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末稱二王之妙”,這里的“妙”大有不同。
孫過庭借:【謝安素善尺牘,而輕子敬之書……,安輒題后答之…安嘗問敬:“卿書何如右軍?”答云:“故當勝。”安云:“物論殊不爾?!弊泳从执穑骸皶r人那得知!”敬雖權以此辭折安所鑒,自稱勝父,不亦過乎!】,表達了他對“二王”父子書法的看法。
謝安與王羲之是同輩,書法受王羲之影響,尺牘是他最拿手的,對于小王有別父王羲之書體、自創(chuàng)一手行草書體,呈鋒芒畢露,飄逸神秀、挺尖瘦硬之氣,自然讓謝安有些看不慣。
孫過庭借謝安之口,透露出他對王獻之筆法傳承上的不足還自以為是的態(tài)度表示不滿。
孫過庭究竟表達了什么意思呢?就筆法而言,王羲之是宗法,小王在筆法上的確作了“減省”,而同時夸大了筆法的“盛氣”。孫過庭對王獻之的“減省”持否定態(tài)度,而對王獻之的“盛氣”他表示了贊同,認同父子并稱為“妙”。
筆法是“二王”書法的核心問題,父子倆雖一脈相承,卻各有所長。
張懷瓘在《書議》中提出了一個核心標準:“風神骨氣者居上,妍美功用者居下?!辈凑者@個標準對“四賢”排名,“二王”父子:“真書:逸少第一,子敬第四;行書:逸少第一,子敬第二;草書:子敬第三,逸少第八。”
張懷瓘還在《書議》中還作了如下解釋:“子敬才高識遠,行草之外,更開一門。夫行書,非草非真,離方遁圓,在乎季孟之間。兼真者,謂之真行;帶草者,謂之行草。子敬之法,非草非行,流便于草,開張于行,草又處其中間。無藉因循,寧拘制則;挺然秀出,務于簡易;情馳神縱,超逸優(yōu)游;臨事制宜,從意適便。有若風行雨散,潤色開花,筆法體勢之中,最為風流者也。”
張懷瓘的這番話高度贊譽王獻之的書法,尤其肯定了他“筆法依然體勢之中,最風流者也”。
吳德旋、黃庭堅、項穆等評論王獻之都比張懷瓘有過之而無不及:“大令狂草,盡變右軍之法而獨辟門戶,縱橫揮霍,不主故常。余謂大令草書,雖極力奔放,而仍不失清遠之韻?!保ㄒ姟冻踉聵菧S書隨筆》)
黃庭堅《山谷題跋》:“大令草法殊迫伯英,淳古少可恨,彌覺成就耳。所以中間論書者以右軍草入能品,而大令草入神品也。余嘗以右軍父子草書比之文章,右軍似左氏,大令似莊周也。”
項穆《書法雅言》云:“逸少一出,揖讓禮樂,森嚴有法,神彩攸煥,正奇混成也?!蓖醌I之有意識想突破其父草書,但下意識地將其父的“中和”轉為“偏激”,走向以“奇”、“險”的新境界。項穆也認為“書至子敬,尚奇之門開矣”。
而對于王獻之的貶損以唐太宗為代表,他崇拜王羲之而貶低王獻之:“獻之雖有父風,殊非新巧。觀其字勢疏瘦,如隆冬之枯樹;覽其筆蹤拘束,若嚴家之餓隸。其枯樹也,雖槎枋而無屈伸;其餓隸也,則羈羸而不放縱。兼斯二者,固翰墨之病歟!”
有人以為,唐太宗作為盛唐明君,出于政治、社會道教之倫理,傾向于王羲之是必然的,也有的認為,派別不同,唐太宗以虞世南為師,上溯智永、大王,書風接近儒家的中庸思想,寫的字中正平和,被譽為“君子藏器”。而王獻之是另一派別。
這些原因是不可否認的客觀事實。但從唐太宗的書法作品看,更多地得之于王獻之也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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