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庭堅《寄岳云帖》,今唯存拓本。真?zhèn)螝v來眾說紛紜,有人歸之于摹刻失真,也有人疑其非真跡上石,孰是孰非不得而知。
黃庭堅是我國著名詩人和書法家,他開創(chuàng)的“江西詩派”形成了宋詩的新面貌,在書法方面提倡以“韻”為主,進一步深化了蘇軾提倡的尚“意”書風。黃庭堅書法藝術形成了完整而獨特的藝術審美觀,“自成一家”的思想對后世影響非常大。
黃庭堅論書,既注重內在精神的展現(xiàn),又注重點畫結構,做到內外兼修。他分別用“韻”和“筆”來概括書法的內在精神和外在形式,追求二者的和諧統(tǒng)一。
黃庭堅品評書法,常常提及“韻”字,將字是否有“韻”作為品評的一個重要條件。如他評價蘇軾的字:“雖有筆不到處,亦韻勝也。(《題東坡小字兩軸卷尾》)"那么何為“韻”呢?他在《跋周子發(fā)貼》中指出:"若使胸中有書數(shù)千卷,不隨世碌碌,則書不病韻?!睆闹锌梢钥闯鲞@里所說的“韻”是指書家內在的學識、修養(yǎng)等,而非點畫等外在的介質。對于二者的關系,黃庭堅在《論書》中又進一步提出:雖然筆墨各系其人工拙,要須其韻勝耳。病在此處,筆墨雖工,終不近也。
山谷認為每個人字的“工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以“韻勝”。他所追求的“韻”,是指通過點畫等外在媒介傳達出來的書家內在的修養(yǎng)、精神。“韻”是含蓄的,是看不到的但能感受到的,同蘇所導的“意”是基本相同的。
注:依古軒畫廊整理發(fā)布,轉載請注明出處。
聯(lián)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