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盂鼎銘文讀札
吳毅強
大盂鼎自清代道光年間出土以來,諸多學者已對其作了深入研究,但對個別文句的理解,學界仍存在不少分歧。筆者在研讀大盂鼎時,也有一些想法?,F(xiàn)就分歧較大的地方,簡述諸家觀點,并略陳己見,望學界批評指正。
1、古(故)天異臨子,灋保先王,[匍]有亖(四)方。
異,讀為翼,佑助之意。《詩·大雅·卷阿》“有馮有翼”,鄭玄《箋》:“翼,助也?!迸R,《詩·大雅·大明》“上帝臨汝”,臨為護視之義。[1]王輝指出:“異典籍通作翼,《左傳·昭公九年》:'翼戴天子?!蓬A(yù)注:'翼,佑也?!迸R,《說文》:“監(jiān)也。”即從天上面看著,監(jiān)護著。[2]
子,于省吾讀為“慈”,引《墨子·兼愛中》:“天?臨文王慈?!迸c銘文為同類句子。[3]王輝贊同于先生說,并引《禮記·樂記》:“則易直子諒之心,油然生矣?!薄俄n詩外傳》三“子諒”作“慈良”為說。[4]雖然“子”、“慈”可通,但此處應(yīng)本字讀,“子”指本銘的“王”,即康王??低趸仡欀艿慕▏翘烀约拔奈涠醯墓?,因自己勤于祭祀,故得到天的佑助,效灋先王,因此能統(tǒng)治四方。后世“天子”之說,或肇源于此。
灋,王國維、于省吾、《大系》、《銘文選》等皆讀為“廢”,訓大。王國維云:異讀為“翼”?!盀?,讀為'廢’。廢,大也?!对姟ば⊙拧罚?廢為殘賊。’《釋詁》:'廢,大也。’'天翼臨子,灋保先王’者,猶《召誥》云'天迪從子?!??!?[5]于省吾云:“王云《詩·小雅》:'廢為殘賊?!夺屧b》:'廢,大也。’”[6]《大系》云:“文中兩灋字均讀為廢,唯義有別。上之'灋保先王’乃'大保先王’,廢,大也?!盵7]《銘文選》云:“灋、廢通用?!稜栄拧め屧b》:廢,'大也’?!盵8]王輝說同。[9]
不過也有不同意見,如張亞初即讀“灋”為“法”。[10]秦永龍亦讀“法”,指出:“所謂'法?!?,就是排斥(拒絕保佑)無德之人而專一佑助有德之人。下文'勿法朕令’乃是金文恒語,其法字取抵觸之義則更明顯。'勿法朕令’就是'不得違抗我的命令’。長期以來,此'灋’(法)字不得其解,學者多破讀為'廢’,前者訓大,后者訓棄,似乎可通,實為不切?!盵11]高明譯作“故天在輔佑和監(jiān)臨他的兒子,保護著先王?!盵12]應(yīng)是將“灋”訓為“輔佑”。
筆者認為,灋,本字讀即可,為灋則、型灋、效灋之意。目前所見西周金文,“灋”字尚未有通“廢”訓“大”之辭例,多數(shù)皆用于冊命金文“勿灋朕命”語境,讀為“廢”,廢棄之意。傳世先秦文獻,以《尚書》為例,“廢”多為“荒廢”、“廢棄”之意,亦未有訓“大”之例。
據(jù)《故訓匯纂》,所謂“廢”訓“大”的文獻,主要為《詩·小雅·四月》:“廢為殘賊”,毛傳:“廢,
也”,陸德明釋文:“一本作廢,大也?!薄兑葜軙す偃恕罚骸叭A廢而誣”,朱右曾集訓校釋;《列子·楊朱》:“廢虐之主”,張湛注;《爾雅·釋詁上》;《廣韻·廢韻》。[13]下面一一檢核這些用例:《詩·小雅·四月》:“廢為殘賊,莫知其尢”,毛傳:“廢,
也”,鄭玄箋:“尢,過也。言在位者無自知其行之過者,言大于惡?!标懙旅麽屛模骸皬U,如字。一音發(fā)。忕,時世反,下同。又,一本作'廢,大也’。此是王肅義?!笨追f達疏:“由此在位之人慣習為此殘賊之行,以害于民,莫有自知其所行為過惡者,故令民皆病?!薄皞鳎?廢,’?!墩f文》云:',習也?!銥閻盒校菓T習之義。定本'廢’訓為'太’,與鄭不同?!盵14]可見“廢為殘賊”,毛傳原作“廢,也?!辈⒎恰皬U,大也。”“廢”訓“大”,據(jù)陸德明之說,為東漢王肅之說,毛傳、鄭箋及孔疏皆不作此解。毛傳:“廢,
也”,阮元《毛詩注疏校勘記》:作“廢,忕也?!薄靶∽直尽⑾嗯_本同。案:釋文忕,時世反。下文一本作廢,大也。此是王肅義。正義云:'定本廢訓為大,與鄭不同?!瘶似鹬乖苽鲝U忕,定本當是依王肅申毛也。”[15]又,鄭箋“言大于惡”之“大”,阮元《毛詩注疏??庇洝罚骸伴}本、明監(jiān)本、毛本同。小字本、相臺本'大’作'
’??嘉墓疟就?。案:字是也?!读信畟鳌芬对姟吩疲?廢為殘賊,言于惡’,可證。六經(jīng)正誤云:'《釋文》:作忕’,誤。”[16]說明鄭箋原應(yīng)作“言于惡”。毛亨、鄭玄、孔穎達、陸德明等對《四月》“廢為殘賊”的解釋,皆沒有把“廢”訓為“大”。
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爾雅·釋詁》:'廢,大也?!⒁对姟?廢為殘賊’?!读凶印钪臁菲?廢虐之主’,張湛注:'廢,大也?!墩f文》:'?,大也?!c?同字,《廣雅》、《玉篇》并云:'
,大也?!?與廢一聲之轉(zhuǎn),毛《傳》訓廢為大,知廢即?之假借也。《列女傳·霍夫人顯傳》引《詩》:'“廢為殘賊,莫知其尤”,言忕于惡,莫知其為過?!瘎t訓廢為忕,義同鄭《箋》,蓋本韓《詩》之說?!墩x》言'定本廢訓為大,與鄭不同’,是鄭本作忕之證。今毛本《箋》作'言大于惡’者,誤也。此詩《正義》及《左傳》桓十三年《正義》并引《說文》'忕,習也’,今《說文》作',習也’,即忕之變體。春秋公山不狃字子泄,泄亦當為汏之變。古大與世通用,大室即世室也,大子即世子也,大叔即世叔也。從大之字亦通作世,《荀子·榮辱篇》'橋泄者,人之殃也’,即'驕汏’異文;《賈子》'簡泄不可得士’,亦以泄為汏也。忕字蓋通作怈,唐人避諱,遂改從曳,猶泄、紲之作泄、紲也?!兑磺薪?jīng)音義》卷十二曰:'習忕又作?!硎衷疲?忕又作泄?!蹲至帧?泄,習也’,是矣。惟廢之訓忕,他處少見,仍從毛《傳》、《爾雅》訓大為允。”[17]馬瑞辰已把問題說得很明白。所謂訓“大”之“廢”,乃“?”之通假字。此處“廢”應(yīng)訓為“忕”,習也。今本作“
”,《說文·心部》:“,習也。從心,曳聲。余制切。”[18]《逸周書·官人》:“華廢而誣,巧言令色,皆以無為有者也。”盧文弨云:“《大戴》無'廢’字?!盵19]朱駿聲云:“'廢’當作'?’,字之誤也。”盧文弨云:“《詩》:'廢為殘賊’,王肅云:'廢,大也?!瘡堈孔ⅰ读凶印钪炱吠耍喈斪鞔蠼?。”陳逢衡云:“華有虛義。后漢《馬融傳》注:'華譽,虛譽也?!敝煊以疲骸罢_,無實也?!?[20]從盧文弨、朱駿聲的注解可知,《逸周書》原本此處可能并非“廢”字,朱駿聲認為是“?”之誤,《說文·廣部》:“?,廣也。從廣,侈聲?!盵21]盧文弨引《詩》為說,現(xiàn)經(jīng)前文的考辨,“廢”訓“大”之說已失去了理據(jù)。
《列子·楊朱》:“凡此諸閼,廢虐之主”,張湛注:“廢,大也?!薄夺屛摹吩疲骸皬U虐,毀殘也?!盵22]《釋文》為唐人殷敬順所纂,宋人陳景元所補(參《列子集釋·例略》第7頁),已不把“廢”訓為“大”。
《爾雅·釋詁上》:廢,“大也”。郭璞注引“廢為殘賊”,[23]即出自上引《詩·小雅·四月》。邵晉涵《爾雅正義》:“廢者,《墨子·非命》篇:'廢以為刑政?!盵24]邵晉涵認為《墨子》這里“廢”訓為“大”。實則,這種解釋是有問題的。孫詒讓《墨子間詁》:“盧云:'廢,置也。中篇作“發(fā)”?!踉疲?盧說非也,廢讀為發(fā),故中篇作“發(fā)而為刑政”,下篇作“發(fā)而為政乎國”’。發(fā)、廢古字通。”[25]可見,“廢以為刑政”句中,孫詒讓是不認同“廢”訓為“大”的。
關(guān)于《爾雅·釋詁上》“廢”訓為“大”,多數(shù)研究者認為,這里的“廢”是“?”(或作“
”)、“佛”的假字。除上引的馬瑞辰之說,還有如郝懿行《爾雅義疏》:“廢者,'?’之假音也?!墩f文》云:'?,大也?!队衿纷?’,又作'’,同。通作'佛’?!对姟吩?佛時仔肩’,毛傳:'佛,大也?!追f達不知假借之義,故云:'佛之為大,其義未聞?!盵26]應(yīng)該說是可信的。又,《廣雅·釋詁一》:
,“大也”,王念孫疏證:“者,《說文》:'?,大也,從大,弗聲?!队衿纷?’。《周頌·敬之》篇'佛時仔肩’,毛傳云:'佛,大也?!鹋c通,《爾雅》:'紼,也?!瘜O炎以為大索。《緇衣》:'王言如絲,其出如綸;王言如綸,其出如綍。’鄭注云:'言言出彌大,義與同也?!稜栄拧贰罚?廢,大也?!币缎⊙拧に脑隆菲?廢為殘賊’,廢與亦聲近義同?!盵27]綜合上述分析,《爾雅》“廢”訓大,“廢”應(yīng)是“
”、“?”、“佛”等字的通假字,這些字皆是音近通假關(guān)系?!墩f文·大部》:“?,大也。從大弗聲。讀若'予違,汝弼’。房密切。”[28]段玉裁注:“此謂矯拂之大?!吨茼灐罚?佛時仔肩’。傳曰:'佛,大也。’此謂佛即?之叚借也?!缎⊙拧罚?廢為殘賊’。毛傳一本廢,大也?!夺屧b》云:'廢,大也。’此謂廢即?之叚借字也……《玉篇》作,作?!盵29]總之,《詩經(jīng)·小雅·四月》“廢為殘賊”之“廢”,應(yīng)訓為“
”(即“忕”),“慣習”之義。后世注家用《爾雅》來證明《四月》廢訓大,不明《爾雅》“廢”實為“”、“?”、“佛”等的通假字。即使退一步講,“廢”通“?”,可訓大,但由“灋”通“廢”,再通“?”,似乎太過于輾轉(zhuǎn)。所以,大盂鼎“灋保先王”之“灋”不能通“廢”。灋,刑、則、常之意?!吨芏Y·天官·大宰》:“大宰之職,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國:一曰治典,以經(jīng)邦國,以治官府,以紀萬民?!编嵭ⅲ骸暗?,常也、經(jīng)也、灋也。王謂之禮經(jīng),常所秉以治天下也;邦國官府謂之禮灋,常所守以為灋式也?!盵30]
保,持、守、安之意?!渡袝へ氛鳌罚骸笆ビ兄冇?,明征定保?!笨讉鳎骸氨#惨?。圣人所謀之教訓,為世明證,所以定國安家。”[31]《咸有一德》:“常厥德,保厥位?!笨讉鳎骸叭四艹F涞?,則安其位?!盵32]《召誥》“天迪格保,面稽天若”,孔傳:“言天道所以至于保安湯者,亦如禹?!盵33]《尚書》中“保”多訓“安”。
灋保先王,即以先王為灋式,遵循持守先王的治國方略。我認為,這種理解和大盂鼎銘文、以及傳世文獻是契合的。先看本銘開頭一段:
隹(唯)九月,王才(在)宗周,令(命)盂,王若曰:“盂,不(丕)顯玟(文)王,受天有大令(命),在珷(武)王嗣玟(文)乍(作)邦,
(辟)氒(厥)匿(慝),匍有亖(四)方,?正氒(厥)民,在雩(于)御事。(嗟)!酉(酒)無敢?,有登(烝)祀,無敢(擾)。古(故)天異(翼)臨子,灋保先王,[匍]有亖(四)方。大盂鼎銘文首先總結(jié)文王受天命,武王滅商,治理國家,要戒酒,勤于祭祀。下文提到殷亡的原因在于“酒”。故康王要謹記這一教訓,并誥教臣下。唯文王受天命,故天能佑助護視著康王,讓其以文王、武王為灋式,來治國安邦。這在文獻上有類似說法,如:
《尚書·康誥》:王若曰:“孟侯,朕其弟,小子封。惟乃丕顯考文王,克明德慎罰,不敢侮鰥寡,庸庸,祇祇,威威,顯民。用肇造我區(qū)夏,越我一二邦以修。我西土惟時怙冒,聞于上帝,帝休。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誕受厥命,越厥邦厥民,惟時敘。乃寡兄勖,肆汝小子封,在茲東土。”[34]
《康誥》是周公稱成王命,冊命康叔為侯。這段話首先回顧文王能夠明德慎罰,具體措施是“不敢侮鰥寡,庸庸,祇祇,威威,顯民”,孔傳解作“不慢鰥夫寡婦,用可用,敬可敬,刑可刑,明此道以示民?!盵35]正因如此,故而能受天命滅商。
《尚書·顧命》王曰:“嗚呼!疾大漸,惟幾。病日臻,既彌留,恐不獲誓言嗣,茲予審訓命汝。昔君文王、武王,宣重光,奠麗陳教則肄。肄不違,用克達殷,集大命。在后之侗,敬迓天威,嗣守文武大訓,無敢昬逾?!盵36]
《顧命》是成王臨終命群臣相康王所作,亦是回顧文武受命克殷,并要求其后嗣,敬迎天之威命,繼守文武之大教,無敢昏亂逾越。與大盂鼎“故天翼臨子,灋保先王”可合觀。
《酒誥》王若曰:“明大命于妹邦。乃穆考文王,肇國在西土。厥誥毖庶邦庶士越少正、御事,朝夕曰:'祀茲酒。’惟天降命,肇我民,惟元祀。”
孔傳:“文王其所告慎眾國眾士于少正官、御治事吏,朝夕勑之:'惟祭祀而用此酒,不常飲?!┨煜陆堂?,始令我民知作酒者,惟為祭祀?!盵37]
此外,從《尚書·酒誥》“文王誥教小子有正有事,無彝酒。”“我西土棐徂邦君、御事、小子,尚克用文王教,不腆于酒。故我至于今克受殷之命?!盵38]也可看出,文王對“酒”非常重視,亦把“酒”與克殷聯(lián)系起來,和大盂鼎銘“酉(酒)無敢?,有
登(烝)祀,無敢(擾)”,正相符合?!毒普a》亦是周公以成王命誥康叔,按孔《傳》的說法:“康叔監(jiān)殷民,殷民化紂嗜酒,故以戒酒誥。”綜上,《顧命》的“嗣守文武大訓”,《酒誥》的“克用文王教”,與大盂鼎開頭一段非常吻合。
此外,本銘之“先王”,過去一般認為指文王、武王,但郭沫若認為指成王,說云:“如依舊說為指文武,則辭語犯復,且不得言故。細心讀之,自能知其然?!盵39]我認為“先王”仍應(yīng)指康王之前的文王、武王,并非指“成王”。郭沫若認為“故”字是一個考慮因素,很正確。實則,“故”正是對上文提及的文王、武王的照應(yīng)。時王在冊命盂時,仍在強調(diào)文武的建國功績與方略,與前引《康誥》、《顧命》等文獻有共通之處。自當解為文王、武王,否則前文“故天翼臨子”之“子”就無法落實。
康王在命盂的時候,也不忘繼續(xù)回顧他自己要效灋文王之正德,如本銘云:“今我隹(唯)即井(型)
(稟)于玟(文)王正德。”可以看做是作本銘“灋保先王”的最好呼應(yīng)。2、王曰:“盂,(紹)夾死(司)戎,敏諫罰訟,
敏,敏捷、迅疾之意,《尚書·大禹謨》:“后克艱厥后,臣克艱厥臣,政乃乂,黎民敏德。”孔傳:“敏,疾也。”[40]
諫,原篆作“
”(《集成》2837-A),王國維釋“諫”;[41]于省吾、郭沫若《大系》、張亞初、王輝等均隸作“誎”,于省吾讀為“勅”,云:“誎、勅通,言對于罰懲訟獄須明敏整飭?!盵42]郭沫若亦讀為“敕”;[43]王輝云:“誎,通速,及時,迅速,《說文》:'鋪旋促也。’《廣雅·釋言》:'促也?!盵44]該字應(yīng)釋為“諫”。金文如大克鼎(《集成》2836)“諫辥王家”,諫作“
”,臣諫簋(《集成》4237)作“”,人名?;蛟S是認為該字所從的“柬”,少了中間兩點,實則,細查原拓字形,“柬”右側(cè)之點,清晰可辨。有些拓本少了中間兩點,應(yīng)是不同的拓本所致,如《集成》2837-B所收拓本作“”,即沒有中間兩點。但我認為這不影響該字釋“諫”。本銘前文有“敏朝夕入
(諫)”。入諫,于省吾讀為“納諫”。[45]《銘文選》譯作“要敏快而不懈怠地進獻直言”。[46]罰訟,王輝指出為獄訟案件。[47]這些都是正確的意見。番生簋蓋(《集成》4326):“番生不敢弗帥井(型)皇祖考不(丕)(丕)元德,用
(申)(?。┐竺?,甹(屏)王立(位),虔夙夜,尃(敷)求不朁德,用諫四方”;叔夷鐘(《集成》272)、叔夷镈(《集成》285):“余命女(汝)政于朕三軍,肅成朕師旟之政德,諫罰朕庶民,左右毋諱”。上引大克鼎“諫辥王家”、番生簋蓋“用諫四方”及叔夷鐘、镈“諫罰朕庶民”與大盂鼎“敏諫罰訟”意思接近,尤其是叔夷鐘、镈,均提到諫與罰。
番生簋和叔夷鐘、镈皆是冊命銘文,番生簋中,“王令
(總)嗣公族、卿事(士)、大史寮”,可見其職掌是比較高的。王命番生輔佐自己,“用諫四方”,可能是負責搜集各地的信息,向周王納諫。叔夷鐘中,“女(汝)尃余于艱恤,虔恤不易,左右余一人,余命女(汝)織(職)差正卿,為大事,(總)命于外內(nèi)之事,中尃盟(明)井(刑),女(汝)臺(以)尃戒公家?!庇摄懳目芍?,其職掌為“總命于外內(nèi)之事”,“諫罰朕庶民”,應(yīng)該是負責納諫,處理獄訟之事,和大盂鼎中“盂”的職掌也很接近。重臣有納諫之責,在傳世文獻中也有相關(guān)記載,如:
《尚書·說命上》:“朝夕納誨,以輔臺德。若金,用汝作礪;若濟巨川,用汝作舟楫;若歲大旱,用汝作霖雨。啟乃心,沃朕心。若藥弗瞑眩,厥疾弗瘳;若跣弗視地,厥足用傷。惟暨乃僚,罔不同心,以匡乃辟。俾率先王,迪我高后,以康兆民?!?/p>
孔傳:“言當納諫誨直辭以輔我德?!_汝心以沃我心。如服藥必瞑眩極,其病乃除。欲其出切言以自警。跣必視地,足乃無害。言欲使為己視聽?!盵48]
《尚書·說命上》:“惟木從繩則正,后從諫則圣。后克圣,臣不命其承,疇敢不祗若王之休命?”
孔傳:“言木以繩直,君以諫明。君能受諫,則臣不待命,其承意而諫之。言王如此,誰敢不敬順王之美命而諫者乎?”[49]
上引《說命上》“朝夕納誨”之“誨”,可讀為“謀”,金文中例子較多,如“史墻盤”(《集成》10175)“井(型)帥宇(吁)誨(謀)”,“王孫遺者鐘”(《集成》261)“誨(謀)猷不(丕)飤(飭)”?!墩f命》已將臣下納諫的道理說得很明白。整句話,《銘文選》譯作“協(xié)理有關(guān)兵戎的事務(wù),要審慎處置懲罰和爭訟的事。”[50]據(jù)近年湖北隨州新出曾國金文,進一步明了“盂”為“南公氏”,是周初南宮括的后嗣,與周王室關(guān)系密切,受封為重臣也在情理之中。[51]諫官、納諫在傳世文獻中也有相關(guān)記載,如:
《尚書·舜典》:“命汝作納言,夙夜出納朕命,惟允!”孔傳:“納言,喉舌之官。聽下言納于上,受上言宣于下,必以信?!盵52]
《尚書·胤征》:“先王克謹天戒,臣人克有常憲,百官修輔,厥后惟明明。每歲孟春,遒人以木鐸徇于路,官師相規(guī),工執(zhí)藝事以諫。其或不恭,邦有常刑?!笨讉鳎骸鞍俟じ鲌?zhí)其所治技藝以諫,諫失常。言百官廢職,服大刑?!盵53]
又《周禮·地官·司徒》有“保氏”,“掌諫王惡”。鄭玄注:“諫者,以禮義正之?!盵54]又有“司諫”,“掌糾萬民之德而勸之,朋友正其行而強之,道藝巡問而觀察之,以時書其德行道藝,辦其能而可任于國事者。”[55]
雖然虞夏時期是否有“納言”之官,可存疑,但《尚書》的記載或多或少反映了先秦臣下有進諫之責,應(yīng)設(shè)有類似的職官?!敦氛鳌愤@段話,或許可以解釋大盂鼎“敏諫罰訟”,叔夷鐘、镈“諫罰朕庶民”,“諫罰”為何連用的問題。
注釋
[1] 馬承源:《商周青銅器銘文選》第三卷,文物出版社,1988年,第39頁。
[2] 王輝:《商周金文》,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68頁。
[3] 于省吾說,引自王輝:《商周金文》,第68頁。案:?,《墨子間詁》作“屑”,孫詒讓引《后漢書·馬廖傳》李注云“屑,顧也?!?參孫詒讓:《墨子間詁》卷四,《新編諸子集成》,中華書局,2018年,第110頁。
[4] 王輝:《商周金文》,第68頁。
[5] 王國維:《盂鼎銘考釋》,《觀堂古金文考釋》,謝維揚、房鑫亮:《王國維全集》第11卷,浙江教育出版社、廣東教育出版社,第327頁。
[6] 于省吾:《雙劍誃吉金文選》,中華書局,2009年,第117頁。
[7] 郭沫若:《兩周金文辭大系圖錄考釋(二)》,《郭沫若全集·考古編》第八卷,科學出版社,2002年,第86頁。
[8] 馬承源:《商周青銅器銘文選》第三卷,第39頁。
[9] 王輝:《商周金文》,第68頁。
[10] 張亞初:《殷周金文集成引得》,中華書局,2001年,第54頁。
[11] 秦永龍:《西周金文選注》,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1992年,第31頁。
[12] 高明:《中國古文字學通論》,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年,第378頁。
[13] 宗福邦、陳世鐃、蕭海波:《故訓匯纂》,商務(wù)印書館,2003年,第711頁。
[14] 毛亨傳、鄭玄箋、孔穎達疏:《毛詩注疏》卷十三,《十三經(jīng)注疏》,中華書局,1980年,第462頁。案:《十三經(jīng)注疏》等古籍,引文標點為筆者所加,下同,不再說明。
[15] 毛亨傳、鄭玄箋、孔穎達疏:《毛詩注疏》卷十三,第466頁。
[16] 毛亨傳、鄭玄箋、孔穎達疏:《毛詩注疏》卷十三,第466頁。
[17] 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卷二十一,《十三經(jīng)清人注疏》,中華書局,1989年,第685-686頁。
[18] 許慎:《說文解字》卷十,中華書局,1963年,第219頁。
[19] 案:語出《大戴禮記·文王官人》,參方向東:《大戴禮記匯校集解》卷十,中華書局,2008年,第1024頁。
[20] 黃懷信、張懋镕、田旭東:《逸周書匯校集注》卷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774頁。
[21] 許慎:《說文解字》卷九,第192頁。
[22] 楊伯峻:《列子集釋》卷七,《新編諸子集成》,中華書局,2018年,第234頁。
[23] 郭璞注、邢昺疏:《爾雅注疏》卷一,《十三經(jīng)注疏》,中華書局,1980年,第2568頁。
[24] 邵晉涵:《爾雅正義》卷一,《十三經(jīng)清人注疏》,中華書局,2017年,第26頁。
[25] 孫詒讓:《墨子間詁》卷九,第265頁。
[26] 郝懿行:《爾雅義疏》上之一,《十三經(jīng)清人注疏》,中華書局,2017年,第12頁
[27] 王念孫:《廣雅疏證》卷一,中華書局,1983年,第5-6頁。
[28] 許慎:《說文解字》卷十,第213頁。
[29]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第十,中華書局,2013年,第497頁。
[30] 鄭玄注、賈公彥疏:《周禮注疏》卷二,《十三經(jīng)注疏》,中華書局,1980年,第645頁。
[31] 孔安國傳、孔穎達疏:《尚書注疏》卷七,《十三經(jīng)注疏》,中華書局,1980年,第157頁。
[32] 孔安國傳、孔穎達疏:《尚書注疏》卷八,第165頁。
[33] 孔安國傳、孔穎達疏:《尚書注疏》卷十五,第212頁。
[34] 孔安國傳、孔穎達疏:《尚書注疏》卷十四,第203頁。
[35] 孔安國傳、孔穎達疏:《尚書注疏》卷十四,第203頁。
[36] 孔安國傳、孔穎達疏:《尚書注疏》卷十八,第238頁。
[37] 孔安國傳、孔穎達疏:《尚書注疏》卷十四,第205-206頁。
[38] 孔安國傳、孔穎達疏:《尚書注疏》卷十四,第206頁。
[39] 郭沫若:《兩周金文辭大系圖錄考釋(二)》,第86頁。
[40] 孔安國傳、孔穎達疏:《尚書注疏》卷四,第134頁。
[41] 王國維:《盂鼎銘考釋》,第328頁。
[42] 于省吾:《雙劍誃吉金文選》,第119頁。
[43] 郭沫若:《兩周金文辭大系圖錄考釋(二)》,第85頁。
[44] 王輝:《商周金文》,第70頁。
[45] 于省吾:《雙劍誃吉金文選》,第119頁。
[46] 馬承源:《商周青銅器銘文選》第三卷,第40頁。
[47] 王輝:《商周金文》,第70頁。
[48] 孔安國傳、孔穎達疏:《尚書注疏》卷十,第174頁。
[49] 孔安國傳、孔穎達疏:《尚書注疏》卷十,第174頁。
[50] 馬承源:《商周青銅器銘文選》第三卷,第40頁。
[51] 詳參小文《新出金文與曾國分封問題》(未刊稿)。
[52] 孔安國傳、孔穎達疏:《尚書注疏》卷三,第132頁。
[53] 孔安國傳、孔穎達疏:《尚書注疏》卷七,第157頁。
[54] 鄭玄注、賈公彥疏:《周禮注疏》卷十四,第731頁。
[55] 鄭玄注、賈公彥疏:《周禮注疏》卷十四,第73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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