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蔣來用
公元前399年的一個春日,雅典阿瑞斯山天然半圓形劇場上演著一場扣人心弦的審判。被告是年屆古稀的哲學(xué)家蘇格拉底,他從容不迫、擲地有聲的辯論把控訴者駁得啞口無言。
這位古希臘最著名的智者為什么會被推向被告席呢?
原因其實很簡單,就是他太露鋒芒,因而被某些人視為眼中釘。蘇格拉底一生致力于對哲學(xué)真理的追求,他對哲學(xué)的熱情使人不得不驚嘆。雖然生活清貧,但他教人哲學(xué)從不收一分錢,他還經(jīng)常在雅典城的路上及市場中攔截他人并與之探討生命的意義。他認為大多數(shù)自認為有智慧的人都是學(xué)識上浮夸的騙子,所以他總是熱衷于運用自己獨特的“助產(chǎn)術(shù)”來揭穿那些自命不凡的人其實有多么無知,使他們當眾出丑。所以,雖然他的周圍聚集了一大堆崇敬和仰慕他的人,但嫉恨他的政客和學(xué)者,也為數(shù)不少。當然,光憑這一點恐怕還不足以促使蘇格拉底的反對者們把他送到審判庭上。對于反對者們來說,最無法容忍的,就是蘇格拉底對雅典的民主政體也毫不客氣地大加指摘。
雅典素以民主政治而聞名,在大多數(shù)雅典人的眼中,民主政體是最優(yōu)秀的政體,是完美無缺的政治設(shè)計。而蘇格拉底偏要對著干,他認為在一個社會里,真正的智者是極少數(shù),而絕大部分人都是庸俗的。由大多數(shù)人來決定社會的走向,只會降低整個社會的品位,將整個城邦引入黑暗的深淵。因此他公然攻擊、嘲笑雅典傳統(tǒng)的最高權(quán)力機關(guān)——人民大會以及抽簽選舉官吏等民主制度,主張應(yīng)該由神的使者——智者來管理國家和人民。不過蘇格拉底對民主的詰難只是表現(xiàn)在思想和言語上而并沒有付諸行動,在一個崇尚自由和民主的社會里,這應(yīng)該是可以容忍的,不幸的是,在視民主自由為最高價值的雅典,有那么一小撮人對蘇格拉底憤怒到了極點,必先除之而后快。
蘇格拉底的辯論
三個控訴者:詩人邁雷托士、修辭學(xué)家賴墾和政客安匿托士羅織了兩個罪名:瀆神和腐蝕青年,把蘇格拉底告到了法庭。雅典組織了一個500人的龐大法庭,于是一場驚心動魄的審判拉開了帷幕。蘇格拉底還是那樣鋒芒畢露,他不僅拒絕按照慣例將妻子兒女們送到法庭去以換取法官的同情,還把法庭當成了自己的演講場,滔滔不絕地宣傳著自己的學(xué)說。控訴者編造的莫須有的罪名當然是不堪一擊,蘇格拉底認為自己的任務(wù)就是說服法官們接受自己的主張。這種過于自信的態(tài)度沒有給他帶來好處,法庭審理的第一階段定罪階段,500名法官以280票對220票,裁定罪名成立。到了第二階段量刑時,蘇格拉底對判他有罪的法官們表現(xiàn)得非常不屑,他大肆批判民主制度,甚至嘲諷根據(jù)民主原則選任出來的法官們。法官們被激怒了,第二次投票以360票對140票決定對他處以死刑。
這恐怕是一個很情緒化的判決,即使蘇格拉底再狂妄,行為再偏激,也罪不至死。熱愛他的朋友和學(xué)生們都為他抱不平,想盡一切辦法搭救他。在臨刑之前,蘇格拉底的好朋友克力來探監(jiān),他告訴蘇格拉底朋友們決定幫他越獄,而且一切都已安排妥當,就等著蘇格拉底一句話了。令他沒有想到的是,一直堅信自己是清白無辜的蘇格拉底竟斷然拒絕??肆Σ唤?“判決如此不公正還要遵守,這不是愚蠢嗎?”蘇格拉底卻反問道:“難道越獄就正當嗎?”
他給出了兩點理由說明不應(yīng)該越獄。第一,法律是神圣的,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的判決的權(quán)威性必須得到尊重。即使判決本身是一種誤判,但人們也沒有權(quán)利逃避法律的制裁。公正不公正,并沒有具體、量化的標準,更多的是人們的主觀感受,如果人人都以判決不公正為借口而隨意地加以否定,判決沒有威懾力,那么國家哪里還有什么規(guī)矩和秩序可言?又將如何存在下去?所以,人們必須堅定不移地服從法律的決定,哪怕他是冤枉的。第二,他從公民和國家關(guān)系的角度來論證守法的必要性。蘇格拉底認為,如果一個人自愿生活在一個國家,那么他就和這個國家訂立了一個契約。國家制定了法律,使公民能夠享受到權(quán)利,公民就應(yīng)該同時履行法律規(guī)定的義務(wù),否則就是毀約,而踐踏自己曾經(jīng)立下的契約,是十分不道德的行為。蘇格拉底最后還說:“如果我含冤而死,這不是法律的原因,而是由于惡人的蓄意。如果我無恥逃亡,以錯還錯、以惡報惡,毀傷的不僅是法律,而且是我自己、我的朋友和我的國家。這樣,我到了陰曹地府也不受歡迎。”克力和蘇格拉底爭論了很久,甚至采用了激將法。但蘇格拉底始終不為所動,克力最后只能一臉頹喪地離開了監(jiān)獄。
其實,在審判之前,蘇格拉底就以其守法的精神和觀點而負有盛名了。他認為守法應(yīng)該是絕對的,并說“公正的人就是遵守法律的人”。當他的學(xué)生色諾芬以立法者自己也經(jīng)常修改法律來質(zhì)疑他的絕對守法論時,蘇格拉底斷然反駁說:“那些宣戰(zhàn)的人難道不也媾和嗎?”正是從這種嚴格守法的思想出發(fā),蘇格拉底才放棄了逃生的機會。
幾天以后,蘇格拉底按照雅典的法律,飲下了一杯鴆酒,面含微笑而死。
蘇格拉底留給后人的思考
蘇格拉底本來可以再多活數(shù)年,給后人留下更多閃耀著智慧火花的精神財富。然而,出于對法律高度的信仰和忠誠的情感,他慷慨赴死,即使受了冤屈也無怨無悔,為后世樹立了一個守法的典范。他的死,不僅是為了捍衛(wèi)自己的學(xué)說(無論這種學(xué)說是否正確),更是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
蘇格拉底之死留給后人太多的思考,對他因恪守法律而選擇死亡,人們歷來評價不一。也許現(xiàn)在有人要以“惡法非法”來證明他的迂腐可笑,但是,無論如何,秩序都應(yīng)當是法律最重要的價值之一,已生效的法律只要尚未被廢除,就應(yīng)該被嚴格遵守,這是法治社會得以建立的基礎(ch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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