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卦辭爻辭無“陰陽”也無“五行”。是與《周易》合為一體的《易傳》論“陰陽”,但《易傳》無“五行”。
《易傳》解《周易》八卦,八卦象一個大家庭,乾坤為父母,生六卦為子女,震為長男,坎為中男,艮為少男,巽為長女,離為中女,兌為少女。
五行,水,火,木,金,土。五行相生相克,必然與《易傳》發(fā)生沖突。
后世易學(xué)五行配八卦,五配八,不能一一對應(yīng)。于是,坎離二卦單配,坎配水,離配火。其它六卦,乾與兌配金,坤與艮配土,震與巽配木。
五行相生相克。如五行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如此,如,土生金,坤土生乾金;火生土,離火生坤土。這與乾坤為父母生其它六卦為子女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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