的再婚和再嫁,可以充分利用育齡女人的生殖能力,來增加人口,事實上也解決了光棍問題。
在古代,一妻多妾制盛行,出現(xiàn)一男娶多女的情況,人為造成了男多女少。好多適婚男人找不到適齡的女人,因為適婚女人去當小老婆了。所以,不少朝代都加以限制,并不是說有錢就能任意納妾。
如明朝,朱元璋規(guī)定,親王一級的“許奏選一次,多者止于十人”;世子及郡王則少多了,減了一多半。很多有錢人一生中一般就是納妾一次,除非無后才可再納。
來源:微信路況(ID:weixinlukuang)
責任編輯:劉延佶 蒙昌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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