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修內(nèi)篇
A 第五十六章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塞其兌,閉其門,挫其銳,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是謂玄同。故不可得而親,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貴,不可得而賤。故為天下貴。
B 現(xiàn)代漢語
體悟到大道的人,不會用語言來描繪,而善于語言描繪的人,不會體悟到大道。關(guān)閉門和窗,謝絕人事往來;放棄偏見和雜說,以精誠體悟大道;隨光朝明夕晦,隨塵日升夜降,只有日夜精誠體悟,才能夠始悟大道。所以世人常欲,得不到就感到親切,再得不到就會疏遠,再得不到就會議論,再得不到就會貶低損害,正是得不到才是珍貴,得不到就會作踐。大道因如此,是天下最為珍貴。
C 各家注釋
1河上公注:萬物壯極則枯老也,老則不得道也。知者貴於行道,不貴於言。情欲有所銳為者,當(dāng)念道無為以挫止之。雖有獨見之明,當(dāng)和之使暗昧,不使曜亂。
2王弼注:因自然也。是謂玄同。故不可得而親,不可得而疏;無物可以加之也。
3杜光庭注:心既玄同,親疏混一。夫世俗之常者,偏愛則親之,偏惡則疏之。有道之士愛惡不關(guān)於心,則親疏不彰於物矣。理國之道,刑賞不濫,功過無欺,推之以公,則無偏親偏疏之事矣。
4王安石注:挫其銳,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文中兩見,蓋道德莫不解如此。
5呂吉甫注:知至於知常,則知之至也。知之至,則默而成之,而無不理也,何所容心哉?茍為不能無言,則不能無我,雖知之,非真知者也,故曰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塞其兌,閉其門,挫其銳,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是謂玄同,則默而成之之道也。
6蘇轍注:道非言說,亦不離言說,然能知者未必言,能言者未必知。唯塞兌閉門以杜其外,挫銳解紛和光同塵以治其內(nèi)者,默然不言而與道同矣。可得而親,則可-得而疏??傻枚?,則可得而害。可得而貴,則可得而賤。體道者均覆萬物,而孰為親練?等觀逆順,而孰為利害?不知榮辱,而孰為貴賤?情計之所不及此,所以天下貴也。
7時雍注:道要自然,行者能得,聞?wù)吣苎?,所以言者,以言相然。相然者,意之默識而已,未嘗見於譊譊之言辨也,故曰知者不言。不知道者,以言相煩,不聞不言,不知所由然,故曰言者不知。唯圣人知天地之道,有大美而不言,故塞其兌,閉其門,涂鄰守神而退藏於密。及其出而為天下,於此體天之道,則挫其銳而和其光也,於此體地之道,則解其紛而同其塵也。
8邵若愚注:自悟自知者不可言,若殢於言者,則不知。欲求不可言及之道者,但塞其兌,閉其門,挫其心之銳,解其事之紛。應(yīng)事則和其光,處世則同其塵,常應(yīng)常靜,是謂玄同自然。無憎無愛,所以親疏自平,利害自除,貴賤自滅,使萬物不可得而親,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貴,不可得而賤。
9王夫之注:夫?qū)⑼渌?,則亦異其所異。同者我貴之,而或賤之;異者我賤之,而或貴之,何也?以我之貴,知或之賤;以我之賤,知或之貴也。唯不犯物者,物亦不犯我。非不犯也、物固莫能犯之也。因而靡之,坐而老之,使明如列炬,暗如窌土,銳如干將,紛如亂絲,一聽其是非之無極,終不爭同己以為貴,乃冒天下之上,以視天下短長之命。
10林虞齋注:知者不言,言者不知,謂道不可容言也。又塞兌閉門,而藏之于密。必挫其銳而磨礱之,使無圭角。必解其紛而條理之,使不紊亂。必和光同塵,而不自眩露。此所謂至玄,至妙、同然而然之理也。有此玄同之道,則天下不可得而親,又不可得而疏,言其超出于親疏利害貴賤之外也,此道之所以為天下貴也。
D本注
1本篇為修內(nèi)篇之十二,闡明個人修養(yǎng)達到體德悟道的過程,在生活中如何去體悟的具體體現(xiàn)。大道至明,在于得于不得,得者道之存,不得利之實。而常人與得道者相論,常人者,私欲不得,則親,疏,利,害,貴,賤也。
2知曉大道的人,不會講于道;不明白大道的人,夸夸其談。道,可體悟,非言語可教也,察與悟則行大道之實,不察則用大道之非,歷史源流千年,幾人體悟于道,幾人察于道非,可明也。
3塞兌與閉門,謝絕世俗無聊的應(yīng)酬和往來,人之于世,誰也逃不脫常人之欲,所以悟道者塞兌與閉門,斷絕不必要的往來;不得不往來,則用其光,復(fù)歸其明,無遺身,此正解于老子也。挫銳與解紛,放棄內(nèi)心的主觀意氣和思想上雜亂,才能夠以赤子精誠,來體悟大道;后人讀于道與德,惑于道德迷茫和混沌,更無法挫銳與解紛,焉能以精誠體悟。和光與同塵,非后世俗見光與塵;光者,朝明夕晦;塵者,日升夜降,自然常理。和光,隨光明晦而不由內(nèi)心意氣;同塵,化塵升降而不由任性,如此則無我,無我則和光同塵,則悟道。
4世人常有欲,所以得不到而感到親切,再得不到就會疏遠,再得不到就會議論,再得不到就會貶低損害;這就是得不到而珍貴,得不到而作踐,這是世人的常有形態(tài)。流于社會名利者,趨于常,非道也,守光塵者,體道也,所以大道為天下之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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