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親人出了事,犯了案,你會怎么做?有些人出于親情、愛情,“毅然”將事情扛在自己身上!這種現(xiàn)象在交通肇事的情形下尤為突出。2017年3月31日,彭拜新聞就報道了這樣一則刑事案件,案情令人心酸唏噓,更加發(fā)人深省。
據(jù)報道, 2017年1月7日晚,男子胡某酒后駕駛機動車輛撞到了一輛電動自行車,造成1人死亡、1人重傷,事后,其女友王某投案并聲稱是自己駕車造成交通事故。經過調閱現(xiàn)場及附近的監(jiān)控設備,民警發(fā)現(xiàn)事實并不如王某所述,駕駛車輛的另有其人。
王某眼看事實是掩蓋不了的,隨即向辦案民警坦言是其男友胡某開的車,因為不希望胡某受到刑事追究,丟了國企的工作,就報案謊稱是自己開車撞到人,企圖給胡某“頂包”。
事故調查清楚后,胡某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輛,造成1人死亡、1人重傷的結果,被上海市寶山區(qū)人民檢察院以交通肇事罪批準逮捕。而“頂包人”王某,因向公安機關提供虛假口供、作假證明,謊稱自己交通肇事,企圖幫助胡某逃避法律制裁,其行為已經涉嫌包庇罪,目前也已經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
王某出于不希望自己的男友胡某受到刑事追究的動機,主動“頂包”,反倒把自己搭了進去,其男友還會因為交通肇事逃逸面臨更重的刑罰。
司法實踐中,因為出于對親人的愛,不希望親人受到刑事追究而主動頂包的案件屢屢見諸媒體。2014年7月31日《錢江晚報》報道,弟弟替搶劫犯哥哥自首頂罪,因臉上有痣露馬腳;2015年3月4日《錢江晚報》報道,3月1日凌晨,義烏6歲女孩菲菲被親生父母家暴致死。3月5日,義烏警方披露這起案件細節(jié),原來真兇并非是主動認罪的“90后”父親王某,而是已懷孕4個月的媽媽沈某。
頂包,又被稱為頂罪,行為人將可能觸犯包庇罪。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作假證明的行為。根據(jù)刑法第三百一十條,犯包庇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嚴重,主要指包庇多人的;多次實施包庇行為的;包庇罪行極其嚴重刑事犯罪分子的等。
鄧世運律師提醒:萬一親人觸犯刑律,正確的做法是正視處境,依法應對,切莫采用頂罪的做法,以免觸犯刑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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