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析莊子的“彼此是非”論及生死觀
《莊子·齊物淪》(以下簡稱《齊物論》)中有“彼此是非”一節(jié):“物無非彼,物無非是。自彼則不見,自知則知之。故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之說也,雖然,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無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謂之道樞。樞始得其環(huán)中,以應(yīng)無窮。是亦一無窮,非亦一無窮也。故日莫若以明。”
涉及此節(jié)時,論者多從認識論角度分析。如有評論說:“《齊物論》中所說的'是非’,都是指主觀性的爭論,如'惹是生非’的'是非’。”類似的觀點認為:“莊子肯定是人類思想史上最徹底的懷疑主義者。由于是非難定,引來世事紛擾。故齊是非,就是要杜絕無謂的惹是生非。”還有論者指出:“既然是非、彼此只是語言上的問題,而事物本身并無所謂是非、彼此,因而人們圍繞這些是非、彼此的問題爭辯不休,也就是沒有意義的。”同樣的觀點說:“《齊物論》認為客觀事物是不分彼此,本質(zhì)上是同一的,而人們關(guān)于是非彼此之爭論,皆出于成見執(zhí)著。”
莊子此段文字前的一段話,最后幾句是:“道隱于小成,言隱于榮華。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則莫若以明。”這里論及儒墨之是非,確實是在認識論意義上說的,也可以說是“主觀性爭論”,無謂的惹是生非”。于是論者多以為接下來的這一段,“是非”也一定在認識論意義上說。實際上,莊子已經(jīng)說明,要真正“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則莫若以明”。這意思就是,接下來的話,他會在一個完全不同于儒墨之是非的角度來談是非問題。
細觀莊子這一段話,筆者的看法是,他完全不是在認識論的意義上談“彼此是非”,而是在本體論意義上談的。從認識論意義上說,“是”就是正確的,“非”就是錯誤的;“彼、此”則指不同的認識主體,如人、我之間。莊子認為,認識論上的彼此是非,源于本體論上的彼此是非,要談清楚這一問題,須追根溯源。從本體論意義說,“是”就是存在的,因為觀點之正確,就在于它所說的東西確實存在;“非”就是不存在,因為觀點之所以錯誤,就在于它所說的東西并不存在。如此說來,要判定觀點是否正確,就太容易了:存在或不存在難道不好確定嗎?莊子認為是不好判定的,因為存在或不存在至少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此”,一種是“彼”。“此”就是此在,當(dāng)下的存在,現(xiàn)在的存在。“彼”則是當(dāng)下不存在的東西,但它或者曾經(jīng)存在過,或者將會存在。
由于莊子此段話在文字辨正方面存在著較多問題,在理解上很有難度,擬在逐字逐句考辨的基礎(chǔ)上,形成對此段文字的準確認識。
起首是:“物無非彼,物無非是。”我們首先試從認識論的角度來譯這句話:“事物沒有不是另一個認識主體的,事物沒有不是正確的。”這話顯然不通。我們再從本體論角度來譯這句話:“事物沒有不是曾經(jīng)存在(或?qū)⒁嬖?/span>)而現(xiàn)在并不存在的,事物沒有不是存在的。”這話讀起來比前一種譯法要通一些,但似乎仍然有問題。問題就在于,這句話由兩個對比關(guān)系的分句組成,與“彼”相對的應(yīng)該是“此”而不是“是”。這句話應(yīng)該是“物無非彼,物無非此”,其意思是,“事物要么是曾經(jīng)存在(或?qū)⒁嬖?/span>)而現(xiàn)在并不存在的,要么是當(dāng)下已經(jīng)存在的。”王先謙注釋此句說:“有對立皆有彼此。”陳啟天注釋說:“'彼’、'是’,猶言彼此,或人我,指相對之兩方言。”實際上已經(jīng)認“是”為“此”,只是沒有明說要改過來。
接下來,“自彼則不見,白知則知之。”陳鼓應(yīng)據(jù)嚴靈峰《莊子章句新編》,將“自知則知之”改為“自是則知之”。這一改動比原句要好,但我覺得仍然有問題,此句應(yīng)該是“自彼則不見,自此則知之。”因為這也是由兩個對比關(guān)系的分句組成,與“彼”相對的仍然是“此”而非“是”。陳啟天注釋說:“'自彼則不見,自是則知之’,謂自彼方則不見此方之是,自此方則知此方之是也。”他實際上已認“是”為“此”。但他將“彼、此”看作認識的兩個主體,是筆者所不能認同的。此句的意思應(yīng)該是:“來自那些曾經(jīng)存在(或?qū)⒁嬖?/span>)而現(xiàn)在并不存在的東西,我們往往看不到它的存在;而來自當(dāng)下存在的東西,我們卻看得很清楚。”
下面,“故日彼出于是,是亦因彼。”郭象注曰:“夫物之偏也,皆不見彼之所見,而獨自知其所知。自知其所知,則自以為是。自以為是,則以彼為非。”這仍然是將“彼此”作為認識的兩個不同主體,將“是非”作為對錯來解釋,十分牽強。“彼出于是,是亦因彼”,被解釋成“另一個認識主體出于正確的東西,正確的東西也依賴于另一個認識主體,它們相互依存而得以存在。”這是不通的說法。
實際上,這里的“是”同樣應(yīng)該改為“此”,即此句應(yīng)為“故日彼出于此,此亦因彼。”成玄英大概注意到這一點,他在該句的疏解中說:“夫彼對于此,是待于非,文家之大體也。今言彼出于是者,言約理微,舉彼角勢也;欲示彼明此,舉是明非也。而彼此是非,相因而有,推求分析,即體皆空也。”他實際上認為這里“是”應(yīng)該改為“此”,但又曲為辯解,說原文這樣寫是為了“言約理微”。此句的意思應(yīng)該是:“所以說,那些將要存在而現(xiàn)在并不存在的東西是來自當(dāng)下的存在,而當(dāng)下的存在也是來自于那些曾經(jīng)存在而現(xiàn)在并不存在的東西。”
接下來,“彼是方生之說也,雖然,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這里“彼是方生之說”也應(yīng)改為“彼此方生之說”。陳鼓應(yīng)注釋為:“'彼是方生’,謂'彼’、'此’的觀念是相對而生、相依而存的。”實際上已經(jīng)改“是”為“此”。只是莊子這里并非說的是彼、此的觀念,而是說,那些將要存在或曾經(jīng)存在的東西與當(dāng)下存在的東西都是正在形成之中。
“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陳啟天注釋說:“謂相對之雙方可以互易,此方可為彼方,彼方亦可為此方。彼方有所是非,此方亦有所是非。”他實際上已經(jīng)將“是亦彼也,彼亦是也”改成了“此亦彼也,彼亦此也”,這是對的。而“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的意思應(yīng)該是:“那些將要存在或曾經(jīng)存在的東西,既存在又不存在;那些當(dāng)下存在的東西,也是既存在又不存在。”
“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無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謂之道樞。”這里“彼是”也應(yīng)改為“彼此”。
下面將這一段話完整地翻譯如下:“事物要么是即將存在或曾經(jīng)存在過的,要么是當(dāng)下存在的。前一種情況我們往往看不到它的存在,而后一種情況的存在則容易看到。所以說,即將存在的東西是出自當(dāng)下的存在,而當(dāng)下的存在也是來自過去的存在。我們應(yīng)該采取兩者都是正在形成的說法。即使這樣,正在生長的東西也正在死亡,正在死亡的東西也正在生長;正在得到肯定的東西也正在被否定,正在被否定的東西也正在被肯定;正因為它存在,所以它會不存在,正因為它不存在,所以它會存在。所以圣人不將彼此是非對立起來,而以天道來觀照之,順其自然而已。當(dāng)下的存在也是即將產(chǎn)生的存在(或過去的存在),反過來也一樣。即將產(chǎn)生的存在(或過去的存在)既存在又不存在,當(dāng)下的存在也是既存在又不存在。實際上,果真有'彼、此’這兩種不同的存在嗎?果真沒有'彼、此’這兩種不同的存在嗎?不將這兩者對立起來,就是悟道的關(guān)鍵。把握了這一關(guān)鍵,就好比處于環(huán)的中心,可以應(yīng)付無窮無盡的變化。存在是無窮無盡的,不存在也是無窮無盡的。所以說不如以澄明之心來觀照事物本來的狀態(tài)。”
前面所引論者評論這段話說,莊子認為“事物本身并無所謂是非、彼此”,“客觀事物是不分彼此,本質(zhì)上是同一的”,筆者認為這不是對莊子的準確理解。請注意莊子的連續(xù)兩個發(fā)問:“實際上,果真有'彼此’這兩種不同的存在嗎?果真沒有'彼此’這兩種不同的存在嗎?”如果只有第一個發(fā)問,莊子的態(tài)度就是很明確的:他否認事物本身有所謂彼此之別,認為客觀事物是不分彼此的。有了第二個發(fā)問,莊子的態(tài)度就變得復(fù)雜起來:他既承認事物分彼此,又不承認它分彼此?;蛘哒f,他認為這種區(qū)別和界限是相對的,可變的,不應(yīng)該將兩者絕對化或?qū)α⑵饋?。而在他看來,儒墨等學(xué)派大概就是將這種區(qū)別絕對化了,并因此形成學(xué)派間的對立。
呂思勉先生論及《齊物論》時說:“此篇極言世界上物,雖形形色色,各有不同,然其實乃系一物。……去彼則此之名不存,去此則彼之名亦不立;又宇宙之間,變化不已,此物可化為彼,彼物亦可變?yōu)榇?;此足見分別彼此,多立名目者,乃愚俗人之見矣。此篇宗旨,在'天地與我并生,萬物與我為一’十二字。”呂先生此論,容易給人印象:天下只是一物,所謂彼、此之物,皆這一物的幻化而已。這是莊子的本意嗎?莊子認為有一個作為萬物本元的東西嗎?
章太炎先生在同胡適論及這一問題時說:“萬物一元,其實尚差。他不說萬物同種,卻說萬物皆種,明是彼此更互為種,所以下邊說“始卒若環(huán),莫得其倫”,這就是華嚴'無盡緣起’的道理。若萬物一元的話,古今中外,大概不異,只是所指的不同,卻不是莊子的意。”太炎先生雖然是以佛理解說莊子,但在對莊子這一思想的闡釋上應(yīng)該更為準確。
在前面呂先生所引的“天地與我并生,萬物與我為一”后,莊子還有幾句話:“既已為一矣,且得有言乎?既已謂之一矣,且得無言乎?一與言為二,二與一為三。自此以往,巧歷不能得,而況其凡乎!故自無適有以至于三,而況自有適有乎!無適焉,因是已。”這話的意思是,“萬物與我為一”,本來是應(yīng)該沒有“我”,“我”溶入萬物之中,只有一個溶化掉“我”的萬物。但當(dāng)我想到或說到“萬物與我為一”時,除了這個“萬物與我為一”,還有一個說這話的“我”,或我說的這話。認為并說出“萬物與我為一”的人,其實就與萬物不同:萬物都不會這樣想、這樣說,唯有與萬物不同的人才會這樣想、這樣說。于是這里就不是一個東西,而是兩個。這兩個東西與我原初所想的真正的“一”,又變成了三個東西。這樣算下去,就沒有止境了。
在筆者看來,莊子此言的意思是,“萬物與我為一”的境界,既是圣人追求和想達到的,同時又不可能真正做到,因為當(dāng)你這樣想的時候,你還不能做到這一點;等你能做到這一點,你就連想都不可能想了,你也不必追求了。這里就是一個悖論。所以,《齊物論》的宗旨除了呂先生所說的“萬物與我同一”,后面還應(yīng)補充一句:“我不可能真正做到與萬物同一。”感受到這一悖論,應(yīng)該是莊子思想的深刻之處。
不過莊子的有些議論,如不細察,很容易使人以為他只是強調(diào)了一個方面,而否認有另一個方面。例如,他說了一個“朝三暮四”的寓言:一個養(yǎng)猴的人給猴子們栗子(一說橡子)吃,他說:“早上給你們?nèi)?,晚上給你們四升。”猴子們很生氣。于是他改口:“那就早上四升,晚上三升。”猴子們都高興起來。(《齊物論》)
這一寓言,可以從兩個角度看。一個是諷刺猴子,它們不識數(shù),以為朝四暮三要比朝三暮四多;只有主人心里有數(shù),他并沒有多給猴子什么。落實到莊子的思想就是,事物之間的區(qū)別是毫無意義的,因為總歸起來,實際上是沒有任何差別。筆者認為,莊子的寓意并非如此。
另一個角度是,朝四暮三和朝三暮四對于養(yǎng)猴者來說雖然并無差別,因為總數(shù)沒有變,但對于猴子們來說是有區(qū)別的,它們喜歡早上多吃而晚上少吃。那么養(yǎng)猴者就應(yīng)該順應(yīng)猴子們的要求。落實到莊子的思想就是,事物之間的區(qū)別雖然是相對的,從總體上觀照甚至可以忽略不計,但這些差別并非毫無意義;圣人的做法應(yīng)該兼顧這兩個方面。顯然,后一個角度才是莊子寓意之所在,因為他接著說:“是以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鈞,是之謂兩行。”
莊子“彼此是非”的思想最出色的運用表現(xiàn)在其生死觀上,他多處談到生死問題。
他說:“古之真人,不知說生,不知惡死;其出不訴,其入不距;翛然而往,翛然而來而已矣。不忘其所始,不求其所終;受而喜之,忘而復(fù)之,是之謂不以心損道,不以人助天。是之謂真人。”(《莊子·大宗師》,以下簡稱《大宗師》)真人,也就是悟了道的人,對于生和死都坦然接受,順其自然。
為什么應(yīng)該取這種態(tài)度呢?這是因為,“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人之有所不得與,皆物之情也。”(《大宗師》)人的生死是必然而不可避免的,就像自然界永遠有黑夜和白天一樣。有許多東西都是人所無法干預(yù)的,這是事物本身具有的情狀。“殺生者不死,生生者不生。其為物,無不將也,無不迎也;無不毀也,無不成也。其名為攖寧。攖寧也者,攖而后成者也。”(《大宗師》)能讓萬物死亡的,它本身不會死亡;能讓萬物生長的,它自身也不會生長。要能夠做到不受生死問題的困擾,就得像使萬物生死而自身不生不滅的道一樣,在萬物迎送成毀的紛擾中保持心靈的寧靜。
莊子還描述了多起人們對待死亡的情況,來形象地闡發(fā)他關(guān)于生死的思想。
子輿病得十分厲害時,朋友子祀去看他,問他對自己病殘的身體是否嫌惡。他對子祀說:“生命的獲得是適時的,生命的失去也是順理成章的;如果對于適時和順理成章的事情都能安然對待,那么悲傷和歡樂的情緒都不會侵蝕人的心靈。這就是古時所說的解脫,而不能自我解脫的,是由于有受外
物束縛的情結(jié)。而且長久以來總是人算不如天算,我又有什么可嫌惡的呢!”
子來病得快要死了,他的妻子、兒女圍著他哭泣。朋友子犁去看他,呵斥他的妻子、兒女說:“一邊去!躲開!不要驚擾了造化中的人!”子來對子犁說:“夫大塊載我以形,勞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大宗師》)他還舉了一個例子:如果鐵匠正在鑄鐵,一塊鐵突然從爐中跳出來說:“一定要把我造成一把莫邪寶劍!”這鐵匠一定會認為它是一塊不祥的鐵。而一個人偶然成了人的形狀,他就喊道:“我是人!我是人!”造化者必定會認為他是一個不祥的人。子來最后說:“我現(xiàn)在把天地當(dāng)作大熔爐,把造化當(dāng)作大鐵匠,往哪里去不可以呢!”他說完話就酣然睡去,然后又驚喜地醒來。
看了這段話,首先覺得子犁有些不通人情:子來快要病死了,其妻兒圍著哭泣是人之常情,也應(yīng)該說是自然的。為什么要呵斥對方?當(dāng)然,子犁也有他的道理。他和子來等朋友約定,“孰能以無為首,以生為脊,以死為尻,孰知死生存亡之一體者,吾與之友矣。”(《大宗師》)既然生死存亡為一體,是一回事,那人死了干么要哭泣悲傷?但是,生死存亡果真是一回事嗎?的確,人的出生和人的死亡都是自然的,也是必然的,從這一點來說,二者之間沒有區(qū)別。但生與死對于一個人來說,并不是一樣的,毋寧說它們之間有根本的區(qū)別,這區(qū)別就是他活著的時候是可以用他的行動直接影響社會和他人,改變生活,塑造自我等;而死后除了在世時的影響可能繼續(xù)起作用,他作為一個活動的個體已經(jīng)不復(fù)存在。子來舉的這個“不祥的人”的例子,我覺得并沒有什么“不祥”。鐵確實不會知道自己是鐵,但人就不一樣,“知道自己是人”應(yīng)該是人的特點。不知道自己是人的人,也就是將自己等同于其他物的人,是_否可以算是人,還是一個問題。如果一定要用造化造人的說法,那么,它在造人時必定給了人這一特點,否則莊子也寫不出這樣一本論人的《莊子》來:當(dāng)莊子談到人意識到自己的特殊性可能是“不祥”時,這種談?wù)摫旧砭惋@示了人的特殊性。
關(guān)于生死問題,《莊子·至樂》中最有名的一段是“鼓盆而歌”:莊子的妻子死了,惠子去吊喪,莊子正坐著邊敲擊盆子邊唱歌。惠子說:“你們長期生活在一起,她為你生兒育女,現(xiàn)在老了、死了,你不哭也罷了,還敲著盆子唱歌,不也太過分了嗎?”莊子回答說:“不是這樣的。她剛死的時候,我怎能不悲傷呢?可后來一想,她原本是沒有生命的,不但沒有生命,甚至連形狀也沒有,不但沒有形狀甚至連氣也沒有。在恍惚之間,變得有了氣,氣變得有了形,形變得有了生命,而現(xiàn)在又變?yōu)樗溃@就像春夏秋冬四季的運行變化一樣。她已經(jīng)靜靜地安息在天地這一巨室之中,而我卻嗷嗷哭泣,自己以為是沒有弄通生命的道理,所以就不再哭了。”
莊子說,人由什么都不是,到變成有生命的人,到失去生命的死,是一個類似四季變化的正常過程,當(dāng)然是有道理的。不過問題不在這里,引起筆者興趣的是:莊子也承認,在妻子剛?cè)ナ罆r,他也很悲傷,也在哭泣,只是后來想通了,才止住了哭聲。由此認為,《莊子》中這一段話表述的意思應(yīng)該是:甚至連莊子本人也無法完全避免所謂一般俗人才有的感情,在親人去世時仍然動情。由此看來,生死是一自然過程固然是一真理,在莊子看來是最高層次的真理,生死有別也不能說就是謬誤之見,因為這也是一個事實。人可以節(jié)制自己失去親人的悲傷,但親人去世時感情傷懷也是正常的,或者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必然的。由此可見,莊子并不如人們通常所想的那樣,一味地將生死等同起來,而是在看到異中之同時,也看到同中之異,其心態(tài)和思想十分復(fù)雜,從而能夠更深刻地體味人和他所在的那個世界的關(guān)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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