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哲學論》(商務印書館,2002)摘錄
維特根斯坦 著 賀紹甲 譯
p21
人所知道的……都可以用三個詞說出來。
P23
這本書討論哲學問題,并且標明,——我相信——這些問題之所以提出,乃是基于對我們語言邏輯的誤解。這本書的全部意義可以用一句話概括:凡是可以說的東西都可以說得清楚;對于不能談論的東西必須保持沉默。
P24
我認為,問題從根本上已獲致最終的解決。
P26
如果我能夠思想在事態(tài)中結(jié)合的對象,我就不能離開這種結(jié)合的可能性來思想對象。
P27
順便說一下,對象是無色的。
它們之間唯一的區(qū)別就是:它們是不同的。
P28
不變者、實存者和對象是一個東西。
P29
從一個事態(tài)的存在或不存在不能推出另一個事態(tài)的存在或不存在。
我們給我們自己建造事實的圖像。
圖像就是這樣依附于實在的;它直接觸及實在。
P30
圖像不能圖示它的圖示形式;圖像顯示它的圖示形式。
圖像從外部表現(xiàn)它的對象。
P31
圖像所表現(xiàn)的東西是圖像的意義。
可以思想的東西也就是可能的東西。
P34
名稱是一種初始記號。
P35
記號不能表達的東西,其應用顯示之。記號隱藏了的東西,其應用清楚地說出之。
P36
記號是一個符號中可以被感官感知到的東西。
P37
整個哲學充滿著這類混淆。
P41
一個命題有貫通整個邏輯空間的力量。
語言掩飾著思想。而且達到這種程度,就像不能根據(jù)衣服的外形來推出它所掩蓋的思想的形式一樣;因為衣服外形的設計不是為了揭示身體的形狀,而是為了全然不同的目的。
P41-42
一些最深刻的問題實際上卻根本不是問題。
P48
哲學不是自然科學之一
哲學的目的是從邏輯上澄清思想。
哲學不是一門學說,而是一項活動。
哲學著作從本質(zhì)上來看是由一些解釋構(gòu)成的。
哲學的成果不是一些“哲學命題”,而是命題的澄清。
可以說,沒有哲學,思想就會模糊不清:哲學應該使思想清晰,并且為思想劃定明確的界限。
心理學不比任何其它自然科學更為接近哲學。
P49
哲學應當為能思考的東西劃定界限,從而也為不能思考的東西劃定界限。
哲學將通過清楚地表達可說的東西來指謂那不可說的東西。
凡是能思考的東西都能清楚地思考。凡是可以說的東西都可以清楚地說出來。
能顯示的東西,不能說出來。
P59
命題顯示它們所說的東西,重言式和矛盾式則顯示它們什么也沒有說。
但是重言式和矛盾式不是無意義的。它們是符號系統(tǒng)的一部分,正如“0”是算術(shù)符號系統(tǒng)的一部分。
P65
一個基本命題不能從另一個基本命題推演出來。
從一種情況的存在無法推論出另一種完全不同的情況的存在。
我們不能從現(xiàn)在的事件推出將來的事件。相信因果聯(lián)系是迷信。
重言式從一切命題得出來:它什么也沒有說。
P66
矛盾式隱跡于一切命題之外;重言式則隱跡于一切命題之內(nèi)。
P72
在邏輯中一切數(shù)都需要需要說明理由。
P73
簡單性是真理的標志。
邏輯運算的記號是標點符號。
P74
邏輯必須照顧自己。
我們不可能在邏輯上犯錯誤。
不可能非邏輯地思考。
語言本身能防止各種邏輯錯誤。
奧卡姆法則當然不是一條隨意的規(guī)則,也不是一條因其在實踐上的成功而獲得了證明的規(guī)則:它表明,記號語言中的非必要的單位不指謂任何東西。
p102 6.41世界的意義必定在世界之外。......
p104 6.44 世界是怎樣的這一點并不神秘,而世界存在著,這一點是神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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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 懷疑論不是不可反駁的,而是因為它試圖在不能提出問題的地方產(chǎn)生懷疑,所以顯然是無意義的。
因為懷疑只能存在于有一定問題的地方,一定問題自能存在于有一定解答的地方,而解答則只能存在于有某種東西可說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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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 我們覺得,即使一切可能的科學問題都已得到解答,也還完全沒有觸及到人生問題。當然那時不再有問題留下來,而這也就正是解答。
6.521 人生問題的解答在于這個問題的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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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05 7 對于不可說的東西我們必須保持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