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雞湖李公堤的
新建與重修
金雞湖李公堤,清光緒十六年(1890)至十八年(1892)年間元和知縣李超瓊組織修筑,是名副其實的重點民生實事工程。民國《吳縣志》卷四十三《水利》記載:“元和縣知縣合江李超瓊……筑金雞湖長堤……堤成而民便之,稱為李公堤?!?/span>建成之后至1932年,四十余年間,李公堤歷經(jīng)地方官員、鄉(xiāng)紳等四次重修。
如今的李公堤,是金雞湖5A景區(qū)主要景點及功能區(qū)之一,獲評“中國特色商業(yè)街”“蘇州十大最美夜景地”“全國夜間經(jīng)濟示范街”等,成為蘇州工業(yè)園區(qū)環(huán)金雞湖商圈典型的文化地標和網(wǎng)紅打卡地。前人栽樹后人乘涼,李公堤能有今日的熱鬧繁華,前人功不可沒。
01
李超瓊與金雞湖李公堤
(一)李超瓊其人
▲李超瓊像及詩碑
李超瓊(1846-1909),字惕夫,又字紫璈,四川合江縣人。民國《吳縣志》卷六十四《名宦》記載:“李超瓊,字紫璈,又字惕夫,合江縣人?!?/span>早年曾在東北邊境做過軍務幕僚,光緒十二年(1886)至宣統(tǒng)元年(1909)間,歷任溧陽、元和、陽湖、江陰、無錫、吳縣、南匯、上海、長洲等九地知縣。《李超瓊?cè)沼洝贰逗辖罟檄H年譜》記載,光緒十五年(1889)七月至二十年(1894)六月,任元和知縣。二十二年(1896)八月至二十四年(1898)閏三月,再任元和知縣。
(二)金雞湖其名
金雞湖,原名金涇渰(一作淹),又名金涇湖(一作河)、金鏡湖。
北宋時,已有金涇淹之名。淹,積水之地。南宋范成大《吳郡志》卷十九《水利》引北宋郟僑《水利書》:“五縣積水中,所謂湖、瀼、陂、淹……淹則有光福淹、尹山淹……金涇淹?!?/span>
▲范成大《吳郡志》卷十九《水利》關(guān)于金涇淹記載
金涇渰位于麋瀆之北,龍溇之南。明正德《姑蘇志》卷十《水》記載:“金涇渰之南為麋瀆,北為龍溇(宋淳化間龍見于此,故名)。”以花柳村為界,分為東渰、西渰。明張國維《吳中水利全書》卷四《水脈》記載:“葑門直東為葑門塘,為黃石橋,為金涇渰東、西二渰?!?/span>
清乾隆時,始有金雞湖之名。乾隆《元和縣志》卷十四《水利》記載:“金涇渰,一名金鏡湖,一名金雞湖。”
▲乾隆《元和縣志》卷十四《水利》關(guān)于金雞湖記載
東、西兩渰中,東渰水勢尤為浩瀚。民國《吳縣志》卷二十《水》記載:“金涇渰,一名金雞湖,在縣東十余里偏西……東渰水尤浩瀚,與陳湖相吞吐。”
(三)李公堤修筑緣起
金雞湖東達斜塘、吳淞江,南連獨墅湖,西至黃石橋,北通婁江,是東南鄉(xiāng)鎮(zhèn)老百姓進入蘇州城的水路必經(jīng)之地。金雞湖地跨婁門、葑門,湖面寬廣遼闊,東西長六里,南北闊十里。每當風浪起,波濤洶涌澎湃,在湖上航行的船只常有傾覆危險,沿岸圩田受到風浪長期沖擊而坍塌。
李超瓊《合江李公紫璈年譜》記載:
金涇河者,邑東南各鄉(xiāng)入城必由之路也……東達斜塘、吳淞,南連獨墅湖,北通婁江。河面遼闊,每值西北風作,波浪如山,行舟履覆,南岸圩田亦久患沖塌。
俞樾《李公堤記》記載:
出葑門不十里,有金雞湖焉,元和縣所轄也。東西廣六里,南北袤十里,東達斜塘,西至黃石橋,南連獨墅,北通婁江。有花柳村者,介其中央,遂分一湖而二之,于是有南湖、北湖之名矣。巨艑小艓,往來如織,而南湖尤為通津。每當北籟怒號,回飆驟發(fā),經(jīng)由其地者,波而上,搖而下,檣摧楫傾,帆欹舵?zhèn)?,長年三老,視為畏途。南北兩岸,并有田疇,頑飔嚙堤,怒流溢入,則綠原青隴,化為汙渠。
▲張一麐《重修金雞湖堤工記》
(《江蘇文獻》續(xù)編卷第五六合刊)
張一麐《重修金雞湖堤工記》記載:
金雞湖一名金雞渰,東通獨墅,北接龍溇,與陽城相吞吐。湖跨葑、婁二門,面積遼闊,風波時作,經(jīng)冬尤甚。舟楫中流,往往遇險。行李相戒,視為畏途。
修筑金雞湖堤的目的,不僅是為了抵御風浪侵襲船只、保障行人安全,阻擋風浪沖擊圩田、保護沿岸農(nóng)田,也是為了通過以工代賑、解決災民生計問題。
《合江李公紫璈年譜》記載:
于境內(nèi)為以工代賑之法……復以紳董吳大根、沈國琛、張履謙等之請,于金雞河創(chuàng)筑長堤二道……即招募各圖窮民,挑運城中堆積之瓦礫,為之計工,給以口食。
民國《吳縣志》卷六十四《名宦》記載:
時遇秋霖敗稼,亟申請蠲免白糧。災后以工代賑,葑門外官塘驛路及金雞湖長堤二道相繼修復。
光緒十五年(1889)秋,蘇州地區(qū)連續(xù)下雨,引發(fā)水災,農(nóng)田水稻被淹,收成受到嚴重影響?!独畛?cè)沼洝菲咴露呷沼涊d:“大雨如注,時作時止。諺以處暑日雨為苦雨,于農(nóng)事不宜。以稻苗被其浸灌,成粒時難以充實也?!?/span>《合江李公紫璈年譜》記載:“十月初,蒙憲飭調(diào)補斯缺……蘇境以八月廿五大雨至月之四日乃止,淫霖敗稼,農(nóng)田十九成災。”
十月上、中旬,李超瓊先后兩次出城視察各地受災情況。水稻發(fā)芽霉變,情狀慘不忍睹?!独畛?cè)沼洝肥鲁跗呷沼涊d:“歷金涇湖、黃天蕩……至車坊停泊。沿途勘視被淹之田。稻多浸入水中,小民無從刈獲。其發(fā)芽霉變者不可勝記,可慟已?!?/span>初八日記載:“由車坊而南而東,地當吳淞江灘……災象甚巨。稻多深沒水中,或僅浮水面,鄉(xiāng)民裸而刈之。霉?jié)裱孔?,睹之慘目……比抵甪直,則鎮(zhèn)西南又一片汪洋矣?!?/span>二十日記載:“由陳墓西行不五里,渡陳湖察勘。湖塘農(nóng)田尚多高阜,惟西北隅較低,已浸之稻,尚有未刈獲者……移棹長纖路……田中早稻,先已霉爛無收,父老言之,無不凄然慨嘆。”
十月底至光緒十六年(1890)三月中旬,李超瓊與同僚、鄉(xiāng)紳等想方設(shè)法賑濟災民,并向朝廷申請減免漕糧、稅賦。
作者:陳斌
來源:《方志蘇州》公眾號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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