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中正制是三國魏晉南北朝時期,重要的選拔人才、任用官吏的制度。具體是指,朝廷將人才的推舉權(quán),交給大中正。大中正由各州郡推選。并且大中正要在朝廷任職,其名望地位都要達到要求。大中正產(chǎn)生后,再由各郡官吏推舉小中正。中正是評品人才高低的官職,但對于當時人才的調(diào)配卻有相當大的處置權(quán)。這樣無疑加上了皇權(quán)對于地方的控制,使全國的人才集中到朝廷任職。
顯而易見,相對于兩漢的察舉制,九品中正制有它的優(yōu)勢。察舉制的確立是在光武元年(134年),察舉制是由地方的官吏,經(jīng)過考察,選拔人才給中央。它是一種自下而上的選舉制度,需要經(jīng)過舉孝廉、茂才、察廉等,人才被選配到朝廷任職,仍需經(jīng)過統(tǒng)一的測試。
而這種人才選配的制度,到了東漢末年就變得捉襟見肘,自董卓進京之時,皇權(quán)已經(jīng)名存實亡。曹操挾天子以令諸侯,更是讓皇權(quán)成為一種擺設,諸侯們各歸其主,誰也無法干預誰。
這樣很難再實行察舉制,況且地方上也是一片混亂,原有的鄉(xiāng)村甲制也無法進行,舉孝廉更是無法實施,人才的任用已經(jīng)出現(xiàn)危機。尤其是當時的重武輕文,讓地方的世家大族很是不滿。在此關(guān)鍵時刻,曹丕采取了陳群的九品中正制,更好的緩解了當時的矛盾,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制。
上文提到了大中正和小中正如何產(chǎn)生,那么中正如何選拔人才呢?就是由中央統(tǒng)一發(fā)放人才調(diào)查的問卷或者表格,將人才分為九種分別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
大小中正們,會將全國的人才,無論是否出仕,都登記造冊,并且詳細的記載每個人的年齡、籍貫、才學、品行等。最主要的是要分品第,也就是鑒定他們屬于哪一種等級的人才,并且加上評語。小中正輔助大中正,將調(diào)查表審核復議,呈交給吏部,再由吏部選擇官吏的升遷與罷免。
九品中正制初期,使當時混亂的格局下,人才的選拔有了一定的標準。其實它也是采取了地方各種意見,從某種程度上說,也是兩漢察舉制的延伸。但卻極大的緩解了世家大族與皇權(quán)之間的矛盾,改變?nèi)稳宋ú?、任人唯親的不良習慣。
有利于世家大族舉薦人才,最主要是有利于皇權(quán)對于地方人才的控制。畢竟大小中正選拔人才時受制于中央,與兩漢的察舉制相比,由地方向中央提供人才,有了很大的進步。這一制度,也為曹魏贏得世家大族的支持,統(tǒng)一全國打下堅實的基礎。
用品第評定的方法來選擇人才,其實始于曹操。當時天下紛爭,社會動蕩,曹操對于豪門望族有不少的壓制舉動。因為曹操并非出身名門而是宦官集團的后人,當時很多世家大族有點瞧不起他。
壓制地方豪門望族,就成為必要的舉動,曹操破壞朋黨交游便是有力的舉措。后來曹氏政權(quán)把中正官引進來,作為品鑒人物升遷的標準,便是另一大進步。而曹操也經(jīng)常接受身邊的人舉薦人才,比如荀彧舉薦了荀攸、鐘繇、郭嘉、陳群等人才。
但九品中正制,是在曹丕稱魏王以后,接納陳群的建議最終制定的。公元220年(黃初元年),九品中正制被正式提出?!度龂尽の褐尽り惾簜鳌罚?/p>
文帝在東宮,深敬器焉,(中略)及即王位,封群昌武亭侯,徙為尚書。制九品官人之法,群所建也。
九品中正制的問世,迎合了曹魏政治軍事上對人才的需求。早在曹操時期,就已經(jīng)頒布了唯才是用的政策,而九品中正制的初期,也更偏向于一個人的才學,盡管世家大族是不能夠忽略的。戰(zhàn)爭的焦灼,國家的動蕩,亂世時期已經(jīng)將九品中正制定型。
九品中正制不同于漢代的察舉制,后者往往是針對一個人德才的偏好,中正制則更看重一個人的綜合能力。這里的品是依據(jù)個人的家世德才、自己行狀的一個綜合鑒定。一品實為虛位,可以說二品已經(jīng)算是上等,乃至三、四品仍屬于上品。這里的中正品與官品是有著本質(zhì)的區(qū)別的。
早在九品中正制初期。中正的定品多以鄉(xiāng)論為主,中正以郡為基本,其實郡里的中正,才真正發(fā)揮作用。而他們又往往被世家大族所控制,州中正都只是作為總結(jié)定性罷了。所以曹魏初期,該制度沒能更好的為中央的豪門望族提供更多便利,但到了曹芳后期,情況有了很好的改善。
州中正的設立,標志著九品中正制進入新的階段?!稌x宣帝集》:
有司馬懿除九品、州置大中正議:案九品之狀,諸中正即未能料究人才,以為可除九制,州置大中正。
但到了兩晉時期,郡中正由州中正推薦,這與初期由地方官員推薦,有很大的不同,而司徒也正式參與大小中正的選派。也就是說,中央進一步把人才的任用、品第人才的標準,更大程度上收歸中央管制,進一步加強了皇權(quán)和中央集權(quán)制度。
這樣的演變雖然是一種進步,但卻未能阻止中央的豪門望族竊取大權(quán),伺機擴大其影響范圍,發(fā)展黨羽。他們操縱地方乃至中央的人員調(diào)配任用,沒有實力的世族,或者說不居官位的世家大族,逐漸被削弱。最終導致朝廷的豪門望族(門閥士族),控制著大權(quán)。
三國魏晉時期,官員的調(diào)配任用,偏門第已經(jīng)是不爭的事實。豪門望族的子弟,即使在弱冠的年紀,可由吏部直接選配做官。再不必經(jīng)過兩漢的察舉制,這標志著九品中正制的定型。
《晉書·鄭袤傳子默附傳》記載:
初,(晉武)帝以貴公子當品,鄉(xiāng)里莫敢與為輩,求之州內(nèi),于是十二郡中正僉共舉默。
然而到了東晉時期,這種制度愈演愈烈,依據(jù)相關(guān)資料的記載,西晉時期考察192中,約有56人可以入仕做官。而到了東晉時期,209人入選,就有118人可以入仕。再加上中央豪門望族對于州中正和郡中正的控制,標志著九品中正制已經(jīng)成為名門望族擴大實權(quán)的工具,他們只注重門第卻輕視才能,發(fā)展黨羽。這樣的演變,已經(jīng)產(chǎn)生質(zhì)的變化,對于皇權(quán)有著極為不利的影響,門閥士族實力也逐漸的強大起來。
東晉末年,九品中正制成為一個擺設。中正任人唯親,只衡量門第,可以說門第越好,獲得的品就越高,寒門士族想入仕,真的是舉步維艱。甚至出現(xiàn)了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的局面,或者說公有公門,卿門有卿。
總結(jié):九品中正制對于曹魏選拔人才,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它的出現(xiàn)重新確定了另一種選拔人才的標準。在它發(fā)展的初期,加強了皇權(quán)對于地方人才的控制,剝奪了察舉制中州郡長官對于自辟僚屬的權(quán)利,它的影響和作用都是積極的。
但到了發(fā)展的中后期,朝廷的豪門望族,逐步控制州中正,能獲得二品的,幾乎都是門閥士族。這樣名門望族就竊取了官員的任用權(quán),最終導致真正有才能的人被忽視,而豪門望族們也可以借此來發(fā)展他們的勢力。
到了南朝時期,魏晉間的遠祖名位,反而成為選拔人才的重要標準。中正的品第卻成為無足輕重的事。北魏初期以及中期未能實行該制度,到了隋唐時期門閥制度逐漸的衰弱,該制度最終消失,最終被科舉制度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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