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悲!可嘆!可笑!都什么年代了還偷?這正是:小偷偷車忙,反被電至亡,家屬狀告忙,車主喊冤枉!作為小偷的家屬應(yīng)該有些“羞恥心”,況且并非車主直接造成的死亡。對于這樣無理取鬧的死者家屬確實有些可憐,但更多的是可笑!難道哪天你喝水嗆死了,還要狀告自來水廠賠償?回過頭來說電動車主,如果小偷是在電動車充電時被電身亡,車主確有過失致死的因素,這說明車主充電時未做好防觸電措施,現(xiàn)實就是如此殘酷無情,倘若小偷是在偷盜過程中導(dǎo)致短路被電身亡,那么就與電動車主沒有半毛錢關(guān)系。
許多人會說:小偷偷電動車本來就是違法犯罪行為,被電死也算懲罰了活該。其實不然,姑且不論車主有沒有責任,先說這場悲劇原本就是由兩個獨立的案件組成,并不能同日而語。首先小偷偷盜電動車屬于違法犯罪行為,涉嫌盜竊罪,最終會被處以1-3年左右的有期徒刑。而小偷家屬狀告車主是因為車主的電動車導(dǎo)致小偷死亡。這特么都什么跟什么啊,我求你來偷我的電動車的嗎?我的電動車就停在那里,是你自己沒出息非要偷,現(xiàn)在被電死了與我何干?
小偷偷盜車主的電動車,從法律的角度來說車主的財務(wù)受到侵害,車主才是受害方。而且最終并非車主直接導(dǎo)致小偷身亡,請問法院將如何定車主的罪,他將承擔什么責任?不過法庭調(diào)查會圍繞電動車被盜時的情況:到底是在充電還是靜止停放。如果電動車被盜時是處于靜止停放的,那么車主P責任也不用承擔,相反,如果當時電動車正在充電,小偷是因為充電線或者插線板漏電觸電身亡,那么車主恐怕要承擔過失或間接責任,適當?shù)慕?jīng)濟賠償是跑不掉的。
倘若法庭調(diào)查最終確定,小偷偷盜電動車時,電動車處于靜止停放的,那么電動車主就什么責任都不用承擔,畢竟自己原本就是無辜的。但畢竟是一條人命結(jié)束了,出于人道主義可以根據(jù)自己的心情給予死者家屬一些錢財?shù)木柚?,這也算為人的道義,當然就算什么都不給也是本分無可厚非。換做是我,我還是會捐助一些錢財給小偷家屬,畢竟是條人命,不看小偷的面,至少他的父母妻兒是無辜的。哎~希望他來世好好做人,別再干那些害人害己的勾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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