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8年1月1日零時起停止征收成都市“五路一橋”車輛通行費。
一 、2018年及以后年度“五路一橋”車輛通行費退費相關事宜(一)退費對象及范圍
已繳納2018年及以后年度“五路一橋”車輛通行費年費的機動車所有人,可全額退還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全年度車輛通行費。目前,成都市“五路一橋”車輛通行費是以自然年為單位進行收費,所繳納的年費均為自然年度(1月1日至同一年12月31日)全年車輛通行費。咨詢通行費退費相關業(yè)務,可撥打028-87850200、028-87512963。
(二)退費辦理地點:
1.窗口退費地點:成都市區(qū)(市)縣車管所、交警分局“五路一橋”退費窗口。
2.網上退費:“成都交警”微信公眾號蓉e行平臺。
(三)退費辦理時間:
2018年1月1日正式啟動窗口退費(工作日9:00-17:00),網上退費擬于3月1日開通(請關注“成都交警”微信公眾號蓉e行平臺)。退費辦理截止時間為2018年12月31日。
(四)退還預征2018年及以后年度“五路一橋”通行費所需資料
1.窗口退費
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單位車輛提交委托書并加蓋單位印章,委托書需注明退費銀行賬戶);
機動車所有人行駛證復印件1份(注明聯系電話);
機動車所有人銀行卡復印件1份;
繳納“五路一橋”車輛通行費的通用票據原件。
2.網上退費
按系統提示錄入信息和上傳資料。
二、補繳2017 年及以前年度“五路一橋”車輛通行費相關事宜按相關規(guī)定,未及時繳納“五路一橋”車輛通行費的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在籍的川A、川O牌號的各類機動車和外籍常駐本市的機動車,應足額繳納2017年及以前年度的“五路一橋”車輛通行費。
退費窗口均可辦理繳費業(yè)務。
2018年12月底前足額繳納的車輛不收滯納金;2018年12月底前未足額補繳通行費的,從2019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滯納金不超過欠費金額),若滯納金超過欠費金額,將欠費車輛所有人欠費信息納入相關征信體系。
三、退費具體流程咨詢電話:028-87850200、87512963
溫馨提示:1. 前期僅開通窗口退費,人多易擁擠,建議廣大車主合理安排時間,或待網上退費平臺開通后辦理。
2. 錯征、重征車輛請到錯(重)征退費中心辦理退費(地址:郫都區(qū)國寧村成都市車管所遠程信息監(jiān)控樓3-304室)
3. 單位車輛、一人多車、車輛信息變更等特殊車輛請到窗口辦理退費。
4. 2018年1月1日前未按有關規(guī)定繳納“五路一橋”車輛通行費的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在籍的川A、原川O牌號和外籍常駐本市的機動車所有人,應按有關規(guī)定足額繳納2017年及以前年度的“五路一橋”車輛通行費,窗口均可辦理繳費業(yè)務;2018年12月31日前足額繳納的不收滯納金;未繳納的,從2019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每日2%的滯納金(滯納金不超過欠費金額),并將其納入相關征信體系。
退 費 地 點1.成都市交通管理局第一分局(成都市高新區(qū)科園一路6號)
2.成都市交通管理局第二分局(成都市金牛區(qū)馬鞍山路1-2號)
3.成都市交通管理局第三分局(四川省成都市錦江區(qū)東怡街50號)
4.成都市交通管理局第四分局(成都市蜀西環(huán)街36號)
5.成都市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成都市桃溪路53號)
6.成都市交通管理局第六分局(成都市金科北路1號)
7.崇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車管所(崇州市華懷路)
8.都江堰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隊車管所(都江堰市壹街區(qū)拜水東路與銀杏東路交匯處)
9.金堂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車管所(金堂縣同樂路96號)
10.彭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車管所(彭州市大同路與彭白路交叉口北100米)
11.郫都區(qū)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隊車管所(郫都區(qū)二環(huán)路望叢西路466號)
12.蒲江縣公安局交巡警大隊車管所(蒲江縣鶴山鎮(zhèn)朝陽大道312號)
13.邛崍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車管所(邛崍市龍南路167號)
14.新都區(qū)公安分局交警大隊車管所(新都區(qū)蓉都大道理南一段560號)
15.新津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車管所(新津縣五陽西路16號)
16.大邑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邑縣晉原鎮(zhèn)富民路中段1號)
17.青白江區(qū)公安分局交警大隊(青白江區(qū)華金大道二段689號)
18.溫江區(qū)車管所(成都市溫江區(qū)南江路116號)
19.龍泉驛區(qū)公安分局交警大隊(龍泉驛區(qū)建材路2號)
20.雙流區(qū)公安分局交警大隊(雙流區(qū)溫家山路268號)
21.成都市車輛管理所(成都市郫都區(qū)犀浦鎮(zhèn)國寧村)
關于停止征收成都市“五路一橋”車輛通行費有關問題解讀問題一:為什么停止征收成都市“五路一橋”車輛通費?答:至2017年底,我市將償清“五路一橋”項目建設的貸款本金和利息。按相關規(guī)定,將停止征收“五路一橋”通行費。
問題二:提前繳納的2018年及以后年度的“五路一橋”通行費能否退還?答:應退還2018年及以后年度的“五路一橋”車輛通行費。按照五路一橋項目收取車輛通行費的相關規(guī)定,我市“五路一橋”項目按年票制方式征收,明確我市行政區(qū)域內在籍的川A、原川O牌號的各類機動車和外籍常駐本市的機動車一次性征收全年通行費。因此,我市在征收“五路一橋”通行費時按照自然年度進行征收,部分機動車所有人已繳納的2018年及以后年度通行費按照自然年度進行退費。
問題三:未繳納2017年及以前年度“五路一橋”車輛通行費的車輛是否需要補繳通行費?答:按照有關規(guī)定,2018年1月1日前未繳納“五路一橋”車輛通行費的本市在籍川A、原川O牌號的各類機動車和外籍常駐本市的機動車所有人,應按有關規(guī)定足額繳納2017年及以前年度的“五路一橋”車輛通行費,窗口可辦理補繳業(yè)務。2018年12月31日前足額繳納的不收滯納金;未繳納的,從2019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每日2%的滯納金(滯納金不超過欠費金額),并將其納入相關征信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