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信息管理工作,充分發(fā)揮信息工作的作用,建立完善的學校信息工作運行機制,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信息是各級領導決策、指揮、協(xié)調的基礎和依據(jù),是了解情況、掌握動態(tài)、發(fā)現(xiàn)問題的重要渠道。抓好信息工作對指導、推動全局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基礎性作用。
第三條 信息工作堅持時效性、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的原則,做到及時、準確、全面、實事求是。
第四條 信息工作的管理遵循統(tǒng)一領導、分級負責、綜合協(xié)調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領導
第五條 校黨委辦公室、校長辦公室(以下簡稱黨辦、校辦)為學校信息工作管理部門。分管黨辦、校辦的校領導為學校信息工作分管領導。
第六條 各學院、各部門、各單位要指定一名領導分管信息工作,確定一名信息員負責本單位信息的收集、處理、傳遞等工作。
第三章 工作職責
第七條 學校信息工作管理部門(黨辦、校辦)職責范圍:
(一)負責對外報送信息;
(二)定期向校內各單位發(fā)布學校工作的信息需求要點;
(三)撰寫全校信息工作總結和計劃,開展信息工作檢查、評比和表彰,召開有關工作會議。
第八條 各單位工作職責:
(一)收集、整理、編撰本單位工作信息并上報學校;
(二)根據(jù)學校信息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單位信息工作計劃,撰寫上報工作總結。
第四章 報送信息內容
第九條 除學校信息工作管理部門定期下發(fā)的信息工作要點以外,一般情況下,信息報送的主要內容有以下七個方面:
(一)圍繞學校整體工作目標、黨委和行政工作要點、階段性工作重點和校黨政領導班子決策事項,反映本部門、本單位的具體工作計劃、工作進展、目標完成的情況和經(jīng)驗,以及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采取的措施。
(二)學校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內部管理體制改革、教育教學改革實施的情況和經(jīng)驗、科研活動及成果,以及工作中的新情況和新問題。
(三)黨和政府重大決策、重要會議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落實情況及師生員工的反映和意見;各部門在貫徹落實中央和省有關教育法律法規(guī)、重大政策方面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績和遇到的問題。
(四)對國內外重大事件、社會動態(tài)的反映以及師生員工的主要思想動態(tài)、傾向性反映。
(五)涉及師生人身安全,影響教學秩序和校園穩(wěn)定等重大突發(fā)性事件;
(六)對學校全局性工作具有建議、咨詢和參考價值的信息。
(七)需要向學校反映的其他重要信息。
第五章 信息工作的要求
第十條 學校將信息工作納入目標管理。各學院、各部門、各單位要根據(jù)目標任務,有組織、有計劃、定期地向學校報送工作動態(tài)信息和調研信息。報送的形式以書面和校園網(wǎng)電子信息方式為主,輔以口頭或電話的形式。
第十一條 對發(fā)生重大(要)事件和情況要及時報告。事發(fā)之時要以電話或口頭形式立即報告,一小時以內報送書面材料。報告的內容包括:事件的過程、原因、處理方法、處理結果。對暫不清楚的問題,要根據(jù)事件的發(fā)展和處理的進程,待了解清楚后隨時續(xù)報。對不報、瞞報、漏報、遲報的現(xiàn)象,學校將對有關領導和責任人予以追究。
第十二條 黨辦、校辦對各單位信息報送的情況進行記載,定期通報信息報送情況和采用結果,并將此作為年終目標考核的依據(jù)之一。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黨辦、校辦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辦法從發(fā)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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