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縣”作為行政區(qū)劃,名稱始于春秋時(shí)期,秦統(tǒng)一中國,推行郡縣制,是縣制正式設(shè)置的開端。截至2016年12月,中國有1378個(gè)縣。歷史上,縣官有三種稱呼:知縣、縣長、縣令,誰更厲害一些呢?
彭澤縣令狄仁杰
知縣:宋代以朝廷大臣到地方兼領(lǐng)一縣之長,稱“知(主持)某縣事”,簡稱“知縣”,管理全縣的行政,有的還兼管軍事,官秩多是七品。著名歷史人物有清朝鳳臺縣知縣李兆洛,元朝浙江遂昌知縣湯顯祖。
遂昌知縣湯顯祖
縣長與縣令:秦漢時(shí)人口萬戶以上的稱縣令,萬戶以下的稱“縣長”。秦至南北朝時(shí),縣的行政長官,大縣稱令,小縣稱長。大小之別,漢以萬戶為界,晉以千戶為界。南北朝后期,一律稱令。《隋書·百官志》述南朝陳的官制,僅言縣令,不提縣長。北齊規(guī)定,概稱縣令,其名遂廢。民國國民黨政府時(shí)期,改縣知事為縣長,始復(fù)用。
彭澤縣令陶淵明
縣令的代表人物:陶淵明二十九歲初踏仕途,任江州祭酒,義熙元年(405年)秋出為彭澤縣令,時(shí)年四十一歲。明嘉靖年間,彭澤縣令程鳳金,風(fēng)骨錚錚,清廉自守,同治版縣志稱其“獄無冤滯,庭無私謁”,為后世所傳頌的好縣令。 狄仁杰原為唐朝大臣,為戶部侍郎,同鳳閣鸞臺同平章事(即宰相),遭酷吏來俊臣誣害下獄,幾乎喪命,后貶為彭澤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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