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七8】「然而,罪趁著機會,就借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里頭發(fā)動;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strong>
- 律法雖然能「叫人知罪」(三20),卻沒有能力使人勝過罪。因為律法是靠我們自己來做,我們的肉體一行動,罪就得著「機會」了,所以律法既不能讓人得救、也不能使人成圣。而恩典是我們不做,單單讓神來做,所以罪就得不著「機會」。
- 罪做工的方法是「借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里頭發(fā)動」,引動人心里的悖逆本性,越是被神禁止的事,人越想去做,對于我們的「舊人」來說,「偷來的水是甜的,暗吃的餅是好的」(箴九17)。
- 「沒有律法,罪是死的」,大部分人平時感覺不到自己的罪。神賜下律法的目的,并不是攔阻罪、除掉罪,補救罪的后果,乃是讓罪的本質(zhì)有機會暴露出來,并且讓人更深地體會到罪的可怕。屬肉體人的本性一一只饒犯罪而無力行善。
- 律法是圣潔的,因為神是圣潔的(利十一45,十九2),律法是將神的性情和旨意啟示給我們,使我們能揣摩而認識祂,進而享受并經(jīng)歷這位「圣潔、公義、良善的」神。
- 「律法是善的」(16節(jié)),錯的是我們想靠肉體遵行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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