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社會藝術培訓算不算“校外學習”?參加社會藝術考級和藝術比賽的結果能否作為“藝術特長”認定的依據(jù)?教育部體育衛(wèi)生與藝術教育司負責人日前就《中小學生藝術素質測評辦法》等三個文件答記者問時表示,這的確是大家普遍關注的問題,需要特別提醒廣大學生和家長,不要聽信某些機構移花接木解讀政策文件的不實信息。
該負責人表示,“‘校外學習’,一不包括學生接受的家庭藝術教育,二不包括學生參加的社會藝術培訓機構或個體培訓者所組織的藝術培訓。”教育部體育衛(wèi)生與藝術教育司負責人日前就《中小學生藝術素質測評辦法》等三個文件答記者問時表示,只指學生“參與社區(qū)、鄉(xiāng)村文化藝術活動,學習優(yōu)秀的民族民間藝術,欣賞高雅的文藝演出和展覽等”實踐性、體驗性學習。
關于“藝術特長”,文件明確限定為“在學?,F(xiàn)場測評中”展現(xiàn)出來的藝術特長,社會藝術考級、藝術競賽的等級名次證書等不能直接作為藝術特長測評的依據(jù)。對于目前社會上各種各樣的藝術考級,許多專家學者十分擔憂,一是認為功利化傾向嚴重,以營利為目的;二是認為將藝術教育推向純粹的技能培養(yǎng),扼殺學生的興趣和潛能。
近日,教育部印發(fā)了《中小學生藝術素質測評辦法》《中小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自評辦法》《中小學校藝術教育發(fā)展年度報告辦法》等三個文件(以下簡稱“三個文件”)。計劃中小學生藝術素質測評,自2015年開始試點實施。教育部將建立中小學生藝術素質測評實驗區(qū),由各?。▍^(qū)、市)推薦1-2個地市或2-5個縣市作為實驗區(qū)。文件指出,建立中小學藝術教育測評制度,是檢驗學校藝術教育成果的重要手段,是改進和加強學校藝術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據(jù)。
國務院7月15日召開常務會議,決定再取消一批職業(yè)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以改革釋放創(chuàng)業(yè)創(chuàng)新活力。
會議決定,在去年以來已取消149項職業(yè)資格的基礎上,再取消網(wǎng)絡廣告經(jīng)紀人、注冊電子貿(mào)易師、全國外貿(mào)業(yè)務員、港口裝卸工等62項職業(y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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