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鐸草書
王鐸出身寒微,在河南連年的饑荒和大旱中艱難地活下來,中進士之后與倪元璐、黃道周一起被稱作大明王朝的“三株樹”,在官場上他當然想一展抱負。
李自成攻破北京后,王鐸由于救過福王,因此被委以高官。大明朝“三株樹”中的那兩株,一個抵抗殉國,一個自盡殉節(jié),而王鐸選擇下跪,這注定了他從此被嫌棄的一生。他所剩下的牌,就只有一筆好字了。能不能憑借藝術完成下半場生命的突圍?所幸的是,他做到了。
王鐸在入清之后,到其61歲離世,最后7年是他的人生最為空虛、苦悶的時期,但這最后的7年,他在日日呼酒賣醉中,竟然創(chuàng)造出中國書法的又一個高峰。
風行雨馳的狂草書法,當然是排遣內(nèi)心壓抑的最好途徑,然而王鐸的書法藝術之所以能夠開創(chuàng)出魏晉以來全新的視覺面貌,主要得益于他深厚的書學修養(yǎng),對書法的深刻理解。他從16歲寫《圣教序》開始,一生將“二王”作為摹寫對象,并提出了“書不宗晉,終入野道”的響亮口號。一方面,這個主張針對的,是晚明流行的董其昌式審美。那種流美、清麗的審美風格可以代表大眾對于“二王”的認知。而王鐸偏偏就要打破這種認知。流美、清麗,是絕大多數(shù)人一望而知的“好”,而“二王”草書的“好”,一般人卻難以一窺堂奧。關于這一點,王鐸可以說有“不服”:
吾書學之四十年,頗有所從來,必有深于愛吾書者。不知者則謂高閑、張旭、懷素野道,吾不服,不服。
不服,是不滿于流俗對自己的認知;你說我好,可是你壓根兒不知道我哪里好。大眾對于草書之美的認知,無非孫過庭、懷素,因為那一望而知的圓滑流利、龍飛鳳舞。然而,正如現(xiàn)代草書大師高二適所言:“懷素自敘何足道,千年書人不知草。”王鐸以其天才,參悟二王筆法,賦予了二王嶄新的面貌。他不斷重寫二王經(jīng)典草書法帖,但是這些作品無一例外都呈現(xiàn)出他個人風貌,已經(jīng)不能用傳統(tǒng)的“風檣陣馬,沉著痛快”來形容了,當然那種疾風勁雨的氣勢一定在,人們以“雨夾雪”形容之。
對此,我們或許可以了解一下王鐸對于“怪”的主張:
怪,則幽險猙獰,面如貝皮,眉如紫棱,口中吐火,身上纏蛇;力如金剛,聲如彪虎;長刀大劍,劈山超海,飛沙走石,天旋地轉(zhuǎn),鞭雷電而騎雄龍,子美所謂“語不驚人死不休”,文公所謂“破鬼膽”是也。
不難發(fā)現(xiàn),王鐸所說的“怪”就是一種對雄渾、偉岸、凜然大義的氣象的追求,這實際上是他對自己理想人格的一種構建。這個取向換成一般人物,就很容易掉到張牙舞爪的坑里去。而具有“力能扛鼎”筆力的王鐸,有資格在這個向度開采。在這個過程中,王鐸逐漸舍棄了“美”,在入清以后,他的此類巨幅作品日漸成熟,每一幅都在重塑著自己的人格理想,都在說著“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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