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中的“又”與“右”寫法是一樣的,字形上看起來像是一只“右手”,樹枝一樣的線條表示手上的幾根手指,算是個象形字。
既然是“手”,它的字義就是“抓、持”之義。
在金文中,“又”字的寫法比較多,這和當時的字形結構的不穩(wěn)定性有關。但整體上看,基本都是一個統(tǒng)一的形象,只是在細微處略有差別,可以看出的是“手腕”和“手指”的區(qū)分更加明顯了。
篆書中,“又”字沿承了金文的寫法,并將字形穩(wěn)定下來,加以圓潤筆意的修飾,形體也變得更加修長,貼合篆書的基本風格。
發(fā)展到隸書時,這個字從豎長變得矮扁,這和隸書的整體風貌有關。但從字形上看,仍能看出其原初的形態(tài),那一橫一撇和一捺的前端共同組成代表原來“手”的手指,捺的后半段,則代表手腕和上臂部分。
發(fā)展到楷書是,這個字進一步在隸書的基礎上加以變形,字體方正挺拔,將“丿”拉長,而“手臂”部分則相應地縮短,使字形更加具有平衡感。
這個字的本義前面提到了,是“抓、持、持有”之義,并沒有現(xiàn)代“又”字的含義。后來,這個字的本義由“有”來代替,而它則引申出名詞詞性“右邊”,當然這個字義后來也被“右”所代替。那么它的另一個引申義便成了現(xiàn)代字義“表示再、更、重復”的意思,而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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