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嚴之死
李嚴,字正方,人物吧以辦干練著稱,在各處勢力任職都受到器重。
劉備伐蜀其間,李嚴率領(lǐng)部隊投降劉備,任地方官,表現(xiàn)出其出色能力。施政上,李嚴是歷任犍為太守中成績最好的一位。軍事上,曾兩度平定地方上的叛亂。
章武二年任尚書令。章武三年與諸葛亮同為輔命大臣,任中都護,留鎮(zhèn)永安。
建興四年,李嚴因諸葛亮準備北伐而負責后方事務(wù)。移住江州,其間曾寫信誘降孟達。
建興八年,因曹真大舉伐蜀,受命帶兵二萬趕赴漢中,后代管丞相府事務(wù)。
新《三國》說,建興九年,諸葛亮北伐,李嚴督運糧草,但辦事不力致使蜀軍北伐被迫停止,李嚴為了推卸責任,不惜編造謊言誣陷諸葛亮,又想殺死督運領(lǐng)頂罪,直到諸葛亮用證據(jù)揭露其無恥行徑后才認罪,加上李嚴平素自私,人際關(guān)系差,招致大部分同僚的敵視,所以被罷官流放梓潼郡。
建興十二年,仍對諸葛亮存有幻想的李嚴,聞知諸葛亮逝世,認為后人不會給予起用他的機會,于是氣憤病死。
劉備臨死時,曾與諸葛亮一同受遺詔輔佐劉禪,李嚴在蜀的地位僅次于諸葛亮。
但是,這兩個蜀漢的頂級人物,兩位“托孤”大臣,卻一直相互爭斗著。
諸葛亮第四次北伐時,李嚴負責催督糧草的工作。由于連降大雨,山路沖毀,導致后方糧草運送不上去,李嚴只好派人通知正在祁山一帶與魏軍相持不下的諸葛亮盡快撤軍。其實在當時的條件下,這是很正常的問題。從漢中到祁山前線,不僅道路遙遠(千里之遙),更要經(jīng)過武都地區(qū)的險山惡谷,加之這一帶并不是人煙稠密的經(jīng)濟發(fā)達地區(qū),道路稀少、狹窄,一旦遭遇連續(xù)大雨,是很容易道路不通的。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即使軍糧運送不上去,責任也不是很大。與此同時,對面的魏軍也遭遇到了同樣的運輸不繼的問題呢。再說,諸葛亮大軍在祁山一線已經(jīng)與魏軍形成相持局面,雙方均沒有能力打破這種相持,這發(fā)生在軍糧不繼問題之前,并不是因為李嚴督運糧草不及才導致的諸葛亮不能取得勝利。因此,我認為,李嚴的后勤問題,也不是導致整個戰(zhàn)役不能取勝的大問題。
我認為,這是諸葛亮與李嚴權(quán)力之爭中,諸葛亮為鞏固自己的地位和權(quán)力,對李嚴進行的人身打擊。
從《三國志李嚴傳》的記載看,諸葛亮起草的廢李嚴的罪名主要是:
1、“自先帝崩后,平所在治家,尚為小惠,安身求名,無憂國之事”?!粦n國憂民。
2、“臣當北出,欲得平兵以鎮(zhèn)漢中,平窮難縱橫,無有來意,而求以五郡為巴州刺史”。——不聽調(diào)遣,還依仗兵權(quán)要官要地盤。
3、“去年臣欲西征,欲令平主督漢中,平說司馬懿等開府辟召。臣知平鄙情,欲因行之際偪臣取利也,是以表平子豐督主江州,隆崇其遇,以取一時之務(wù)”?!哉{(diào)兵北上為籌碼,要求開府辟召,雖然諸葛亮沒同意,但是依然以任命李嚴之子都督江州來平衡。
4、諸葛亮公文上尚書中還有給李嚴的一個罪名:“平為大臣,受恩過量,不思忠報,橫造無端,危恥不辦,迷罔上下,論獄棄科,導人為奸,(狹情)〔情狹〕志狂,若無天地。自度奸露,嫌心遂生,聞軍臨至西鄉(xiāng),讬疾還沮、漳,軍臨至沮,復還江陽,平參軍狐忠勤諫乃止”?!陉幹\敗露之后,打算逃回江陽。
要按諸葛亮給李嚴羅列的這些罪名,李嚴槍斃幾回都夠了。但諸葛亮念及同鄉(xiāng),整的你怕我聽我就夠了,僅將其廢為平民,還親自上奏提升李嚴兒子李豐為江州都督督管李嚴原來事務(wù),并讓李嚴以中都護身份代管丞相府事務(wù)。
已經(jīng)手握實權(quán)的諸葛亮為排除權(quán)力威脅,曾多次欲將李嚴趕出權(quán)力圈子。在發(fā)動北伐前,他就曾以北伐之后漢中會出現(xiàn)軍事力量空虛的理由為名,向李嚴提出要他帶駐扎在江州的部隊前往漢中的要求。如果李嚴照辦了,他的軍隊事實上就會被收編,成為諸葛亮統(tǒng)率的北伐軍中的一支,而他也將成為諸葛亮帳下的一名將領(lǐng);那么他這個被劉備定為“統(tǒng)內(nèi)外軍事”、與諸葛亮并列的“托孤”大臣,就勢必徹底葬送與諸葛亮相提并論的地位和實力。
李嚴是很清楚這樣的后果的,于是以各種理由拒絕了諸葛亮的要求。由于江州是蜀漢東部與孫吳、曹魏交界處的二線重鎮(zhèn),與面對北方曹魏勢力的漢中地位相當,諸葛亮無法提出令人信服的一定要將李嚴與江州部隊調(diào)到漢中的理由,事只好不了了之。富有政治經(jīng)驗的李嚴此時不但拒絕了諸葛亮調(diào)他及部隊去漢中的要求,還乘機發(fā)起反擊,要求將蜀漢東部的巴、巴東、巴西、涪陵等五郡組成巴州,并由他擔任刺史。這實際上是一種不滿的發(fā)泄。試想,同為“托孤”大臣,諸葛亮早已“開府治事”,又領(lǐng)益州牧,“政事無巨細,咸決于亮”;而李嚴,卻只有一個光祿勛的虛銜,并被棄于遠離蜀國權(quán)力中心的江州,導致“統(tǒng)內(nèi)外軍事”的他對如北伐這樣重大的軍國行動竟沒有發(fā)表意見的份。所以李嚴提出設(shè)立巴州,由他任巴州刺史,這樣就大致可以與“領(lǐng)益州牧”的諸葛亮在地位上相似。諸葛亮當然不能同意李嚴的這一要求,卻又拿李嚴毫無辦法,也只能不了了之。
我認為諸葛亮大可不必。
你早就成了蜀國第二號人物,李嚴雖有想法但并無篡意。我就是拍爛了腦瓜也想不明白,與諸葛亮同為“托孤”大臣的李嚴,尤其是還“統(tǒng)內(nèi)外軍事”這樣的一位重臣,為什么會長期“留鎮(zhèn)永安”?如果說劉備死時蜀漢與孫吳尚處于敵對狀態(tài),李嚴留鎮(zhèn)永安是必須的話;那么在劉禪繼位后的建興元年“吳王孫權(quán)與蜀和親使聘,是歲通好”(《三國志·蜀書·后主傳》)后,仍舊將李嚴這么一位“統(tǒng)內(nèi)外軍事”,各方面都與諸葛亮并列的“托孤”重臣繼續(xù)置于和孫吳交界的永安,則顯然不合適。
作為一個混跡官場幾十年,又有很強軍政能力的人物,李嚴是不可能不明白遠離政治權(quán)力中心的負面效應(yīng)。我認為李嚴有李嚴的苦衷,是否有想遠離統(tǒng)治集團的意思?
李嚴也有過退而求其次的想法。建興四年,李嚴被派到面對孫吳的二線城市江州,就是回不了成都。如果李嚴不是想自立為王,他就不會自愿去江州。從他后來曾“更成大城,周回六十里,……求以五郡置巴州,丞相諸葛亮不許”(《華陽國志·巴志》)的舉動來看,他是非常想進入成都權(quán)力中心的。只是既然進不了成都,那只好退而求其次,要求“以五郡置巴州”。他一定明白這樣的可能性更渺茫,因而這也許僅是他的一種表達不滿的要求和姿態(tài)而已。而能夠“不許”他的,不是后主劉禪,而是同為“托孤”大臣的諸葛亮。這只能說明,此時的諸葛亮已經(jīng)牢牢地控制住了蜀漢的權(quán)力,李嚴已經(jīng)被撇在了一邊。
此后幾年,諸葛亮南征南中、北伐曹魏,在這些理應(yīng)由“統(tǒng)內(nèi)外軍事”的李嚴負責的軍事行動中,李嚴要么是沒有參與,要么是下降為一個負責糧草的二等角色,這與他領(lǐng)受的“托孤”之命是完全不相符的。能夠使之這么做的,當然也只能是諸葛亮。
因此我說,諸葛亮做得太過了,直到他死了,把李嚴也氣死了。當然我也并非有意貶低諸葛亮的人品。人無完人,諸葛亮也是人不是神。換個角度看,正是因為諸葛亮在執(zhí)政過程中排除了異己,獨掌了實權(quán),從而才能全面貫徹自己的思想路線,并將蜀國治理成三國中“最有條理的一國”(范文瀾:《中國通史簡編》第二編)。
還有件事不可不記,公元226年春,時任蜀漢都護的李嚴自永安還江州(今江北區(qū)江北老城),筑大城(史稱李嚴大城),并欲穿城后山,自長江通水入嘉陵江,使城為江心洲。當時李嚴筑城懷有個人目的——他想憑此求為巴州刺史,以期取得與諸葛亮分庭抗禮的地位。由于兩人在蜀漢的大政方針上存在著不可調(diào)和的矛盾,諸葛亮召李嚴到漢中軍中,穿鑿城后山之事遂告擱淺。李嚴大城是江州(重慶)城市發(fā)展史上的第二處城址。其方位,南線大致相當于今朝天門以南起西南沿江至南紀門,北線約在今新華路人民公園、較場口一線,面積約2平方公里多。推薦評語:李嚴筑城雖懷個人目的,但客觀奠定半島中心地位,是非常有助城市發(fā)展的戰(zhàn)略眼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