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承認在我們之外有某種不依賴于人的意識而存在的東西,他稱之為“自在之物”,亦即“本體”。這是他的哲學中的唯物主義因素。
但他認為“自在之物”所能影響的只有人的感官而非人的心靈,即人的意識。所以康德建立了主觀唯心主義的認識論學說。
費希特是在康德的影響下開始研究哲學的,但很快提出了自己所謂“知識學”的哲學體系。他認為“自我”不需要依賴任何物質。
而黑格爾則建立起龐大的客觀唯心主義體系,他對康德的觀點辯證的做了批判。而《歷史哲學》一書實際上是整理出來的他的演講稿,所以內容相較與他其它的理論,是更加通俗易懂的,而且體系較為完善。
首先,要了解哲學的歷史,就必須要明白歷史的意義。
《黑天鵝》一書中說過:“歷史和社會不是緩慢爬行的,而是一步步的跳躍。他們從一個斷層躍上另一個斷層,其間極少有波折。而我們(以及歷史學家)喜歡相信那些我們能夠預測的小的逐步演變。我們只是一臺巨大的回頭看的機器?!睔v史的職責在于記錄,而思考從中而來,所以我愿意把歷史比作哲學誕生的溫床。
黑格爾認為,哲學用來觀察歷史的唯一思想就是“理性”。“理性”就是實體,是無限的權利,它自身的無限性,作為它所創(chuàng)造的所有自然與精神生活獲得基礎。要明白“理性”本身的使命及其與世界的關系,就要先引出兩個概念:“精神”和“自由”。
“精神”是自己本性的判斷,又是自己回到自己,實現(xiàn)自己,創(chuàng)造自己,是自身內潛在東西的活動。
而“自由”則是“精神”追求的唯一目的。實現(xiàn)“自由”的手段是外在和現(xiàn)實的。人類的需要,熱情,興趣,個性和才能是行動的唯一源泉。
精神的發(fā)展是一種非己所愿的,反對自己的過程。它發(fā)展的目的,就是“精神”,依照他的本質,依照“概念”的精神。這是發(fā)展的基本對象和主要原則。
“自由”的意識是世界歷史進程體現(xiàn)的原則。第一個階段是“精神”沉沒在“自然”中;第二個階段是它進展到了自由意識;第三個階段是這個仍然特殊的自由形式提升到了純粹普遍性,提高到了精神本質的自我意識和感覺。
活動是“精神”的主要本質。一個民族的“精神”是具有嚴格規(guī)定的特殊精神,將自己建造于一個客觀世界中,持續(xù)和生存在信仰,法律和構成其歷史的很多事件與行動中。個人與民族精神的關系是,他將實體生存分派給自己,民族精神變成他的品性與能力,使他能在世界中有個確定地位。民族精神在這種工作中,在自己的世界里得到滿足。
弗吉尼亞·伍爾夫在《一間自己的房間》中說過:“任何階級或者任何性別,把它作為一個整體來予以責備都是荒誕的。巨大的人群從不為他們的所作所為負責。他們被他們所不能控制的本能所驅使?!?/p>
當一個民族致力于實現(xiàn)自己的意志,抵抗外部暴力保護自己時,這個民族就是道德的,善良的,有活力的。當它解決了現(xiàn)實中的矛盾,獲得現(xiàn)實性之后,便不需要民族精神的活動了。
對于自己走過的歷程,這個民族認為一切都恰如其分,因此心滿意足起來。這種習俗生活,帶來天然的滅亡。習俗中只剩下形式上的持續(xù),談不上生命目的本來所具有的豐滿與深刻了。即使民族能夠生存,這生存也是沒有興趣和生氣的。為了得到一種真正的普遍興趣,一個民族精神必須采取新的東西。但新的東西從何處發(fā)生呢?這個發(fā)生行為就引起一個新原則,新民族精神了。
黑格爾記敘了中國的“父權”的家庭式封閉統(tǒng)治,印度的癲狂的狂想式的封閉統(tǒng)治,波斯的普遍性精神道德的統(tǒng)治,埃及的秩序精神的統(tǒng)治,希臘的獨立自然的統(tǒng)治,羅馬的主管內在性,日耳曼的宗教影響性等,這些論題能引發(fā)的不僅僅是國家與政府的政治性思考,還有宗教信仰對人類的影響。
現(xiàn)如今可能大多數(shù)人已不再信仰宗教,但是歷史遺留性問題依然存在。我們從哲學中學到的也許不僅僅是對于世界的思考,重要的其實是對于自身的長遠性的思考。就像谷川俊太郎的《體內》所說:“體內有深情的呼喚,嘴因此而閉。體內有永久的黑夜,眼因此而睜?!?/p>
不可否認的是,世界上的一切存在都有其玄妙的意義,人的意志究竟能改變什么,能改變多少?事實上,歷史就是有歷史的意志所推進的。過去與現(xiàn)在發(fā)生的種種,根本上是“上帝自己的作品”。
聯(lián)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