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伯峻《論語譯注·子路篇第十三·14》摘記
13.14冉子退朝。子曰:“何晏也?”對曰:“有政。”子曰:“其事也。如有政,雖不吾以,吾其與聞之⑴。”
【譯文】冉有從辦公的地方回來??鬃拥溃?#8220;爲什麼今天回得這樣晚呢?”答道:“有政務。”孔子道:“那只是事務罷了。若是有政務,雖然不用我了,我也會知道的。”
【注釋】⑴與聞之——與,去聲,參預之意。《左傳》哀公十一年曾有記載,季氏以用田賦的事徵求孔子意見,並且説,“子爲國老,待子而行。”可見孔子“如有政,吾其與聞之”這話是有根據(jù)的。只是冉有不明白“政”和“事”的分別,一時用詞不當罷了。依我看,這章並無其他意義,前人有故求深解的,未必對。
錢穆先生《論語新解·子路篇第十三》注釋摘記
冉子退朝:冉有時為季氏宰,退朝,謂退於季氏之私朝。此稱冉子,或說乃其門人所記。然此章於冉有加貶斥,似非其門人記之。或本作冉有,當從之。
何晏也:也,同邪,問辭。晏,晚義。古人之朝,天微明,辨色即入。冉有退朝晚,故孔子問之。冉有仕於季氏而猶在孔門,退朝稍晏,孔子問之,師弟子親如父子家人,固不獨於顏子一人為然。
有政:有國政討論,故退遲。
其事也:也,亦同邪,疑問辭。事指私事,謂季氏之家事。或說有所更改匡正為政,所行常事為事。今按:此處當從公私言,尤見嚴正。其時季氏專魯政,有不與同列議於公朝,而獨與其家臣議之私朝者??鬃尤鐬椴恢?,言此必季氏家事,若係國政,當公議之。我嘗為大夫,今雖不用,猶當預聞。其言嚴而婉,而所以教冉子者深矣。
雖不吾以:以,用義。
【原文】
13.14冉子退朝。子曰:“何晏也①?”對曰:“有政。”子曰:“其事也。如有政,雖不吾以②,吾其與聞之③。”
【注釋】
① 晏:遲,晚。 ② 不吾以:不任用我。以:用,動詞,這句為否定句代詞作賓語,故前置。 ③ 吾其與聞之:我也會知道的。其:句中語氣詞,起舒緩語氣的作用,可不譯。與(yù):參與。
【語譯】
冉求辦完了公事回來。孔子說:“為什么回來得這么晚呢?”冉求回答說:“有政事商議。”孔子說:“怕是無關(guān)緊要的事吧。假如是國家的政務,雖然國君不任用我了,我(曾做過大夫)也會知道的。”
【解讀】
本章記載孔子談“有事”與“有政”的區(qū)別。
冉求任季氏家臣,為季氏增加稅賦,“聚斂而附益”,擴大地盤,“謀伐顓臾”。孔子多次批評他,要他“陳力就列,不能則止”。在其位,謀其政,拿出力量擔任職位,沒有能力控制局面就停止工作。對其大肆為季氏聚斂財富,孔子召號弟子們“鳴鼓而攻之”。因季氏作為大夫,目無國君,恣意專權(quán),橫行僭禮,冉求又為虎作倀,助紂為虐,孔子則時時敲打他。
一天冉求很晚回來,孔子問他,“何晏也”,為什么這么晚回來。我們可以想見,冉求一副春風得意,躊躇滿志的樣子,脫口而說:“有政。”“政”,國政,當為國家之大事,季氏私事,何來國政??鬃与S口糾正,“其事也。”“事”,家事,非國家之政務,乃家大夫之事務,一個國政,一個家事;一為“政”,一為“事”。表面上看僅一個詞義的糾正,實際關(guān)涉國君安穩(wěn)、欲行篡權(quán)的野心,糾正冉求一語,意在遏制季氏膨脹的野心。孔子向有“素王”之稱,因其淵博的學說,崇高的品德,凡國之政務,國之大事,一定會謀詢于他。所以他說:“如有政,雖不吾以,吾其與聞之。”“夫子居是邦,必聞其政。”子貢也贊揚他:“夫子溫良恭儉讓以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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