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峰老師導讀
| 正文 |
51.1
黃以方問:“‘博學于文’,為隨事學存此天理;然則謂‘行有余力,則以學文’,其說似不相合?!?/span>
先生曰:“《詩》《書》六藝皆是天理之發(fā)見,文字都包在其中??贾对姟贰稌妨?,皆所以學存此天理也。不特發(fā)見于事為者方為文耳。余力學文,亦只博學于文中事?!?/span>
——摘自《致良知是一種偉大的力量·原文版·黃以方錄51.1》
| 讀后感 |
學是學什么?學“存天理,去人欲”。存天理去人欲,是下心上的功夫,但最終還是落在事上,也就是“博學于文”。
如何博學于文?我們面臨的工作是怎樣的起心動念?面對家庭是這樣的起心動念?面對妻子兒女,朋友,同事是怎樣的起心動念?有多少念頭是善的,有多少念頭是惡的?就是在這些念頭上下功夫,善便存,惡便去。
所以致良知不是在書本上致良知。即便是讀書,如果“行不著,習不察”也不是致良知。如果時時觀察自己的起心動念,真的去為善去惡,無時無處,不是致良知。這就是博學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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