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傳宗接代封建思想是入贅的主要原因,入贅俗稱招婿,是男方到女方家入戶,孩子隨母姓。
舊社會的傳統(tǒng)思想是“不孝有三,無后為大”。所以,強調要有男丁來傳宗接代,繼承宗支。若某家只生姑娘而無男嗣,就有后繼無人之患。為了傳宗接代,便由親戚朋友引薦或經媒人介紹,招外村他姓的一個男子來同自家的女兒結婚,男的就此進入女家,變成女家的兒子而不是女婿。至于女家原來那位姑娘,既是女兒,又是媳婦。從此,入贅女家的男子要永住女家,并要放棄原來的姓氏而改用女家之姓,同時寫入族譜之中。
秦漢時,入贅形式具有“贅婿服役”的性質。宋代以后,入贅變?yōu)椤百樞鲅a代”、“贅婿養(yǎng)老”性質,女家沒有男性子嗣,招婿上門接續(xù)宗祧,補充勞力,并贍養(yǎng)女家老人。贅婚有改為妻姓與不改姓兩種形式。
從秦始皇到唐代,官方一直把贅婿與犯罪官吏、逃亡人員和商賈一樣看待,是社會的二等公民,經常被征發(fā)到邊遠地區(qū),去服勞役或守戍?!妒酚洝で厥蓟时炯o》載:“三十三年,發(fā)諸嘗逋亡人、贅婿、賈人取陸梁地?!薄稘h書·晁錯傳》載:“秦之戍卒,……先發(fā)吏有謫及贅婿賈人?!睗h代承襲秦代遺風,對贅婿的賤視有過之而無不及,并且禁止贅婿為官吏?!稘h書·貢禹傳》中說:“孝文皇帝時,貴廉潔,賤貪污,賈人贅婿及吏坐贓者,皆禁錮不得為吏?!蹦媳背瘯r期,贅婿滴戍的法律被取消,但賤視贅婿的風俗依然如故。唐代時,贅婿在人們心目中的形象一點沒有好轉。唐人對《史記》的注釋,很能說明當時社會對贅婿的看法。司馬貞索引:“贅婿,女之夫,比于子,如人疣贅,是馀剩物也?!鳖亷煿叛a注:“謂之贅婿者,言其不當出在妻家,亦猶人身有疣贅,非所有也?!备猩跽?,五代時南唐朝廷竟然又把贅婿與傭奴等同起來,征編為軍隊。宋元明清四朝,贅婿的社會地位略有好轉。但官方賤視贅婿的評判,還是時有發(fā)生。官方對贅婿的懲罰和賤視,加重了整個社會對贅婿的鄙視。
在福建閔南地區(qū),舊時代這種入贅女家的男子常會被人瞧不起,譏諷他是“賣大燈”。因為,原來家族遇有重要節(jié)日,各家的大燈上都要寫自家的姓氏和郡望或堂號,如洪姓則在大燈一邊大書“洪”字,另一邊大書“敦煌”二字。入贅女家之人,每遇節(jié)慶之時,大燈上就不能書寫入贅者原來的姓氏和郡望,而要寫上女家的姓氏和郡望,所以,世俗之人譏諷入贅者為“賣大燈”。
作為一種婚姻形式,贅婚彌補了男娶女嫁的不足,有著不可替代的社會價值,原本應受到社會的肯定,但由于封建觀念作怪,再加上封建律法的推波助瀾,贅婚反而受到社會的歧視,蒙受了不應有的恥辱。
入贅,始于周代,相沿至今,而有幾種不同的型式。秦漢之“贅婿服役”,宋之"舍居婿",元之"贅婿養(yǎng)老",今之所謂"招夫養(yǎng)子"、"招婿養(yǎng)老",這類基于招贅求養(yǎng)的心理要求而成婚的,可稱之為"招養(yǎng)婚"。這是一個型式。宋之"贅婿補代",今之所謂"贅婿承祧",這類本于招贅求嗣的動機,而發(fā)生婚姻關系的,可稱之為"招嗣婚",這又是一個型式。古文獻記載:“秦人家貧子壯則出贅。”在古代秦人婚俗中有女娶男嫁之俗,一些貧窮人家男子拿不出聘禮娶妻成家,便入贅到女方家,成為其家庭的一員,瞻養(yǎng)女家雙親,繼承女家財產,所生子女從女性,為女方家傳宗接代,續(xù)香火。關中地區(qū)稱為“上門女婿”,或招贅婚。這是原始社會從妻居習俗的遺風,具有古老性和認同性的特征。古代入贅婚十分流行。無論是權傾朝野的政壇顯貴,還是目不識丁的庶民百姓,都有贅婚的記錄。漢武帝的姑母館陶公主,寡居多年,偶見買珠小兒董偃,童年貌美,梅開二度,老婦少夫,日夕承歡,墜入愛河。漢武帝聞訊,泰然處之,不僅未加罪于董偃,而且賜給衣冠,從此董偃貴寵當朝,名聞天下。入贅者,大多是寄人籬下,地位低,掙扎在入贅的圍城中,為人歧視,甚至視為刑徒、奴隸,經常被征派到邊疆去服兵役。后世文人的小說、筆記、戲曲中反映入贅之俗屢見不鮮,這與當時重男輕女的倫理觀念密不可分。”詩仙“李白的四次婚姻,有兩次都是上門女婿。
贅婚的取消,原則上與嫁娶婚相同。但與嫁娶婚不同的是,贅婚中的夫妻地位恰恰與嫁娶婚相反。贅婿由于地位低下,也常因招家單方意思被逐。因此到了元朝,法律禁止無故驅逐贅婿,明清法律也沿襲了這一規(guī)定。而對于出舍女婿來說,由于婚約中明確約定至一定年限而出舍,故期約屆滿則其與招家的入贅關系自然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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