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與動物,業(yè)力有差別,人業(yè)力輕,動物業(yè)力重,此是人與動物不同之處。若論見聞覺知,動物與人無差別,同一見聞覺知是也。
如果因為動物業(yè)力比人大,便可殺生食肉,那人之間的業(yè)力亦有大小,有人富,有人貧,有人貴,有人賤,有人壽,有人夭,富貴貧賤壽夭,皆因人的業(yè)力所致。
富貴人業(yè)力輕,貧賤人業(yè)力重,人業(yè)力輕,動物業(yè)力重,人若可以殺動物食肉,富貴人便可以殺貧賤人食肉,這是同一道理。
你可以問問,有哪個貧賤人愿意被富貴人殺了吃肉?
若貧賤人不想被富貴人殺,則動物亦不想被人殺,推人及物,此又是同一道理。
奈何世人不悟,以殺魚煮蝦為常事,以宰豬屠狗為營業(yè),安得無罪?
人無道德便是動物,動物有道德便是人,人與動物互相轉換,本不固定,奈何仗著人身以大欺小屠戮動物?
物競天擇,弱肉強食,動物之間或有之,有愚人將動物世界的規(guī)則援引到人間,以為人間也適用,讓人跟著動物學,此是讓人變成禽獸之舉,把人間變成了禽獸世界。
物競天擇,弱肉強食,這個觀點出自生物進化論,由達爾文提出,但多數(shù)人并沒有讀過達爾文原著。
達爾文觀察動物,寫出《物種起源》,人家說得很清楚,這是動物界的規(guī)則,并沒有提到人類社會,結果有愚癡小人,硬生生把動物界的規(guī)則搬到了人間。
譬如狗吃屎,這是狗類特性,結果有愚人看到狗吃屎現(xiàn)象后,認為屎可以吃,便勸人吃屎,讓人跟著狗學,化人成狗,有這種道理嗎?
物競天擇,弱肉強食,亦是如此。
我讀古籍,常見動物顯露人性光輝,物類通人性之處不勝枚舉,甚至比當今世人更有德行,直讓人不忍卒讀。
我分享幾則故事,你瞅瞅身邊的人們,與這些動物相比,誰才配當人。
故事一:慈鳥感人
鄧芝帶兵征討涪陵,途中見一母鳥喂食雛鳥,鄧芝張弓搭箭射母鳥,未射中。
母鳥因雛鳥在,不忍飛去,鄧芝見母鳥還不離去,便再次張弓射擊母鳥。
此一支箭正中母鳥,但母鳥依然未飛走,帶箭忍痛喂食雛鳥。
母鳥用鳥喙將食物叼到雛鳥身側,嗚嗚教雛鳥自取食物,遂哀鳴而死。
眾雛鳥見母鳥已死,哀鳴不已。
鄧芝見狀,大生悔恨,言道:我違背天理物性,射殺禽鳥,離死不遠。
未過多久,鄧芝被鐘會所害。
此段故事出自《后漢書》,為史料所載,略作短評。
人言母愛最大,物類何嘗不是!
因哺乳喂食,雖大敵當前,命懸一線,母鳥不飛。
身受箭傷,忍受極苦,依然喂食雛鳥,不為所動。
母鳥傷重,哀鳴而死,眾雛鳥亦嚎啕哀毀,痛哭母鳥離世,這與人性有區(qū)別嗎?
我觀察當今社會,很多婦女只圖自己享受,貪圖富貴,因為貪錢,便去找有錢人,遺棄幼子幼女,聽其忍饑挨餓,我說這種婦女不如禽獸,不如這只母鳥,沒人反對吧?
禽獸有人心,人類生獸心,到底誰才是人?
遺棄幼子幼女,貪圖自己享受,此種人無論男女,全身上下只有一張人皮,早已是人面獸心,還敢招搖過市,不知慚愧,妄稱自己是人?哪里有一點兒人樣子!
若是為貪圖享受而遺棄幼子幼女能稱為人,那禽獸又該如何定義?
禽獸做不出來的事情,人能做出來,所以才叫禽獸不如,是這樣吧?
又,人生最慘,莫過于母親離世。觀母鳥將死,還在為雛鳥叼食,唯恐雛鳥斷食挨餓,此愛至深,縱是鐵石心腸,觀此亦當落淚,豈能妄動殺機屠戮禽鳥?
應發(fā)同理心,戒殺放生,成全禽鳥一家人,使其團圓,享受自由與天倫,方是人心。
鄧芝為三國名將,射殺母鳥,斷雛鳥生計,違逆物性天心,終被鐘會所害,不亦宜乎!
故事二:三燕念恩
宋代,嚴州有一少女,名叫王亞三。
王亞三偶然看見小貓把一只母燕叼走,留下三只雛燕。
王亞三心生惻隱,覺得雛燕可憐,便日日用飯喂養(yǎng)雛燕,等到雛燕長大,各自飛去。
是年冬,王三亞病死。
次年春,有三只燕子飛來,繞著王三亞庭院久飛不絕。
王三亞的母親見狀,問三只燕子:你們是來找王三亞的吧?三亞已死,葬在后園中。
三只燕子聽聞,即刻飛入后園,哀鳴不已,同死于王三亞墓地。
這段故事出自《證慈錄》,略作短評。
一飯之恩,以命相報,三只燕子做到了,人能做到嗎?
有恩不報非君子,懷念舊恩,情意深重,有比得上三只燕子的嗎?
如今,人們自私自利,不講恩義,有句話叫:我憑本事借來的錢,憑什么要還?
看上去披著人皮,咋不說人話呢?
前一陣子,看到一則新聞:有男子見某女溺水,奮不顧身前去搭救,某女得生,男子因力量不支,因救人葬身水底。
某女得救后,是這樣說的:我又沒讓他救我,是他自愿要救,他死跟我有什么關系?
救命之恩,也可以輕飄飄一語帶過,這是當今世人。
我以前就講過,不要買票去動物園看動物,動物園不一定有野生動物,但大街上一定有,純野生,長得酷似人類,只是沒人心而已。
故事三:蟻王報德
富陽縣有一人,名叫董昭之。
董昭之坐船路過錢塘江,見水中有只螞蟻附在一根蘆葦上,隨波浪上下浮動。
董昭之見狀,便想下水救螞蟻上船,但被船上眾人阻止。
不得已,董昭之把繩子拋入江中,用繩子勾住蘆葦,將螞蟻帶入船中,上岸后放生。
夜間,董昭之做一怪夢,夢境中有一黑衣人對他言道:我是蟻王,不慎墮入江中,蒙你仁慈,救我上岸。日后若有急難處,可來告訴我。
十余年后,董昭之遭盜賊陷害,即將關入大牢,忽然想起那場怪夢,想告訴蟻王一聲,但又找不到蟻王,不知該如何通知蟻王。
有朋友提醒道:你去地上找兩三只螞蟻,把事情跟螞蟻講講,讓螞蟻傳話試試。
董昭之不知道這樣做行不行,但情況危急,也只好如此,便按朋友所說找來幾只螞蟻,對著螞蟻講了講。
沒想到,董昭之夜間又做一夢,夢境中黑衣人現(xiàn)身,對其言道:你趕快去余杭山,只要進入余杭山中,便可免難。
董昭之醒來后,收拾一下行李,火速逃至余杭山避難。
后,皇帝大赦天下,董昭之遇赦,得免牢獄之災。
這段故事出自《古史談苑》,評析一下這段故事。
有人說,怎么這段故事跟鬧著玩兒似的,螞蟻還能聽懂人話,荒不荒唐?
人就是這樣,特別狂妄自大,看不起動物,以為動物萌蠢,不懂人心。
你去書店或書攤,買一本《古文觀止》,這本書普及率極高,屬中小學必讀書目。
《古文觀止》中有一篇文章,篇名叫《祭鱷魚文》,是唐代文學家韓愈到潮州后,見當?shù)伧{魚為害,便寫了這篇文章祭祀鱷魚,勸鱷魚離開本地。
韓愈寫完《祭鱷魚文》,投之水中,潮州鱷魚之患遂絕,鱷魚沒了。
鱷魚能聽懂文言文嗎?
但,自《祭鱷魚文》投到水中后,成千上萬的鱷魚不見了,你怎么解釋?
據(jù)《北史》記載,苻堅與王猛二人在靈臺秘密商議大赦之事,剛把大赦草稿寫完,忽然有一只大黑蒼蠅飛到筆端,嗡嗡不停。
俄而,國中傳聞將要大赦天下,舉國盡知。
苻堅與王猛互相看看,大赦天下這件事就他倆知道,此外任何人不知,也沒人泄密,是誰走漏了消息?
二人立刻命官吏調(diào)查,官吏回道:前天,路上有一身穿黑衣的小人,三尺來高,他在路上到處呼喊:朝廷將赦,朝廷將赦!喊完后,人忽然不見了。
聽聞官吏奏報,苻堅與王猛方悟,原來是筆端那只大黑蒼蠅走漏了消息。
觀此可知,天下之大無奇不有,螞蟻報恩,亦不足為奇。
對于救命之恩,螞蟻尚且知道回報,人卻不知道,如新聞中那名被救女子所言:我又沒讓他救我,是他自愿要救,他死跟我有什么關系?
既然這樣,就不要再說賤如螻蟻這個詞了,螻蟻知恩圖報,哪里賤了?
動不動就賤如螻蟻,這是對螻蟻的侮辱,與新聞中那名被救女子相比,她可比螻蟻賤得多!
按照儒家來講,有道曰人,無德曰獸,是人是獸,只看有無道德。
今天,給諸位分享的三段故事,篇名叫《動物通人性》,我覺得動物通人性極好,代表不甘心為獸,代表向上走,來生換掉皮毛,便可以為人。
反過來,若是人通動物性卻很糟糕,代表甘心淪為畜生,代表向下走,來生只能撕下人皮,換上獸衣獸毛,便可以踏踏實實做禽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