譬如將一首前人的小詩,作漫無邊際的“欣賞”,雖然完成了我們自己的“想象馳騁”,但對原作者來說,可能很感“意外”,對于讀者來說也是一種“浪費(fèi)”,這樣可能犯了“蔓衍”的偏差。
又譬如有些詩篇是有問題的,甚至早已被判定是偽詩,像蔡文姬的胡笳十八拍、卓文君的白頭吟等,而我們還在把它當(dāng)做美談,這樣可能犯了“盲從”的偏差。
又如我們牽合殷墟卜辭的對貞文字,解釋作詩歌合聲的起源,牽合小說中諸葛亮的造型,以為東坡詞中的“羽扇綸巾”不是周瑜,這樣可能犯了“枉牽”的偏差。
又如我們抄抄舊注、翻翻辭典,寫些與前人重復(fù)的見解,做些空洞的注腳或無謂的分類,名為整理,實(shí)則拼湊抄襲,這樣可能犯了“販抄”的偏差。
又我們?nèi)糁粚υ娭心呈履澄?,作狹角度的觀察研究,名為“小題大做”,實(shí)則“得其小而遺其大”,最后歸納出一大堆無用的結(jié)論,這樣可能犯了“管窺”的偏差。
又我們?nèi)鐚诺湓妼W(xué)理論,淺嘗輒止,滿紙都是陋儒塾師的看法,老生常談,全無新意,反而認(rèn)為“詩道至此足矣,其余概不足觀”,這樣可能犯了“泛論”的偏差。
又若喜歡從思想的分析去看詩人,詩人一談到樂天,我們就把他歸之于道家;一提及仁愛,就歸之于儒家。把詩人看作思想家的鼓吹仗衛(wèi),把集部的作品販為子部的支流,這樣可能犯了“附庸”的偏差。
又如我們運(yùn)用西方心理分析派的道理,見詩人一談到“花”,就是“性器”的象征,甚至將“花徑不曾緣客掃,蓬門今始為君開”、“春潮帶雨晚來急,野渡無人舟自橫”,原本是開玩笑的人故意想入非非、加以曲解的詩句,也認(rèn)真作心理分析的證據(jù),并作東西文學(xué)的比較,這樣可能犯了“亂比”的偏差。
——黃永武《中國詩學(xué)考據(jù)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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