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希恕一脈辨六經(jīng)八綱,重方證分類,診斷細效果強,此博文出自《經(jīng)方傳真-胡希恕經(jīng)方理論與實踐》舊版,少了六經(jīng)具體歸類,不過開篇是要反復研讀的,轉(zhuǎn)載之。
經(jīng)方傳真(一)
胡希恕 馮世綸
緒論
一、何謂經(jīng)方(舉拙刪改)
經(jīng)方,即經(jīng)典之方,其為“神而明之”者所出以救世。它是可以適用于過去、現(xiàn)在、將來的有效方劑,它有使用率高,對病奇效的特點。在漢·張仲景所著《傷寒雜病論》中,采用了六經(jīng)辨證(實質(zhì)是更簡易的八綱辨證)、辨方證的獨特理論與方法來說明經(jīng)方的使用。
二、張仲景是經(jīng)方杰出之傳人(舉拙刪改)
考《漢書·藝文志》載“經(jīng)方十一家”,記述了有關按病歸類之專著和有關方劑理論之專著,如《湯液經(jīng)法》32卷。這些書雖皆亡佚,但從現(xiàn)存最早的《黃帝內(nèi)經(jīng)》里可以窺見有關治療原則、治療方法、遣藥組方和配伍宜忌等方面大量之理論論述。此說明我國的中醫(yī)理論源遠流長,很早就建立了疾病的治療理論與有效方劑。經(jīng)東漢張仲景“勤求古訓,博采眾方”,著《傷寒雜病論》,將亡佚的書籍中的部分經(jīng)方保留下來,為后世方劑學之發(fā)展奠定了基礎。故后世尊該書為“方書之祖”,贊其方為“對病真方”。
三、經(jīng)方運用的指導理論是辨證施治
要想正確地使用經(jīng)方,就必須掌握中醫(yī)的辨證施治。何謂辨證施治?張仲景所著《傷寒雜病論》(即《傷寒論》與《金匱要略方論》)就是辨證施治的典范??肌?a target="_blank" >傷寒論》,不只是論治傷寒,而是借傷寒之治以示萬病辨證施治的大法。因此,在《傷寒論》中,既有對疾病辨證施治的一般規(guī)律,又有對疾病辨證施治具體實施之運用方法。
先說辨證施治的一般規(guī)律:
《傷寒論》雖以六經(jīng)分篇,而條文中實以八綱列辨,如論中“病有發(fā)熱惡寒者,發(fā)于陽也;無熱惡寒者,發(fā)于陰也……”是陰陽之辨;“發(fā)汗后惡寒者,虛故也;不惡寒但熱者,實也……”是虛實之辨;“傷寒,醫(yī)下之,續(xù)得下利清谷不止,身疼痛者,急當救里。后身疼痛,清便自調(diào)者,急當救表……”是表里之辨;“病人脈數(shù),數(shù)為熱,當消谷引食,而反吐者,此以發(fā)汗,令陽氣微,膈氣虛,脈乃數(shù)也。數(shù)為客熱,不能消谷,以胃中虛冷,故吐也?!笔呛疅嶂妗H绱说鹊?。由此可見,六經(jīng)和八綱是辨證的一般規(guī)律。(舉拙刪改)
何謂八綱?八綱即指表、里、陰、陽、寒、熱、虛、實而言。其實,在表里中間,還有一個半表半里,按數(shù)而論,應該是九綱。由于言表里,而半表半里即寓其中,所以習慣上仍簡稱為八綱。
表和里及半表半里:表指體表,即由皮膚、肌肉、筋骨所組成的外在軀殼。若病邪集中地反應于此體部時,便稱為表證。里是指人體的里面,即由:食道、胃、小腸、大腸等所組成的消化道。若病邪集中地反應于此體部時,便稱為里證。半表半里,是指表之內(nèi),里之外,即胸腹兩大腔間,為諸臟器所在之地。若病邪集中地反應于此體部時,便稱為半表半里證。以上表、里、半表半里三者,是固定病位的反應。
也就是說,不論什么病,而其病位的反應或為表,或為里,或為半表半里。雖然,有時二者或三者同時出現(xiàn),但絕對不會超越此三者的范圍。
陰和陽。陰即陰性,陽即陽性。人體得了病,必定影響人體機能的改變。首先是代謝機能的改變。這種改變不是較正常太過,就是較正常不及。如其太過,則病體也必相應要有亢進的、發(fā)揚的、興奮的……太過的病征反映出來,這類太過的病征,即稱為陽證。如其不及,則病體也必相應要有衰退的、消沉的、抑制的……不及的病征反映出來,這類不及的病征,便稱為陰證。所以,疾病雖然復雜多變,但概言其為證,不屬于陰,便屬于陽。
寒和熱:寒即寒性,熱即熱性。如果病體反映為寒象者,即稱為寒證。反之,反映為熱象者,便稱為熱證。寒熱與陰陽的關系是:寒為不及,當系陰之屬,故寒者也必陰;而熱為太過,當系陽之屬。故熱者也必陽。請注意:寒與熱是具有一定特性的陰陽。所以,泛言陰不一定必寒;泛言陽,更不一定必熱。由此可知,病有不寒不熱者,但絕無不陰不陽者。
虛和實:虛指人虛,實指病實。如病體未愈,而人的精力已有所不支,病體反映出一派虛衰之象者,即稱為虛證。若病勢在發(fā)展,而人的精力未衰,病體反映出一派充實的征象者,便稱為實證。如上所述,虛實和寒熱一樣,也是陰陽中的一種特性。不過,寒熱有常,而虛實無常。所謂寒熱有常者,是指寒者必陰,熱者必陽,在任何情況下,永不變異。但虛實則不然,當其與寒熱交錯互見時,而竟反其陰陽,故謂為無常。如虛而寒者,當然為陰,但虛而熱者,反而為陽;實而熱者,當然為陽,但實而寒者,反而為陰。如此,所謂陽證,可有或熱、或?qū)崱⒒蛞酂嵋鄬?、或不熱不實、或熱而虛者。所謂陰證,則可有或寒、或虛、或亦寒亦虛、或不寒不虛、或寒而實者。以上為八綱之梗概,必須辨認清楚。
何謂六經(jīng)?六經(jīng)是指太陽、陽明、少陽之三陽,太陰、少陰、厥陰之三陰而言?!?a target="_blank" >傷寒論》分之六經(jīng),雖稱“之為病”,其實質(zhì)是證,而且是來自八綱。這是個不容混淆的關鍵問題。因為表、里、半表半里二者,都是病位的反應,而陰、陽、寒、熱、虛、實六者,都是病情的反應。這樣,表陽熱實即是太陽,表陰寒虛則為少陰;里陽熱實即是陽明,里陰寒虛則為太陰;半表半里之陽熱實即是少陽,半表半里之陰寒虛則為厥陰。此為病情必反映于病位,而病位也必因有病情的反應而反映。所以,無病情則無所謂病位,而無病位則也無所謂病情。如此,所謂表、里、半表半里等證,同時必伴有或陰、或陽、或寒、或熱,或虛、或?qū)嵉臑樽C反映。同理,所謂陰、陽、寒、熱、虛、實等證,同時也都必伴有或表、或里、或半表半里的為證反映。應該注意,由于寒、熱、虛、實是從屬于陰陽的。這樣,無論表、里、半表半里皆具有陰陽兩類不同為證的反映,三而二之為六,即病之見于證者的六種基本類型。這即《傷寒論》所謂的“六經(jīng)病”。由此可見,六經(jīng)出自八綱,是勿庸置疑的。
六經(jīng)與八綱的關系已如上述。其臨床運用是:病見之證,必有病位,復有病情,故八綱只有抽象,而六經(jīng)乃具實型。正因為如此,臨床辨證宜先從六經(jīng)開始?!?a target="_blank" >傷寒論》以六經(jīng)分篇,就是這個道理。六經(jīng)既辨,則表里別(定位),而陰陽判(定性),然后,再進行寒熱虛實之分析(進一步定性),以明確陰陽為證。至此,則六經(jīng)、八綱已俱無隱情,依此就可以制定治療準則了。如病在表,治之以汗法;病在里,治之以或清、或下、或消、或溫、或補;病在半表半里,治之以和法。
再說辨證施治的具體措施:
辨證施治的具體措施體現(xiàn)在方證的運用上。什么是方證呢?方證,即方劑的適應證,某方的適應證,就稱為某方證。論中有桂枝湯證、柴胡湯證,是以方名證的范例。因此,辨方證是在辨六經(jīng)八綱一般規(guī)律指導下的具體運用。例如,太陽病是病邪反映于表位的陽性證,依法當發(fā)其汗。但是,發(fā)汗的方劑很多,是否任取一種發(fā)汗方劑就能獲效呢?當然不行。此時,還應當仔細地辨認方證,給以適宜的方劑才能取得預期的療效。譬如太陽病,若見發(fā)熱,汗出,惡風、脈緩者,是桂枝湯證,則用桂枝湯即可治愈;若見發(fā)熱,無汗,身體疼痛,惡風而喘,脈緊者,是麻黃湯證,則用麻黃湯即可治愈;若見項背強急,無汗,惡風者,是葛根湯證,則用葛根湯即可治愈;若見惡寒,發(fā)熱,身疼痛,不汗出而煩躁者,是大青龍湯證,則用大青龍湯便能治愈……。以上諸方,雖然都是太陽病的發(fā)汗方劑,但各有一定的適應證,如果用得其反,不但無益,而且有害,輕者變證蜂起,重者壞證叢生,此即論中所謂的“常須識此,勿令誤也”。由此可見,辨方證是六經(jīng)、八綱辨證的終極,它既是辨證的具體實施,也是辨證的目的。因此,方證是辨證的尖端。因為中醫(yī)治病有無療效,當然因素較多,但其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就在于方證辨得是否正確。方證為數(shù)繁多,均見于《傷寒論》和《金匱要略方論》中的有關條文,潛心玩索,自有所得。
四、如何掌握經(jīng)方
如何掌握經(jīng)方呢?這個問題涉及到經(jīng)方如何分類。經(jīng)方分類形式繁多,約之不越三種。一是原著分類法,均見于《傷寒論》和《金匱要略方論》兩書,這里勿庸多贅。二是據(jù)證分類法。三是按方分類法。以后兩種分類簡便易行,頗為實用,故簡介于下。
(一)據(jù)證分類
這里所謂之證,不是個別的證,而是固定病位的反應之證。也即表證、里證和半表半里證。對此,依次說明如下:
1、表證類:表證,是指《傷寒論》中的太陽病證和少陰病證。這兩類病證,為何稱為表證呢?分析一下論中有關這方面的條文,答案自然明確。
如《傷寒論》第1條(條文序號均依宋本《傷寒論》。下同):“太陽之為病,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這是說,太陽病,不是指的一種個別的病,而是指以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為特征的一般的證。即是說無論什么病,若有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等一系列癥狀者,即稱太陽病。
第2條:“太陽病,發(fā)熱,汗出,惡風,脈緩者,名為中風?!边@是說,上述的太陽病,若同時更見有發(fā)熱汗出,惡風而脈按之緩弱者,則名之為中風。
第3條:“太陽病,或已發(fā)熱,或未發(fā)熱,必惡寒,體痛、嘔逆,脈陰陽俱緊者,名為傷寒。”這是說,上述的太陽病,無論是見已經(jīng)發(fā)熱,或還未發(fā)熱,但必惡寒,若同時更見有身體疼痛,嘔逆,脈寸關尺各部俱緊者,則名之為傷寒。由此可見,中風和傷寒為太陽病兩類不同的病證。前者由于汗出而敏于惡風,因名之為中風;后者由于無汗而不惡風,或少惡風,但重于惡寒,因名之為傷寒。不過于風曰中,而于寒曰傷,實亦不無深意。太陽病,原是機體欲借發(fā)汗的機轉(zhuǎn),自體表以解除其病,但限于自然的良能,或雖得汗出而邪反乘汗出之虛深入于肌腠。中者中于內(nèi),名曰中風者,以示在表之邪深也?;虿坏煤钩?,病邪郁集于膚表,只是不得其汗而出。傷者傷于外,名為傷寒者,以示在表的邪淺也。中風、傷寒均屬證名,不要以為中風,即真的中于風,傷寒即真的傷于寒。至于“風傷衛(wèi)”、“寒傷營”之說,是值得商討的,不足為憑。
第4條:“傷寒一日,太陽受之。脈若靜者,為不傳。頗欲吐,若躁煩,脈數(shù)急者,為傳也”。這是說,初患傷寒病時,大都出現(xiàn)太陽病證,故謂傷寒一日,太陽受之。若脈安靜而不數(shù)急,此為較輕的證,則不至于傳里,或傳半表半里。少陽病則欲嘔。陽明病則煩躁,故若其頗有欲吐之情,或躁煩不安,病已有傳入少陽和陽明的征兆。而脈數(shù)急,更是邪盛,病勢正在發(fā)展變化,故肯定為必傳之證。
第7條:“病有發(fā)熱惡寒者,發(fā)于陽也;無熱惡寒者,發(fā)于陰也?!边@是說,在表陽病,有發(fā)熱而惡寒者,此為發(fā)于太陽?。蝗粼诒黻幉?,也有不發(fā)熱而惡寒者,此為發(fā)于少陰病。請注意。這里的發(fā)熱惡寒和無熱惡寒為太陽病、少陰病的主要鑒別點。故首先著重提出,以示區(qū)別。
第281條:“少陰之為病,脈微細,但欲寐也”。這是說,少陰病除無熱惡寒與太陽病發(fā)熱惡寒顯然不同外,并由于多虛,脈浮之中而有微細之象,而且精神不振。故其人但欲寐也。由此不難看出少陰病為表證的陰性病。其觀點前人沒有明確的指出,故有加以說明的必要。
依據(jù)八綱分析,同一病位均有陰陽兩種不同的病證,表證當然自不例外。驗之實踐,老年或體質(zhì)素虛之人,若患外感,往往見到少陰病這樣的表證,而且《傷寒論》的少陰病篇,自證治論述開始,即首先提出麻黃附子細辛揚和麻黃附子甘草湯等發(fā)汗證。尤其于麻黃附子甘草湯條,更明確指出:“以二三日無里證,故微發(fā)汗也。”可見少陰病,二三日之前,純屬表證甚明。唯以少陰病本虛,維持在表的時間甚暫,二三日之后即常傳里,而并發(fā)嘔吐下利的太陰病。篇中有關四逆輩諸證治,大都屬于并病和合病之類,而非單純的少陰病。凡諸病死,概在胃氣衰敗之后,亦即太陰病的末期階段。少陰死證諸條,亦多系二陰的并病,仲景不于太陰病篇提出,而特出之于少陰病篇者,實亦大有深意。病之初作,即見少陰這種表證,萬不可等閑視之。因其二三日之間即有并發(fā)太陰死證的風險,必須抓緊時機及時治療乃可救兇險于未萌。太陽與少陰均屬表證,故均有傳里或傳半表半里的變化。但太陽以傳陽明、少陽為常,而間有傳太陰、厥陰者,故少陰病篇亦夾有大承氣湯和四逆散等證治的出現(xiàn)。少陰病篇本就難讀,如用八綱分析之,尚易明了,因此,略加闡述以供參考。
總之,《傷寒論》所謂太陽病和少陰病,實即同在表位的陽與陰二類不同的證。病在表,法當汗解,但少陰病因虛,發(fā)汗不得太過,而且必須配以附子、細辛等溫性亢奮藥。太陽病則不然,若陽熱亢盛,當宜配以沉寒性的石膏,此即二者證治的概要區(qū)別。不過,無論太陽或少陰均有自汗和無汗顯然不同的二種證型,雖依法均當汗解,但自汗者必須用桂枝湯法,無汗者必須用麻黃湯法。隨證候的出入變化,而行藥物的加減化裁。因而形成了桂枝劑類和麻黃劑類兩大系列的解表方劑。
2、里證類:里證亦有陰陽兩類,《傷寒論》所說的陽明病,實即里陽證;所說的太陰病,實即里陰證。由于里證的治療陰陽異法,方藥各殊,故應分別討論。
(l)里陽證類:《傷寒論》第180條:“陽明之為病,胃家實是也?!笔钦f病邪充實于胃腸之里,按之硬滿有抵抗者,即為胃家實。凡病胃家實者,概稱之為陽明病。
第182條:“問曰:陽明病外證云何?答曰:身熱,汗自出,不惡寒反惡熱也?!笔钦f,陽明病的外證為何?外證,是針對胃家實的腹證說的。身熱,汗自出,不惡寒反惡熱的證候,即為陽明病的外證。凡病見此外證者,亦可確診為陽明病。
對此,應當注意:熱極于里者,勢必迫于外,故陽明病則身蒸蒸而熱,此與太陽病熱郁于體表而翕翕發(fā)熱者有別。熱蒸于里,因使汗自出,汗量多而臭味重,與太陽中風證的自汗出,汗量少而臭味輕者不同。由于里熱的強烈刺激,則惡寒感受到抑制,故不惡寒而反惡熱,此亦太陽病之必惡寒者更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