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為《留余匾》全文:
留 余
留耕道人《四留銘》云:“留有余,不盡之福以還造化;留有余,不盡之祿以還朝廷;留有余,不盡之財以還百姓;留有余,不盡之福以還子孫。”蓋造物忌盈,事太盡,未有不貽后悔者。高景逸所云:“臨事讓人一步,自有余地;臨財放寬一分,自有余味。”推之,凡事皆然。坦園老伯以“留余”二字顏其堂,蓋取留耕道人之銘,以示其子孫者。為題數語,并取夏峰先生訓其諸子之詞以括之曰:“若輩知昌家之道乎?留余忌盡而已。”時同治辛未端月朔愚侄牛瑄敬題。
哦!我明白了,這匾是康家訓示家中子弟的家訓匾,是儒家“財不可露盡,勢不可使盡”。
"留余"匾上書看著所謂的“四留銘”:
“留有余不盡之福以還造化,
留有余不盡之祿以還朝廷,
留有余不盡之財以還百姓,
留有余不盡之福以還子孫。”
康家的家訓也說:“臨事讓人一步,自有余地;
臨財放寬一分,自有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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