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認為,不管是什么樣的書法作品,最起碼的要求就是所寫的漢字要能讓人認出來寫的是什么字,如果不認識所寫內容,那就不能叫書法。但著名書法家張旭光則認為,書法是有藝術性的,為了表現藝術性,書法家所寫的內容不必過于強調認不認識,而是要從整體感和形式感上去看它的藝術性。
對于張旭光的說法,很多書法愛好者對此并不贊同,他們認為,幾千年的書法傳承,哪個古人所寫的作品,它其中的每個字都是能被人所認識的,不然怎么傳承下來?當代一些書法家過于強調書法的藝術性,連最起碼寫的是什么字也不認識,談何書法?這是一種為自己書法水平打掩護的說法。
在草書四人展上,張旭光、劉洪彪、胡抗美、王厚祥所創(chuàng)作的草書作品,就是無法讓人認識的一種書體,他們的主題思想就是注重整體感和形式感,過分表現書法的藝術性,如果有哪位書法愛好者在跟前讀出來,是相當困難的。而這次展覽雖說影響很大,按照他們的說法,“引起了展覽地書法愛好者學習書法的熱潮”,真實情況是不是這樣?也未必!
有一位書法愛好者這樣說到,自己也寫了多年的草書,多以臨摹古人作品為主,也參加過書協主辦的書法展,但一次也沒上過,想必是寫得太過規(guī)范了。如果能按照那些四人展的風格來創(chuàng)作的話,也許可以入展一次。這個當然不能一概而論,入不入展,并不是說非得要寫成他們那樣的風格,這是一個綜合水平的考察,如果要上展,那還要看看作品的整體情況,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才對。
書法作品,尤其是草書作品,是不是非要寫得讓人認識呢?許多書法名家對此都有他們的看法。張旭光就認為,書法是只有少數人能看懂,它并不是一個大眾化的藝術行為,也就是說,書法是為少數人服務的。
張旭光的說法,不禁讓人想起來了東漢時期,草圣張芝周圍喜愛草書的人都拿起毛筆學習張芝的草書情景,當時,《非草書》的作者趙壹就曾告誡人們,草書是圣人所造,人們都拋棄了倉頡和篆籀文字的寫法,去寫草書了,而有些人根本就不懂筆法和運筆技巧,放下手中的事情都去寫草書了,而忘記了自己的“正業(yè)”,這是大可不必的。張芝那樣的人能有幾個?
當代人們學習書法,尤其是學習草書的人很多,而且學有所成的人也不在少數。但是,如果人們都想要在書法中表現藝術性,過分強調書法的藝術性,使得草書寫得誰也不認識,甚至難以辨認,這就掩蓋了草書的本來意義。當年,許多古人所寫的草書都是有法度的,即使再看不懂,但人家的草法在于其中,只要懂得草法的人,都是可以辨別出是哪個字的寫法,加上順讀也是可以認識的。
然而,當代一些人的草書,因為“藝術性”的需要,卻把草書經過纏繞、穿插,使得一些筆畫過分拉長或縮短,給草書的辨認帶來一定的難度。例如張旭光本人所寫的草書,有的字是壓縮過的,而有的字是點畫的借讓,辨認起來十分困難。王冬齡的亂書則是更難辨認的,因為他把字間、行間的點畫穿插在一起,只讓人看到密密麻麻的線的交織,而想要認出寫了些什么,只能由圣人去解讀了。
書法作為中國傳統(tǒng)文化,它的一個重要功能就是信息的傳遞,而人們要想知道信息的內容,就必須要會讀其中的文字內容。但它又是一門藝術,如果把漢字用來表現藝術性,過分地、夸張地用作藝術形式,這就失去了書法本來意義,因為它畢竟是漢字,而不是線條、國畫或是西洋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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