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經過幾千年的發(fā)展,已形成了多元一體、統(tǒng)一穩(wěn)固的中華民族,中華民族實際上是中國不同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產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越是向前推進,維護國家統(tǒng)一和民族團結責任越是重大,越需要增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發(fā)展社會主義民族關系的正確路徑,就是增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其中,交往是形式、交流是內容、交融是本質。
民族交往是指民族與民族之間的接觸、交流和往來以及族際關系的協調,即指民族關系中的互動和民族關系的整合過程,也就是民族生存和民族發(fā)展的一種方式。民族交往是民族關系的一個具體形式,是動態(tài)的。例如,漢族與一些少數民族的交往,既表現在歷史上長期形成的茶馬互市等密切的經濟貿易聯系方面,又表現在近現代中華民族抵御外侮中并肩戰(zhàn)斗和相互配合等方面。民族交往是有社會性的,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發(fā)生在民族個人、群體、族別、國家之間的互動與往來,它既以物質層面的彼此交換與相互作用為現實基礎,又包括精神層面上的相互理解、彼此協調和雙向交流。人類社會進入階級社會后,交往本身就是在民族交往中發(fā)展。
民族交流是民族關系的具體內容。民族交往的內容涉及到民族生存和發(fā)展所需的各領域、各方面的交流,涉及物質資料的生產、精神產品的生產、人類自身的生產(即民族生命群體的延續(xù)),或者說涉及到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民族交往是民族發(fā)展重要的一環(huán),也是民族發(fā)展的一種動因和形式。民族只有在縱向質的演進和橫向量的擴展過程中,才能實現其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的全面發(fā)展。民族發(fā)展無論屬于常態(tài)的,還是屬于異態(tài)的、跳躍式的發(fā)展,都是在民族交往交流活動中實現的。具體來說民族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領域的交流。
民族交融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民族交往交流的本質。民族交融是指各民族在交往中,在尊重差異的基礎上,相互學習、相互交流、相互接近、相互認同的過程,就是吸收各民族的優(yōu)秀文化成果建設共同的精神家園。民族交融是多民族國家的一個普遍現象,是人類社會發(fā)展的主流,同時也是一個長期的、自然的、緩慢的、時刻都在進行的歷史過程。古今中外民族共同體的形成、變化、發(fā)展,都是與民族交融緊密相關的。民族交融作為民族關系運動的一個基本形式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尊重差異。民族交融并不是要消除民族差異、消除各民族文化之間的差別,而是要包容多樣、存異求同。第二,重在過程。包括相互了解、相互學習、相互交流、相互包容、相互接近、相互認同。第三,強調認同。民族交融之“交”是指民族的交往、交流,民族交融之“融”是指吸收各民族的優(yōu)秀文明成果形成共同的價值導向和精神家園,就是指各民族的相互認同,并在此基礎上發(fā)展成為更大的相互包容的共同體。這里要注意的是,民族交融和民族融合是不同的,民族融合注重的是結果,指的是合成一體;民族交融更關注過程,可以合而不同。
長期以來,我國各民族相互學習、相互借鑒,在社會發(fā)展中和睦相處、和衷共濟,在歷史進步中共同繁榮、共同發(fā)展。隨著社會經濟文化的發(fā)展,各民族共同因素會不斷增多,但民族特點、民族差異將長久存在。雖然也會產生民族融合的某些因素,但總的說來,不是民族融合的階段,而是各民族獲得徹底解放的階段,是各民族在平等團結基礎上共同發(fā)展繁榮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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