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丁玲曾經(jīng)提倡過“一本書主義”,意思是一個作家,總該寫出一部得到文壇公認的文學精品,就像曹雪芹有《紅樓夢》,肖洛霍夫有《靜靜的頓河》一樣。作家的成就并不體現(xiàn)在作品的多少上,而體現(xiàn)在他是否寫出了傳世之作。
陳忠實像,羅雪村畫
陳忠實是抱定了“一本書主義”的理想的。他早早就說過,他要“寫一部死后可以當做枕頭的書”。在他心目中,這本書就是他的《白鹿原》。
為了創(chuàng)作《白鹿原》,他把自己關在關中農家小院里,動用了自己畢生的積累,傾注了自己全部的心血,以6年時間完成了這部50萬字的巨著。
陳忠實為此付出的代價是顯而易見的。1991年,陜西省委要調他到西安出任陜西文聯(lián)黨組書記。他為了《白鹿原》的創(chuàng)作,婉拒了。因為他知道,“蒸饃蒸到一半最怕掲鍋,一掲鍋,氣就跑了,饃就生了。”
當然功夫不負有心人。這部作品也給了他極高的回報。不僅使他獲得了當代長篇小說的最高獎勵“茅盾獎”,而且經(jīng)濟收入不菲。
有人在網(wǎng)上說,這本巨作使出版社大賺一筆,但陳寫《白鹿原》獲得的稿費,還不夠他吸劣質雪茄煙花掉的錢。這純粹是無稽之談。正相反,陳忠實有一篇回憶文章,談到人民文學出版社何啟治和高賢均兩位編輯設身處地為他考慮,試圖幫助他增加稿費收入的事情:
“1993年8月,《白鹿原》書在京召開的研討會,也是我平生所經(jīng)歷的最感動的一次會議。會后某天晚上,老何和高賢均找到我住的賓館,主動與我商議修改原先的出書合同的事。按原先的出書合同,千字30元,是90年代初人民文學出版社執(zhí)行的最高稿酬標準了。按這個標準算下來,近50萬字的書稿可得稿酬約1萬5千元,這是從簽訂合同時便一目了然的計算,我也很興奮一次可以拿到萬元以上的大宗稿酬而跨越進入萬元戶的行列了?,F(xiàn)在,何與高給我在算另一筆賬,如若用版稅計酬,我將可以多得三四千元?!栋茁乖钒从媱澖?jīng)濟的征訂數(shù)目近1萬5千冊,在1993年的新華書店發(fā)行征訂已是令人鼓舞的大數(shù)了。按百分之十的版稅和近13元的書價算下來,比原合同的稿酬可以多得三千多元吧。他們已經(jīng)對比核算過了,考慮到我花6年時間寫這一本書,能多得就爭取多得一點吧。我尚未用版稅方式拿過稿酬,問了半天才弄明白其中的好處,自然是樂意的。然而更令我感動的是他們替我所做的謀算,以至于如此細心。作為一本書的作者,面對這樣體貼入微的編輯,說什么感謝之類的話都顯得多余而俗套。”
當時,不僅陳忠實,連出版社的編輯何啟治和高賢均也沒有想到,這本書能成為暢銷書。他們僅僅是根據(jù)書店初次征訂得到的1萬5千冊首印數(shù),計算出按照版稅付酬比按千字30元標準付酬,對陳忠實更有利。他們主動提出修改合約,是實實在在替作者著想的,關注了作者的切身利益,這使作者非常感動。
后面的情況讀者都知道,人文社各種版本的《白鹿原》至今累計銷售已在三百萬冊以上。這本書的定價,在這20年中也翻了幾倍,出版利潤和版稅自然也都跟著翻番,自不待言。出版社肯定是名利雙收,而陳忠實最終得到根據(jù)銷售冊數(shù)和定價計算出的版稅,也應該是數(shù)百萬元。如此付酬得到的回報,較之最初合約規(guī)定的按照千字30元標準計酬的數(shù)額,差距何止百倍!這令陳忠實自己也感到震驚。于是,陳忠實做出了一個“取之于人,還之于人”的義舉,他把稿酬中的一部分捐出來,在人民文學出版社設立了一個“白鹿原文學獎”,專門獎勵為中國當代長篇小說出版做出過突出貢獻的編輯,此事一時引起熱議,被傳為佳話。同時,陳忠實還對媒體表示,《白鹿原》出版以后,他“不重復自己,拒絕類似《白鹿原》的所有約稿”,這既是為了保持自己作品的文學品格,也是為了維護出版社的利益。
試想,陳忠實和人民文學出版社編輯之間這種互諒互利的互動關系,不正是作者和編者合作共贏的寫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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