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講 律詩和絕句
律詩的兩種:一是五言律詩,一是七言律詩。七言律詩亦分平起式與仄起式。這是在五言律詩的每句前加兩個平聲字或兩個仄聲字而成的,茲圖示如下:
[平起式]
○○|●●○○● ●●|○○●●○
●●|○○○●● ○○|●●●○○
○○|●●○○● ●●|○○●●○
●●|○○○●● ○○|●●●○○
這是在五律仄起式每句前加相反的兩個聲字,首句原起兩字為仄聲,加兩個平聲字,遂為平起七律。
[仄起式]
●●|○○○●● ○○|●●●○○
○○|●●○○● ●●|○○●●○
●●|○○○●● ○○|●●●○○
○○|●●○○● ●●|○○●●○
這是在五律平起式每句前加兩個相反的聲字,首句原起兩字為平聲,加兩個仄聲字,遂為仄起七律。
絕句即是截取律詩的一組(四句)而成。五言絕句的平起式和仄起式,是從五言律詩兩式中截取的:
[平起式]
○○○●● ●●●○○
●●○○● ○○●●○
[仄起式]
●●○○● ○○●●○
○○○●● ●●●○○
七言絕句的平起式和仄起式,則是七律兩式中截取的:
[平起式]
○○●●○○● ●●○○●●○
●●○○○●● ○○●●●○○
[仄起式]
●●○○○●● ○○●●●○○
○○●●○○● ●●○○●●○
以上五律、七律、五絕、七絕每體各兩式,共八式,每式的組合不容變動,否則便不成為律詩。例如五律平起式,不能將第二句換為第一句,若改為這樣●●●○○,○○○●●,則違反律詩押平聲韻的規(guī)定。又如將五律的組合進(jìn)行改組,將第一、第二兩句重復(fù)四次,同樣是入律的八句,但這樣改組后,聲律便單調(diào)而無變化了。
詩律是嚴(yán)格的,但在個別之處容許有變通,而且若要從唐詩中找出一首詩每字都完全合格式者是甚為困難的。我在上一講所舉杜詩兩例,是由唐詩研究專家劉開揚先生翻檢杜詩后抄錄以示的;李商隱和元諄的詩是我從大量唐詩五律中找出的?,F(xiàn)在我再抄錄五絕和七絕各一個標(biāo)本:
聽 箏 李 端
鳴箏金粟柱,素手玉房前。
○○○●● ●●●○○
欲得周郎顧,時時誤拂弦。
●●○○● ○○●●○
從 軍 行 王昌齡
大漠風(fēng)塵日色昏,紅旗半卷出轅門。
●●○○●●○ ○○●●●○○
前軍夜戰(zhàn)洮河北,已報生擒吐谷渾。
○○●●○○● ●●○○●●○
第二首七律首句按律本為●●○○○●●,因首句入韻,第七字與第五字平仄對換,故此詩為合律的標(biāo)本。從王昌齡此詩我們可知,七律一般首句是入韻的,為此首句第七字須與第五字平仄對換。當(dāng)然七絕也有首句不入韻的,例如王維的《九月九日憶山東諸弟》:
獨在異鄉(xiāng)為異客,每逢佳節(jié)倍思親。
○ ●
遙知兄弟登高處,遍插茱萸少一人。
此詩首句句腳“客”,不入韻。七言律詩一般是首句入韻的,也就是將第七字與第五字平仄對換,如杜甫《詠懷古跡》的首句:
群山萬壑赴荊門
○○●●●○○
五律首句一般不用韻,五絕首句也一般不用韻,若用韻則將第五字與第三字平仄對換,例如盧綸的五絕《塞下曲》首句入韻:
月黑雁飛高
●●●○○
杜甫的五律《月夜憶舍弟》首句入韻:
戍鼓斷人行
●●●○○
此外,我們曾經(jīng)講過格律詩一律用平聲韻,但讀者會發(fā)現(xiàn)唐人絕句里有用仄聲韻的,例如:
雜 詠 王 維
君自故鄉(xiāng)來,應(yīng)知故鄉(xiāng)事。
●
來日倚窗前,寒梅著花未?
●
玉階怨 李 白
玉階生白露,夜久侵羅襪。
●
卻下水晶簾,玲瓏望秋月。
●
江 雪 柳宗元
千山鳥飛絕,萬徑人蹤滅。
● ●
孤舟蓑笠翁,獨釣寒江雪。
●
酒泉太守席上醉后歌 岑 參
酒泉太守能劍舞,高堂置酒夜擊鼓。
● ●
胡笳一曲斷人腸,座上相看淚如雨。
●
夏晝偶作 柳宗元
南州溽暑醉如酒,隱幾熟眠開北牖。
● ●
日午獨覺無余聲,山童隔竹敲茶臼。
●
以上都是用仄聲韻的絕句,不足為法,屬于個別變例,所以有學(xué)者又將它們稱為古絕句。讀者初學(xué),只學(xué)常例,勿作變體。
讀者在讀唐詩時還會發(fā)現(xiàn),在五言律詩中某些字聲不完全合律,這應(yīng)是正常的,即在不破壞整體詩律的情形下是容許有一點變通的,例如杜甫的兩首詩:
春日憶李白
白也詩無敵,飄然思不群。
●●○○● ○○●●○
清新庾開府,俊逸鮑參軍。
○○○○● ●●●○○
渭北春天樹,江東日暮云。
●●○○● ○○●●○
何時一尊酒,重與細(xì)論文。
○○●○● ○●●○○
此詩方框中的四字除“一”字影響了律外,余皆是可以的。
天末懷李白
涼風(fēng)起天末,君子意如何?
○○●○● ○●●○○
鴻雁幾時到,紅湖秋水多。
○●●○● ○○○●○
文章憎達(dá)命,魑魅喜人過。
○○○●● ○●●○○
應(yīng)共冤魂語,投詩贈汩羅。
●●○○● ○○●●○
此詩中共有七字不入律,其中僅第一句“起”字屬失誤,余皆可通融。關(guān)于變通的字聲,中國古代的“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之說,這是就七言格律詩而言的。此說在于不分平起式與仄起式,因而有嚴(yán)重的片面性,例如下面平起與仄起兩式:
(一)平起式 ○○●●○○● ●●○○●●○
此式的首句可適用“一三五不論”,不影響詩律。
(二)仄起式 ●●○○○●● ○○●●●○○
此式首句的第五字便不能改動,因而“一三五不論”不適此式。再以五律為例:
(一)平起 ○○○●● ●●●○○
這兩句中的第三字聲是不能變動的。
(二)仄起 ●●○○● ○○●●○
此式合于“一三五不論”。
以上規(guī)則,請讀者多加比較,細(xì)心辨別。初學(xué)者力求嚴(yán)守格律,在不影響詩律的情形下個別字可以通融。讀者也可以從《唐詩三百首》中選七律、七絕和五絕若干首,于每字下注明平仄,標(biāo)明平起式或仄起式,進(jìn)一步辨識哪些地方是可平可仄,細(xì)心比較,總結(jié)經(jīng)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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