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詩的傳承本是文學界、文學家的事,今天卻成了書法界、書法家的事。書畫界對格律詩的熱心,是遠在文學界甚至詩學界之上的,這是一個前所未有的奇特文化現(xiàn)象。暫且按下不論。
這里要談的是詩詞格律,當然主要是詩的格律。因為詞的格律是需要查詞譜的,除了幾個常用的詞牌,很少有人能把每一個詞牌的格律都記憶下來。而詩的格律則只有四句、四種組成形式,很容易記憶。
詩的格律,正式形成于唐代之后。之前的詩當然也是有“格律”的,但并不嚴格;此后才有了嚴格的規(guī)定,但古風仍被保留;再往后,到了二十世紀,白話詩、新詩興起,又有了新的、自由的“格律”,但近體詩的格律仍被保留;直到五十年代之后,格律詩的傳統(tǒng)才漸趨中斷;又進入二十一世紀,就有了重倡舊體詩、尤其是近體格律詩傳統(tǒng)的呼聲。我們今天倡導詩教的傳統(tǒng),提倡詩的格律,主要是指近體詩;其次是指古體詩,并稱舊體詩;最后才是新詩。甚至,新詩根本就是被排斥在詩教傳統(tǒng)之外的。我們之所以倡導舊體詩、尤其是近體詩的格律,不無鄙夷、抵制新詩的意思在里面。這是不應該的?!肮耪{(diào)雖自愛,今人多不彈”,“不薄今人愛古人”,這才是我們應取的態(tài)度。
詩的格律是不是很難掌握呢?并不是的。如果把詩的格律比作交通規(guī)則,每一個人都可以輕而易舉地把握它、運用它。
我們知道,最早的道路交通,是行走在鄉(xiāng)村荒野,雖然也有習慣性的“規(guī)則”,以免車馬行人之間的沖撞,但那是相對自由的。古體詩的“格律”同此。發(fā)展而為城市交通,車水馬龍,熙熙攘攘,自由的“規(guī)則”就不夠用了,于是就有了嚴格的交通規(guī)則:右行順行和紅停綠行。但即使在城市交通實施嚴格交通規(guī)則的今天,如果你到鄉(xiāng)村中開車走路,還是不妨自由的。由古體詩發(fā)展而為近體詩,自由的“格律”就變?yōu)閲栏竦母衤?,這就是每一句的字數(shù)限定在五言或七言;每一首的句數(shù)限定在四句或八句或成雙的更多句數(shù)。以及押韻、平仄、粘對等等。其中,被認為最“難”掌握的規(guī)律便是平仄和粘對。
平仄是針對單句而言的,即二、四、六的用字必須平仄交替,第七字可與第六字相同,也可相反。這就是律句,被認為可以通行的綠燈。綠燈只有四盞: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但綠燈之外還有黃燈,這就是“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當然第七字也是必須分明的。“一三五不論”,是講第一、三、五字,即使平聲換作仄聲、仄聲換作平聲,也還是可以通行的,屬于黃燈;而第二、四、六、七字如果“不分明”了,平聲換成了仄聲、仄聲換成了平聲,便變成了拗句,亮起了紅燈,必須剎車止步。
粘對中的“對”,是針對上下兩句的組合而言的,即第一句與第二句、第三句與第四句……第二、四、六字的平仄必須相反(對);“粘”則是針對上下兩聯(lián)的組合而言的,即上聯(lián)的下句第二句、第四句……與下聯(lián)的上句第三句、第五句……第二、四、六字的平仄必須相同(粘)。這樣,綠燈又有四盞: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如果上下句失對、上下聯(lián)失粘,便亮起了紅燈。
但交通法則并不是只有紅綠燈的指示,有時也有警察在現(xiàn)場的指揮。這時,便又有了紅燈可行,而綠燈、黃燈反不可行的情形。同樣,格律詩也并不是只有死板的平仄和粘對。有時,拗句也是可以被允許的,律句反被禁行。拗句可行的情況有兩種,律句被禁的情況也有兩種。
“平平仄仄平平仄”,變成“平平仄仄仄仄仄”(南朝四百八十寺)或“仄平仄仄仄仄仄”(一身報國有萬死),屬于拗句紅燈而可行,但要求其下句“仄仄平平仄仄平”的第五字必須變作平聲。如“南朝”句的下句“多少樓臺煙雨中”,“煙”即應仄而變平;“一身”句的“雙鬢向人無再青”,“無”同樣是應仄而變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的第三字如果用了仄聲字,根據(jù)“一三五不論”,當然屬于黃燈,只要“二四六分明”,仍為律句,但卻被稱作“孤平”而禁行。第三字一定要用仄聲,則可將第五字換作平聲,如“雙鬢向人無再青”,“向”仄聲,孤平,而“無”平聲,自救了“向”字。當然,這個“無”還救了上句的“萬”字,自救又救他,一箭雙雕。
“仄仄平平平仄仄”句,變成“仄仄平平仄平仄”(欲把西湖比西子),四六字的平仄不交替而相同了,當然也是拗句,亮起的是紅燈,但仍可行,稱作“特殊句式”。要求是第三字必須保持平聲,而第五字必須換作仄聲。
“平平仄仄仄平平”句,變成“平平仄仄平平平”,第五字不論,雖屬黃燈律句,但卻被稱作“三平調(diào)”而禁行。不過,對“三平調(diào)”黃燈的禁行,警察往往是睜一眼、閉一眼的,遠沒有對“孤平”黃燈的禁行來得嚴格。尤其在五言中,更時見其暢行無阻,如“打起黃鶯兒”“積雪浮云端”“靜聽松風寒”等等。
總之,警察在場而紅燈可行、黃綠燈不可行的情況只有上述四種,即“平平仄仄平平仄”的第六字可以分明;“仄仄平平仄仄平”的第三字不能不論;“仄仄平平平仄仄”的第六字可以不分明;“平平仄仄仄平平”的第五字不能不論——除此四種情況,“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都是可以通用的原則。則只要記住律句只有四句、上下句相對、上下聯(lián)相粘,對詩律的把握和運用,實在是非常簡單之事了。
不過,就交通而言,優(yōu)秀的駕駛員,未必從來不違反交通規(guī)則,而從不違反交通規(guī)則的駕駛員,也往往不是優(yōu)秀的駕駛員。詩詞亦然。如李白說“故人西辭黃鶴樓”,第二字應為仄聲,“人”卻是平聲;韋應物的“上有黃鸝深樹鳴;春潮帶雨晚來急”失粘,粘句應為“仄仄平平平仄仄”,而“春潮”句卻是“平平仄仄平平仄”。盡管如此,從來沒有人質疑李、韋兩位是優(yōu)秀的詩人,這兩首詩是優(yōu)秀的好詩。
近人夏承燾曾作《齊天樂·再到杭州》,曾頗得錢名山先生的好評。但此詞疏于詞律,如中間有一句“人間何世”,按律應為“仄平平仄”,但“人”字卻為平聲。所以,后來改作“甚人間世”以合律。不料卻遭到錢的批評,在《與夏瞿禪書》中認為:“能作渭城朝雨,自然可作陽關三疊;能作黃河遠上,自然可入旗亭之唱;能作清平調(diào),自然可令李龜年按譜而歌。我輩但憂文字不逮古人,無憂其不合律也?!洱R天樂》人間何世句,慎勿可改?!?/p>
當然,如上所言,并不是說可以不講格律,無非不應為格律所拘的意思。
世上有交通警察,有普通市民,最熟諳交通規(guī)則的當然是警察,但市民也必須遵守交通規(guī)則。世上有詩人,有不是詩人,最熟諳詩詞格律的當然是詩人,但迄止二十世紀上半葉之前,只要是讀書人,即使不是詩人,有兩樣東西也是人人都會的,一是書法,一是格律詩。如王陽明、顧炎武直到胡先骕、蘇步青等老一輩自然科學家,他們都無意做書家,無意做詩人,卻能寫一手好的毛筆字,寫合律的舊體詩。包括聞一多等新文化人,他們肯定知道自己能留存于文學史的只能是新詩,而不可能是舊體詩,但他們卻還要寫舊體詩。而從上世紀五十年代之后,讀書人中,不要說從事理工科的,就是從事文史哲甚至唐詩宋詞研究的專家,從事文學詩歌創(chuàng)作的作家,又有幾個是能寫一手好的毛筆字和合律的舊體詩的呢?毛筆字還不好說,因為誰都可以拿毛筆在宣紙上寫字,寫出來的都可以自認為甚至公認為是“書法”。舊體詩就不一樣了,因為它不是寫得好、不好的問題,而是合、不合格律的問題。好、不好的問題不妨各人各看,而合、不合格律卻是有客觀的標準擺在那里的。
回過頭來看王陽明、周谷城們,既然不想當書法家、詩人,為什么還要寫毛筆字、舊體詩。當如歐陽修《學書靜中至樂說》所言:“有暇即學書,非以求藝之精,直勝勞心于他事耳。要得靜中之樂者,唯此耳。”前輩的讀書人,無論學書還是學詩,都不是為了“求藝之精”,而是為了養(yǎng)心;而讀書人養(yǎng)心的寄托,則以書法和舊體詩為兩大最佳的形式。今天,我們的讀書都是有明確的功利目的,書法和舊體詩,對我有功利的意義則學之,對我沒有功利的意義則不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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