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講“千乘之國”、“萬乘之君”,其中“乘(sheng)”指四匹馬兵車。周秦時期,馬乘數(shù)量關(guān)乎諸侯國的規(guī)模與實力。凡由國家牧養(yǎng)、支配的馬謂之官馬,又稱國馬或王馬。舊時民諺“騎官馬放私駱駝”即指假公濟私行為。官馬,公家之物,歷代不許私用。有關(guān)馬的牧養(yǎng)、收購、管理、使用等事項即為馬政。古代的馬主要用于打仗,“馬者,兵之用也?!保ā缎绿茣?/span>.兵志》)馬匹供軍國之用,所系獨重。故歷朝皆有馬政。
馬政之事早見《周禮.夏官.校人》:“校人掌王馬之政。辨六馬之屬:種馬一物,戎馬一物,齊馬一物,道馬一物,田馬一物,駑馬一物?!蓖躐R之政就是馬政。職掌官馬者有職司“校人”,他須分辨六種君王所用之馬。種馬是最好的馬。戎、齊、道、田分別為君王所用的四種輅車(車輦)。戎輅指兵車;齊即齋,指饗宴、祭祀回來時乘坐的金輅;道指用象牙裝飾的象輅;田輅是打獵所用車輦;駑馬最次,用于雜役。不同的車須配備不同的馬,即如戎馬、齊馬、道馬、田馬等。馬前面的字是車的名稱屬性,馬以車名。此為古制。
《周禮》還定有“巫馬”負責治療馬之傷病,“牧師”掌管牧場,“廋人”訓練調(diào)教馬匹,“圉師”負責培訓養(yǎng)馬人,“圉人”負責飼養(yǎng)放牧等規(guī)制。《禮記.月令》:“游牝別群,則縶騰駒。班馬政。”這句話是講放牧時母馬懷孕,要把馬群分開,將活潑的馬駒拴住以防踢傷孕馬。班馬政就是發(fā)布牧養(yǎng)調(diào)教馬匹的政令。
先秦馬政已詳備。
漢初,丞相蕭何參酌《秦律》而作《九章律》,為后世修律定下規(guī)模。“九章”之《廄律》是馬政入律的標志。廄字本義為馬棚、馬圈,引申為聚集庫舍、牧養(yǎng)調(diào)教之意?!稁伞肥菍⒐亳R的牧養(yǎng)及使用法律化,明確禁止性規(guī)范而成典章。比如官馬的死傷、遺失、謊報、私用、瘦損等均處以刑罰。
前漢文、景二帝尚黃老之學,以清靜無為之策而休養(yǎng)生息,得“文景之治”。當時晁錯給文帝建言,令民間有車騎馬一匹者,免三人兵役。文帝采納。由此得“眾庶街巷有馬,阡陌之間成群,乘牸牝者擯而不得會聚?!保ā稘h書.食貨志上》)牸牝即孕馬。當時馬多,已不需騎孕馬參與活動,以防止孕馬受傷。
漢武帝有了文景時期的恢復積蓄,遂厲兵秣馬欲伐匈奴?!榜R之往來食長安者數(shù)萬匹,卒掌者關(guān)中不足,乃調(diào)旁近郡”。當時有數(shù)萬匹馬聚集長安,致馬倌不夠支配,現(xiàn)從相鄰郡縣調(diào)用。迨出關(guān)一戰(zhàn),軍馬死傷十萬馀匹。至西漢末王莽時,官馬數(shù)量銳減,朝廷命令公卿以下及各郡縣皆著意養(yǎng)護軍馬。
二十八歲的光武帝劉秀于南陽起兵時,能于街市購得弓弩兵器,卻很難在民間獲得一匹馬?!肮馕涑躜T牛,殺新野尉乃得馬?!保ā逗鬂h書.光武帝本紀上》)劉秀有了戰(zhàn)馬之后與諸將攻下潁川郡昆陽、定陵、郾縣三城,獲得大量牛馬財物,始得復立漢室。
唐代初期,朝廷得突厥馬二千匹,又得隋朝馬三千匹,遂置專門的養(yǎng)馬機構(gòu)“監(jiān)牧”。其職屬有牧監(jiān)、副監(jiān)及監(jiān)丞、主薄、直司、團官、牧衛(wèi)、排馬、牧長、群頭等繁冗官職,另有馬倌負責訓練調(diào)習馬匹。唐初極為重視馬政。
自唐太宗貞觀朝至高宗麟德四十年間,官馬數(shù)量達到七十萬六千匹。全國置有八個坊,劃出一千二百三十頃官田,征募農(nóng)民耕種,專門給官馬供應(yīng)草料糧秣。八坊之馬分四十八監(jiān)。因馬多地小牧養(yǎng)困難,又于河西肥沃曠野處另置八監(jiān)。牧養(yǎng)五千匹者為上監(jiān),三千匹為中監(jiān),其馀為下監(jiān)。當時官民皆有馬,數(shù)量過多而至價格極廉,一縑(雙絲織成的細絹)即可換一匹馬。
然而好景不長,二十年后高宗永隆中,夏州官馬死失十八萬四千九百九十匹。玄宗開元初,國馬又有減少,遂詔諭各州縣獎勵民間養(yǎng)馬。至開元十三年(725),國馬恢復至四十三萬匹。天寶年后,諸軍戰(zhàn)馬動輒以萬計。王公將相及各級將校皆備私馬。以致自秦漢以來,唐馬最盛。天寶十三年(754)隴右群牧都使奏:馬三十二萬五千七百匹。(參《新唐書.兵制》)此只是一個牧坊數(shù)字,且民間馬匹尚未在其內(nèi)。
宋初買馬主要是河東、陜西、川峽三路。馬來自吐蕃、回紇、黨項、藏牙族、白馬、鼻家、保家、名市族諸藩。至太宗雍熙、端拱間購馬地域范圍擴大。之后設(shè)置馬場、馬市、馬社等。太平興國四年(979),詔諭購馬十七萬匹。六年,詔西部邊疆人驅(qū)馬進京并禁止民間私自買賣。十二月詔:“蕃部鬻馬,官取良而棄駑,又禁其私市,歲入數(shù)既不充,且無以懷遠人。自今委長吏謹視馬之良駑,駑即印識之,許民私市焉?!保ā端问?/span>.兵志十二》)淘汰的駑馬,民間才可買賣。
宋代官方收馬分為兩種,一為戰(zhàn)馬,生于西部邊陲,良健善走可供戰(zhàn)陣。二為羈縻馬,產(chǎn)于西南蠻夷,短小不及格。收馬標準根據(jù)需求時常調(diào)整。起先收購三歲以上十三歲以下馬。仁宗天圣中,改為四歲以上十歲以下。后又以五歲以上十二歲以下骨骼健壯善走之馬為首選。從四尺七寸至四尺二寸,馬按其高矮分為六等,每匹價格為一萬三千四百五十錢至八千九百五十錢之間。一等馬送京師,其馀配給諸軍。仁宗康定初,陜西用兵,馬不足。高矮遞降一寸,一等馬價格升至二萬八千錢。
宋代皇帝御馬分三等,馬的皮毛顏色有九十二種。御馬有左右騏驥院管理。真宗朝創(chuàng)置估馬司,掌管馬之良駑與價格衡定。騏驥院和估馬司在便殿設(shè)閱馬場地,對所收新馬一一過目,每次檢視二百匹。驗收并估值后配給諸軍。另外還設(shè)置群牧使及群牧司掌管各地牧養(yǎng)及收馬事宜,歐陽修曾任群牧使。不久,將各州郡牧坊改為監(jiān)并配印。京師之外共有十四個牧馬監(jiān)。
真宗時,內(nèi)外坊監(jiān)及諸軍共有官馬二十馀萬匹,牧馬兵役一萬六千三十八人。神宗熙寧二年(1069),河南河北監(jiān)牧司有牧地五萬五千頃,民間尚有部分。“天下應(yīng)在馬凡十五萬三千六百有奇”。宋高宗紹興年,四尺二寸以上馬每匹價格四十兩銀子。馬每高一寸增銀十兩,最高有六七十兩者。
宋元兩朝,每尺=31.2厘米。四尺七寸馬身高為146.64厘米,四尺二寸馬身高為131.04厘米。
幾年前,本人曾在內(nèi)蒙克什克騰旗軍馬場問當?shù)伛R倌,如何丈量馬的身高。此人放了四十多年馬,張口告訴我,讓馬站穩(wěn),從地面至馬鬃下端就是馬的身高?;蚩煞Q“肩高”。本人還問他現(xiàn)在克旗軍馬收購標準,他答“一米三九”。明萬歷朝京師宛平縣令沈榜《宛署雜記.卷九》列有明代官馬標準:四尺以上為上等馬,三尺九寸為中等,三尺八寸為下等,三尺七寸以下不合格。明末清初裁衣尺每尺=34.5-35.5厘米,四尺馬即140厘米左右。如此可得,古代的官馬身高與現(xiàn)在的軍馬差別不大。此大多為蒙古馬,伊犁馬要高些。
元代的官馬牧場多而廣。全國有十四道牧地,遍及漠北、西北、西南、江南腹地及高麗耽羅等處,各有千戶、百戶不等。蒙元屬游牧民族,起于漠北,東征西討,一日不可無馬。元世祖忽必烈于北京建大都后,天下安頓。鑒于馬之重要,至元二十三年(1286)六月,朝廷“括諸路馬。凡色目人有馬者三取其二,漢民悉入官,敢匿與互市者罪之?!保ā对?/span>.世祖本紀十一》)括,意為搜求,針對的是民間馬匹。蒙元時的色目人主要指北部與西部少數(shù)民族,他們較蒙人低一等,可以保留三分之一。漢人又低色目人一等,擁有馬匹全部收為官馬,禁止?jié)h人民間藏匿與買賣馬匹。這或是一條軍事戰(zhàn)略措施,元朝廷用此預防控制其治下的漢人以兵馬起事。
(明清兩朝馬政擇篇另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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