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的葬禮習(xí)俗】 回族是我國少數(shù)民族中人口較多的民族,約有40萬人,信仰伊斯蘭教。 回族人無常了叫“歸真”,即“回到真主那里”之意。人無常了,家屬不能過度悲傷,更不能捶胸頓足,嚎啕大哭,也不能給死者下跪磕頭,只能下禮(俯著單腿曲跪)。安葬亡人,不用棺材,實行土葬。 凡是穆民,不論什么原因,在何地?zé)o常了,都要抬到清真寺,然后從那里出埋汰發(fā)葬。在回族居住地?zé)o常的人,不管他的國籍、膚色、官職大小、富貴貧賤,回民們只要耳聞目睹,都要去幫助料理喪事,安葬死者。
伊斯蘭教本著“入土為安”的精神,主張從速掩埋亡人,遺體不宜久放。先知穆罕默德亦說:“你們應(yīng)盡快安葬亡者”。伊斯蘭教法規(guī)定:亡人三日之內(nèi)必葬,不擇時日,不問風(fēng)水,就地而葬。倘若是在旅途或他鄉(xiāng)亡故,就在旅所擇地而葬。在航海中亡故的,在舉行“者那則”(殯禮)后,將尸體投入江海,實行水葬。伊斯蘭教法禁止亡者親友載運尸體輾轉(zhuǎn)千里。因為如此曠日持久,人為地導(dǎo)致尸體腐敗,被認為是對亡者的褻瀆。教法規(guī)定速葬亡人是“穆思臺哈布”(懿行),如果故意拖延時限,則被認為是“麥克魯亥”(可憎之事)。
有句穆斯林諺語說得好:“無論窮、無論富,都是三丈六尺白布”。這句諺語對穆斯林的薄葬習(xí)俗做了很確切的說明。任何一位穆斯林,無論其生前多么富有或多么貧窮,亡故后一律只用三丈六尺白布包裹后掩埋,身上不穿綾羅綢緞,墓內(nèi)也不放任何物品陪葬。《古蘭經(jīng)》指出:“在世時沒有信道,臨死時仍不信道的人,即使以滿地的黃金贖罪,也不被接受,這等人將受痛苦的刑罰,他們絕沒有任何援助者”。 (3∶91)伊斯蘭教是“兩世并重”的宗教,認為一個人今世的血統(tǒng)、膚色和所擁有的財富及他所享有的聲望等,對于他個人后世在真主安拉面前的品德與人格而言,并無任何意義。安拉贊許的是一個人在虔敬恭順方面的德行,而不是他臨死時帶走的財富的多少。因此,穆斯林認為,厚葬并不能減輕一個人生前的罪孽,也增加不了他的善功。這是從宗教的角度而言。 3、土葬。
《古蘭經(jīng)》曉示,人是由真主用泥土造出來的?!罢嬷鲃?chuàng)造你們,先用泥土,繼用精液,然后,使你們成為配偶”。(35∶11)穆斯林認為,人類的亡故是歸真復(fù)命的歷程,是真主使其脫離塵世而回歸到無初。人從泥土而來,死后人的血肉之軀葬于大地,復(fù)轉(zhuǎn)成泥土,是一件很自然、清凈的事。所以穆斯林民族都用土葬的形式,這同時也體現(xiàn)了穆斯林復(fù)命歸真,視死如歸的人生態(tài)度。 尸體仰臥其中,頭向正北,面朝西方(這是因為伊斯蘭教圣地麥加在中國的西面)。如果墳地是在土質(zhì)松軟的地帶,就只挖一個長方形墓坑,長寬深度如前所述。然后用土坯、石塊之類壘砌四周,上面用石或木板覆蓋,墓內(nèi)禁用經(jīng)火燒之物,如磚、陶、石灰等,墓門以石板或土坯封堵,地面封土呈馬脊形,略高于地面,可立一簡易標志以資識別。伊斯蘭教反對肆意營造、裝飾墳?zāi)?。所以,我們平常所見到的絕大多數(shù)的回族墳?zāi)苟际且粋€個簡簡單單,比地面稍高的土堆,有的樹立了一個簡易標記,有的甚至連標記也沒有。這一點同其他非穆斯林民族追求墓穴的高貴、華麗之風(fēng)形成了鮮明對比。因此在當(dāng)前一些地方隨意侵占耕地,大肆修墳造墓的風(fēng)氣日甚的情況下,穆斯林簡葬、薄葬的良好風(fēng)俗是很值得提倡的。 一來為亡者求恕,向亡者告別; 二來以此引起活著的人對人生的警覺并加以思考。 其程序是這樣的,在葬禮之前,先在家中或清真寺由專人用清潔的水為亡者洗滌周身(“著水”),洗畢用白布(“克番”)將遺體包裹,放在葬禮現(xiàn)場。同時,參加葬禮的人也要有大小凈,所穿衣服鞋襪干凈,否則,會被認為是對亡者的不恭,也不能參加葬禮。 然后由清真寺的阿訇帶領(lǐng)全體穆斯林舉行葬禮儀式。在簡短的儀式上,要念贊主、贊圣詞,還要為亡者和生者求赦: “真主??!求你饒恕我們中的生者與亡者,在場者與不在場者,少者與老者以及男人與女人吧!……”。 之后,葬禮結(jié)束(前后約六、七分鐘),將遺體抬至墓地安葬。在遺體下葬時,阿訇要誦讀《古蘭經(jīng)》、贊圣詞等,直至葬門封堵。整個過程莊嚴肅穆,寧靜平和,沒有呼天搶地、捶胸頓足的哭嚎,只有親友們在哀默的同時,內(nèi)心深處為失去的親人的默默祈禱和祝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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