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6月8日報道 年僅18歲女孩竟因眼紅好友交了一個有錢男友而起了歹心,與其他4人密謀搶劫并凌辱好友。近日,東莞市區(qū)檢察院對嫌犯作出了批捕決定。
與被害人曾是好朋友
年僅18歲的楊某甜與20歲的被害人田某曾是一起工作的好朋友,在楊某甜得知田某交了一名很有錢的臺灣男朋友后,便心起歹念,與李某宇、王某坤、王某明、張某杰密謀對田某實施搶劫。
今年3月13日13時許,李某宇等五人按事前的計劃,來到東莞市塘廈鎮(zhèn)宏業(yè)7路一出租屋,由楊某甜去將田某騙到該房內(nèi),李等人在附近守候。當(dāng)楊帶著田進入房間后,李等人便沖進房內(nèi),將田捆綁手腳用手巾塞口,在田身上搜出一枚戒指、一條項鏈和一部手機,總價值約3800元,并在田住所內(nèi)搜得現(xiàn)款5000元人民幣、一部價值1500元的手提電腦等物。為問出銀行卡密碼,其中兩案犯對田進行毆打及用牙簽、煙頭對田的面部、手部及乳房等身體部位進行凌辱。
五名嫌犯被抓獲歸案
之后,案犯用田的銀行卡取得4000元人民幣。得手后,王某明、張某杰以已對田拍下裸照為由脅迫田不得報案。經(jīng)再三考慮后,田在3月19日報案。4月11日,公安機關(guān)在虎門鎮(zhèn)將五名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