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關元朝律師,廣東天穗律師事務所婚姻家事委員會副主任,廣州王幼柏律師團隊副主任律師,廣州電視臺經(jīng)濟與法頻道《法治時空》、《律戰(zhàn)行動》、《南方法治報》特約嘉賓律師,專注于婚姻家事領域和因婚姻家庭糾紛延伸的各類案件。
每個孩子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是家長的心頭肉。與孩子相處的時光里,短短一會便會感受得到不一樣的快樂。孩子健康地成長是父母最大的欣慰。每當孩子撲入你懷中喊一句“爸爸”“媽媽”那一刻,你會感覺那聲音如同暖流一般沖進心窩,驅(qū)散內(nèi)心的寒冷與身體的疲憊??梢?,孩子在父母生命里占據(jù)著重要的地位。
當夫妻感情破裂走到離婚這一步,孩子的撫養(yǎng)權則不可避免成為離婚的重要話題。在離婚訴訟當中,除了分割財產(chǎn),孩子的撫養(yǎng)權也是法院審理的重心。每個人都希望孩子一直在自己的身邊成長,但實際上孩子不可能同時與已經(jīng)離婚的父、母共同生活。
一、法院處理撫養(yǎng)權的幾種情況
如果想在離婚訴訟中爭取孩子的撫養(yǎng)權,則需要了解孩子現(xiàn)在正處于哪個年齡階段。不同年齡段的撫養(yǎng)權確定問題,法院的處理方式會有所不同。主要分為以下幾個階段:0-2歲年齡階段的孩子,法院一般會判歸女方攜帶撫養(yǎng);2-8歲年齡階段的孩子,法院一般會綜合考慮雙方的條件;8歲以上年齡階段的孩子,法院會參考孩子的意見。
二、爭取8周歲以上的孩子撫養(yǎng)權存在的現(xiàn)實狀況
筆者每年接受幾百件離婚案件的咨詢,尤其是結婚已久的夫妻,其孩子都已經(jīng)滿8周歲以上。關于孩子的撫養(yǎng)權,每位前來咨詢的客戶都表示其十分想爭取孩子的撫養(yǎng)權,這其中大多數(shù)客戶的孩子已經(jīng)年滿8周歲了,他們會對如何能爭取到孩子的撫養(yǎng)權感到迷茫。他們糾結的點無非是“孩子已經(jīng)這么大了不知道其想法”、“孩子在對方的控制下很難影響孩子的意愿”、“平時對孩子過于嚴格,擔心其會更喜歡向來都寵溺孩子的對方”等等。
見過很多這樣的案件,一方明知道孩子不愿意跟隨自己生活,但其為了爭奪孩子的撫養(yǎng)權,故意把孩子帶走藏匿起來,不讓另一方接觸或減少另一方接觸,企圖通過時間的推移,讓孩子跟自己的感情加深,改變孩子的意愿。于是乎,在藏匿孩子這段期間,不斷通過物質(zhì)等手段以博得孩子的歡心,令孩子放縱,使得孩子無心向?qū)W。
在法庭上,對于8周歲以上孩子的撫養(yǎng)權有分歧,法院往往會要求父或母帶孩子過來詢問孩子的意愿。孩子愿意跟誰生活,則法院判孩子歸誰攜帶撫養(yǎng)。這是法院對8歲以上年齡階段的孩子撫養(yǎng)權的一般處理方式。也許在很多當事人看來,甚至對非婚姻專業(yè)律師而言,此階段爭取孩子撫養(yǎng)權仿佛沒有太多操作空間。只要誰獲得了孩子的“芳心”,孩子的撫養(yǎng)權則歸誰。
因此,很多當事人絞盡腦汁想盡辦法控制孩子,長時間給孩子灌輸特定的思想,甚至有些當事人為博得孩子歡心,對孩子有求必應。廣東有句俗語:“仔大仔世界”,即孩子大了則有自己的思想。
雖然8歲的孩子已經(jīng)相對懂事,但其在是非觀念及辨別能力等方面掌控較差,無法判斷當下情況,十分容易被長時間接觸孩子的一方影響。對孩子而言,短期內(nèi)誰對他好,他則更傾向其中一方。在這種情況下,長時間接觸孩子的一方將不可避免占據(jù)優(yōu)勢。
而另一方是否就對此無能為力呢?答案:并非如此。如何扭轉乾坤,則需要你能夠把握住問題的關鍵。
三、孩子8周歲以上,如何巧妙爭取孩子撫養(yǎng)權
結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yǎng)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及《民法總則》可知,在處理8周歲以上孩子撫養(yǎng)權的時候,法院應當尊重孩子的意愿。根據(jù)法院的審判規(guī)則,很多當事人只看到其中一點“孩子的意愿”。若僅看這一點,你會認為這是一條獨木橋,僅一方通行。然而,我們很多人都忽略了“法院”的存在。
在詢問孩子意愿的時候,存在許多不確定的因素。如:法院詢問孩子的地點、詢問孩子時間、詢問的問題等等。首先可以明確的是,大部分法院都會選擇在法院詢問孩子。其次,詢問孩子的問題大概也就是孩子與父母關系親疏之類的問題(當然一個有經(jīng)驗的審判官并不會直接詢問孩子愿意跟誰生活,會通過旁敲側擊的發(fā)問方式去判斷)。最后,詢問時間是由法官決定的。這個過程中,地點基本是明確的,唯獨時間是不確定的。
扭轉局面的關鍵在于跟法院溝通,而此時律師的經(jīng)驗就顯得尤為重要。這一過程如何操作?第一步,律師主動跟法官事先溝通清楚,確定雙方無法就孩子撫養(yǎng)權達成一致意見,撫養(yǎng)權將會是本案的爭議焦點之一并告知法官孩子已經(jīng)滿了8周歲的事實。第二步,跟法官溝通帶孩子過來進行詢問意愿的時間,為了提高審判效率,法院都希望能盡快安排時間詢問孩子,通常來說,在事先溝通好的情況下,一般會安排在第一次開庭結束當日就會詢問孩子。如果這兩點能夠達成,則掌握了主動權。因為你知道法院在什么時候會詢問孩子的意愿,所以你能事先做好準備。
而接下來的是,需要事先做好準備,在開庭前帶孩子到法院,這可以打?qū)Ψ揭粋€措手不及,又能如同手術刀般精準解決問題。
千萬不要小看這個小小的細節(jié),如上文提及,孩子往往被對方惡意控制,或因工作家庭等原因無法和對方去斡旋,若任由對方控制孩子,那孩子的意愿很可能隨時變化,有可能因為誰帶孩子過去,誰就占得先機。
當然,占得先機也能防止不利于撫養(yǎng)孩子的一方如法炮制。若孩子的生活起居長期都由自己照顧,在訴訟的關鍵時期被對方帶孩子到法院,影響了孩子的意愿,則得不償失,對孩子也是一種不可磨滅的傷害。
因此,在離婚訴訟中,誰能把控訴訟的整個過程,誰就能把控孩子的撫養(yǎng)權??此埔痪浜唵蔚脑?,但在實踐上存在許多操作的空間。訴訟的勝敗往往在于一念之差,我們不能像等待戈多一樣等待法院的處理結果。結果只有一個,但通往勝訴的途徑有多種,只要主動出擊,總有辦法處理問題。畢竟事在人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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