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順治年間,直隸河間府肅寧縣北石寶村有一陳姓老漢,原配姜氏染疾身死,并未遺下子嗣。順治十一年(公元1654年)春,陳老漢續(xù)娶劉氏寡女為妻。第二年,劉氏誕下一子,取名陳俊。
這陳俊自幼極是頑劣,不喜讀書,最喜胡鬧。整日間,不是上樹掏鳥窩,便是下河捕魚鱉,要么打哭鄰家伙伴,要么就是揪了老丈胡須,弄得左鄰右舍雞飛狗跳、叫苦不迭。
也常有鄰居前來告狀,陳老漢教子甚嚴(yán),棍棒都打折了十多根,奈何陳俊“記玩不記打”,好上三五日,必是故態(tài)復(fù)萌、再生事端。陳老漢眼看兒子成了“滾刀肉”,越發(fā)難以管教,卻也是無可如何,唯有自艾自怨、感嘆家門不幸而已。
俗話說得好,“浪子回頭金不換”,這陳俊雖然頑劣異常,童叟懼怕、四鄰不安,連父母也認(rèn)為他是“三歲看到老”,這輩子恐怕都是個惹禍根苗。哪知,陳俊九歲時偶然看了一場武術(shù)戲,竟變得沉靜、安穩(wěn)了不少。
原來,這肅寧一代,從明朝隆慶年間便興起了“武術(shù)戲”,藝人常進村演出,百姓們更是樂此不疲。九歲的陳俊,哪里懂得絲弦、老調(diào)、棒子唱腔,不過是覺得刀槍劍戟耀眼,武戲打斗場景新奇而已。
及至陳俊陸陸續(xù)續(xù)、反反復(fù)復(fù),看懂了《燕青打擂》、《三打祝家莊》、《溪皇莊》等戲,他便迷上了拳腳功夫,甚至萌生了拜師習(xí)武、行俠仗義念頭。陳老漢雖覺荒唐,但見他從此像換了個人一樣,安穩(wěn)、懂事不少,也覺得頗為欣慰、樂見其成。
后來,一個跑江湖的人路過石寶村賣藝,陳俊便拜其為師,殷勤款待酒飯,軟磨硬泡算是學(xué)了兩路長拳短打。走街串巷的把式人,又能有何絕技本領(lǐng)?所傳授拳法套路,不過是些花拳繡腿罷了??蛇@陳俊一來膽氣粗豪、身強力壯;二來也是癡迷鉆研、觸類旁通,竟慢慢習(xí)練得數(shù)人難以近身,七八個人不是敵手。
而令陳老漢萬萬沒想到的是,這陳俊習(xí)武后雖然不在攪擾四鄰,卻又平添了愛管不平事的性情,多次替他人出頭,將鄰村幾個地痞打成了重傷。
康熙九年春,陳老漢患病亡故,數(shù)月后劉氏又改嫁他人。陳俊隨母親來到繼父家中,頓覺樣樣不入眼、百般不適,遂逃到縣城舅父處學(xué)起了殺豬行當(dāng)。到了此時,陳俊才知世事艱難,行俠仗義俱是虛妄,拳腳功夫更是不頂飯吃,從此一老本實地當(dāng)起了市井屠夫。
屠宰為業(yè)雖然不入流,倒也衣食無憂、進益頗豐。陳俊在舅父幫襯下,數(shù)年間便租了店面、雇上伙計,獨自撐起了一家不大不小的肉鋪店。陳俊身材魁梧、相貌端正,殺豬宰羊更有使不完的力氣,因此便有不少市井人家看中了這個小伙子。
后來,經(jīng)媒婆介紹,陳俊娶了雜貨鋪關(guān)掌柜之女春妮為妻,婚后兩人共挽鹿車、情投意合。這春妮也是極其賢惠,過門后便與丈夫商議,單等再攢些銀兩,換了大宅子,便接婆婆進城享福。
春妮溫柔善良、體貼入微,陳俊頗覺欣慰,因此更加賣力經(jīng)營肉鋪,直到從此家興業(yè)旺,過上了富足和美生活。豈料,一樁天大禍?zhǔn)乱彩菓?yīng)劫而生。
話說這天正逢趕集,陳俊肉鋪里的兩百多斤豬肉,早早便賣了個精光。陳俊正準(zhǔn)備收攤之時,忽然看見對門王大嫂與人交談了兩句,竟癱倒在地跌著腳大哭。王大嫂前幾年死了丈夫,與13歲女兒英蓮相依為命。平日里,王大嫂經(jīng)常幫著陳俊妻子做些針線活,兩家也走動頻繁、互相友善。
此時,陳俊見王大嫂號啕大哭,便趕緊過來安慰,并追問究竟發(fā)生何事。王大嫂一見陳俊,便如遇救星一般拉住他的手哭訴道:“陳家兄弟快救我一救,如今遭此橫禍,我怕也是沒臉茍活于世了!”
陳俊不明就里,急得直搓手,并連連追問“究竟出了什么禍?zhǔn)??”王大嫂這才哭哭啼啼講述起英蓮失蹤的事兒。
原來,今日正逢大集,東民巷兩條街道兩旁,早已遍布做買做賣之人,新奇貨物更是琳瑯滿目。吃罷早飯,英蓮便吵著要去集上走走逛逛。王大嫂納鞋底走不開,便掏出幾文錢遞給英蓮,囑咐她不要亂花,只挑撿些應(yīng)有之物。
英蓮接錢在手,便高高興興趕集去了。哪知這一走,王大嫂左等右等也不見女兒回來。眼看過了晌午集市都快散了,英蓮還是蹤影皆無。王大嫂這才慌了手腳,開始滿大街尋找女兒,依然沒個下落。
王大嫂覺得英蓮也許自己回家了,便又折返回來查看究竟。她剛走到自己門口,便被鄰居姜老伯一把拉住,急切地對她說道:“我上午在藥鋪后身,親眼見到一個蒙頭遮面男子,將一女孩迷倒后扛起便走。當(dāng)時我隱約覺得女孩挺像英蓮,卻又有些吃不準(zhǔn)。剛才聽人說你正在尋找英蓮,便趕緊跑來送信,英蓮恐怕是兇多吉少!”王大嫂聞聽女兒被人劫走,頓時癱倒在地。
陳俊聽完王大嫂所述,趕緊向姜老伯追問劫匪逃跑方向,姜老伯用手向北山方向一指,說道:“那蒙頭遮面之人沿著東坡逃走,臂下夾著一人,腳步依舊不慢,想來必是一個力氣大的劫匪。”
陳俊擔(dān)心事遲生變,囑咐王大嫂趕緊報官后,自己回身到案板上抄起殺豬刀,便沿著劫匪逃竄方向追去。約摸半個時辰,陳俊一口氣追出十多里,見路兩旁皆是村莊民宅,不像匪人出沒之地,他便轉(zhuǎn)頭向山腳岔路走去。行不多遠(yuǎn),便見一座門戶緊密的寺院橫亙在面前。
陳俊看到寺院,猛然記起姜老伯聲稱劫匪是“蒙頭遮面”。陳俊心想:“遮面”是要掩人耳目,但歹徒何故“蒙頭”?卻不曾聽行走江湖的師父說起過。想到此處,陳俊不由心中一動,暗想難道劫匪是個和尚不成?
陳俊來到寺院門口,剛要推門而入,便聽見里面似有女人說話聲音。陳俊心想,此時若撞破寺門,必然打草驚蛇,況院中屋舍不熟,若歹人將英蓮藏匿起來則更加難尋。于是,陳俊閃身繞至寺院后身,爬上一棵大樹,便翻墻跳入寺院之中。
陳俊剛剛進院,便聽見旁邊屋舍中傳出女子哭泣呼救之聲。陳俊手提尖刀,循聲便往屋舍而來。只見屋舍房門半開,一個胖大和尚正在床上拉拉扯扯,被逼到床頭、衣衫凌亂的女子正是英蓮!到了此時,陳俊怒不可遏,沖過去幾刀便結(jié)果了胖和尚性命。
隨后,陳俊搜尋其他僧舍,又將三個正在鬼混的和尚殺死,一并救出多名女子。陳俊領(lǐng)著英蓮等人正要離開,卻聽見門口禪房竟傳出打鼾之聲。陳俊進屋一看,一個老和尚正在臥榻鼾睡,陳俊不由分說,一刀便結(jié)果了他的性命。
陳俊領(lǐng)著英蓮等人離開寺院,往縣城方向剛走出三里多路,便迎頭撞見了前來搭救英蓮的十多名衙役。陳俊將解救英蓮、殺死諸僧經(jīng)過,向眾衙役詳細(xì)講述一遍。內(nèi)中一個老誠班頭,聞聽陳俊殺死五個和尚,情知非同小可。他一邊命人鎖了陳俊,押著眾人返回寺院,并看護好現(xiàn)場,一邊又派衙役去給縣令報信。
縣令王金國聞聽出了五條命案,便立即帶領(lǐng)衙役、仵作等人趕到寺院。王縣令查驗尸體完畢,便親自提審陳俊,以及英蓮等被劫女子,最后又有王大嫂、姜老伯為證,王縣令弄清原委后,判定奸僧死有余辜,被劫女子各回其家,陳俊無罪釋放,并獎勵紋銀二十兩,以示褒獎義舉。
陳俊返回家中,春妮喜不自禁。第二天晚上,王大嫂備下豐盛酒菜,答謝陳俊救命之恩,街坊鄰里和姜老伯等人都來祝賀。哪知,眾人正喝得興高采烈之際,門外突然闖入四個衙役,將手中鎖鏈套住陳俊便走。
陳俊莫名其妙,街坊鄰里也都是一頭霧水。待將陳俊押至大堂,縣令講述緣由,陳俊才知自己犯下了不赦之罪。
原來,那日陳俊怒殺五個和尚,其中四人確系奸僧無疑,但在門口禪房被殺得酣睡和尚,卻是身世清白的無辜之人!而且,此人不僅無辜,更連和尚都不是,他不過是個禿頂?shù)南憧投选R蚴樟丝h城鄉(xiāng)紳五兩銀子,住在寺中充當(dāng)替身和尚,哪知竟成了陳俊刀下之鬼。
陳俊誤殺香客,理當(dāng)?shù)置?,苦主又日日喊冤叫屈,王縣令便將陳俊押入死牢,聲言秋后問斬。但這王縣令也欽佩陳俊舍死忘生、俠肝義膽,終是不忍行刑,遂以上司批復(fù)未至為由,拖延了兩年之久。
這年夏天,刑部下文清理陳年積案,明確未決人犯務(wù)須審明案情,秋后一律處斬不得拖延。王縣令看罷公文,自知陳俊死期將至,無可幸免。恰巧,朝廷左僉都御史于鳳龍巡訪來到肅寧縣,王縣令便將陳俊一案向于御史做了匯報。
于御史非常欽佩陳俊義舉,但作為負(fù)有監(jiān)察百官職責(zé)的都察院五品大員,他也必須依法行事。當(dāng)御史聽說陳家到了陳俊這一代,三代單傳,尚無子嗣時,便動了惻隱之心,遂秘囑王縣令:在獄中單設(shè)一處潔凈牢房,讓陳俊單獨居住,并接陳俊妻子春妮前往牢房小住十日。
到了金秋十月,陳俊被押赴刑場斬首示眾。臨刑前,縣衙典史來至陳俊身旁,低聲告訴他:春妮已然身懷有孕,數(shù)月后便將誕下遺腹子,陳俊人生有后,可以安心上路了,此皆御史于大人之德!
陳俊聞言欣喜若狂,口稱“御史恩德,小人來生當(dāng)結(jié)草銜環(huán)相報!”言罷,連連叩首后,慷慨驅(qū)前赴死。劊子手鬼頭刀揮下,陳俊人頭落地,面上猶帶笑容。
話說數(shù)月后春妮誕下一子,陳俊家終于得續(xù)香火。肅寧百姓無不稱頌御史法外開恩之德,一時間傳為美談。哪知,此事卻為于御史的政敵所用,火速上了一本奏章,彈劾御史于大人貪贓枉法,有失官體、有傷風(fēng)化。禮部、吏部尚書合議,最終將于大人罷了御史官職,罰銀五百兩了事。
至此,一樁清代“屠戶入獄三載,妻子懷孕”奇案,就此終結(jié)。
案后微評:陳俊幼而頑劣,長而有俠骨英風(fēng)。及至淪落市井,方知世事艱難,然未為深悟也;當(dāng)他將生死置之度外,拔刀怒斬奸僧,又是何等蕩氣回腸!然粗心誤殺香客,悲劇終是性格使然。
御史法外施恩,雖成肅寧佳話,但“人心似鐵非似鐵,官法如爐真是真”卻也并非一句虛妄之語,還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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