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萬喚的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預扣辦法終于出臺,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56號對于綜合所得中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所得和特許權(quán)使用費如何預扣做了明確規(guī)定。其中特別讓人失望的就是勞務報酬所得的規(guī)定,20%——40%預扣率讓人吃驚,這個規(guī)定意味著什么?嘗試為大家分析一下。
勞務報酬是個人為企業(yè)或其他組織和個人提供了某種勞務而取得的收入,老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對于勞務報酬的界定如下:
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設(shè)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y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shù)服務、介紹服務、經(jīng)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和工資薪金相比,勞務報酬具有完全不同的特點:
勞務報酬同工資薪金合并應該按照年度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最終適用于3%——45%的超額累進稅率。但企業(yè)在發(fā)生勞務報酬支出時如何進行個稅扣繳一直是一個問題,按照56號公告是這樣的:
1、勞務報酬收入減除費用計算應稅收入額
預扣費用減除同匯繳一樣,勞務報酬執(zhí)行20%費用扣除,如果每次收入低于4000元,直接按照800元減除費用。
2、應稅收入額計算預扣稅款
計算出應稅收入額后乘以對應的預扣稅率計算出預扣稅款。關(guān)鍵在于預扣稅率,文件規(guī)定如下:
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二
(居民個人勞務報酬所得預扣預繳適用)
個稅改革前,勞務報酬稅率也不過20%,現(xiàn)在新政中預扣率最低20%,最高40%,著實令人無語。舉個栗子來看看:
張先生是自由職業(yè)者,從A企業(yè)每月取得勞務報酬10000元,全年取得120000元,按照上述規(guī)定,預扣稅款為:
10000*80%*20%稅率*12個月=19200元
如果次年個稅匯算清繳應該繳納多少稅款呢?
在我們設(shè)定的這種情況下,張先生被預扣19200元稅款,但年末匯算清繳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這就帶來了極大的麻煩,需要申請退稅。
個稅改革中的預扣政策,本來就應當考慮到實際情況,勞務報酬的預扣如此之高,將嚴重限制勞務報酬的支付與取得,未來期待各地稅務機關(guān)對于勞務報酬代開發(fā)票政策進行重新界定,比如對于某些常見而又額度不大的勞務報酬是否可以考慮進行較低稅率的核定征收,避免勞務報酬政策形同虛設(sh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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