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偷偷拿了家里100元錢,父母發(fā)現(xiàn)了之后,應(yīng)該怎么做?
在我們常人看來,當(dāng)然是教育。
棍棒教育,或者說教,或者苦口婆心。
但是,江蘇南通的一對夫婦不是這么做的,他們把自己的孩子揪進派出所,要求警察把孩子抓起來。
本意還是一致的,就是要讓孩子受點教育,吃點苦頭,長點記性。
不過,揪孩子進派出所的做法,在大多數(shù)網(wǎng)友看來,是不妥的。
就連派出所民警,也對孩子父母的這種做法提出了委婉的批評,民警說,你不能讓孩子從小就怕警察,以后真正遇到困難時不敢找警察。
網(wǎng)友不支持的主要論點支撐是:
這種做法浪費警力,或者浪費公共資源。
如果為了這么一點小事就找警察,這樣的事情多了去了,一旦真的有了暴力犯罪,或者群眾有了大的危險和困難需要警察求助時,卻騰不出警力,會因小失大。
還有一種說法,沒有放在明面上,大意是這種父母沒有擔(dān)當(dāng)精神,有了事情就想找警察,這是明顯的甩鍋行為。
當(dāng)然,也有支持小孩父母這種行為的。
支持者自然也有他們的說法。
我的意見傾向于第一種——這種做法欠妥。
首先來說,孩子不懂事,特別是在冷、餓這種生理要求都得不到滿足的情況下,“偷”,是他們的一種本能選擇。
何況,還是偷自個家里的一百元。
如果真如網(wǎng)上所說,孩子之所以偷拿這100元是為了去同學(xué)家玩,那就更是合情也合理。
當(dāng)然,再合情合理,偷,總是不對的。
孩子可以跟父母明說。哪怕說明后,父母不同意也不能偷。
不過,這起事件也可以說明一個事實,這位孩子要么沒有壓歲錢,要么就被父母以保管的名義把壓歲錢沒收了。
或者,父母從來都沒有給過孩子零花錢。
但凡孩子能夠找到拿錢的途徑,他也不至于去偷。
再說了,“偷”這種行為當(dāng)然不好,小時偷針,大了偷牛嘛。不過只要有父母正確的引導(dǎo)和教育,即便孩子偶爾有這種行為,也沒有什么大不了的。
只要不是經(jīng)常性的,只要不是慣偷,只要在父母的教育下不再犯,也沒必要非得揪到派出所,還非得讓警察抓起來。
現(xiàn)在的孩子,家里條件好了,是不是大多數(shù)有偷的欲望我不清楚,但是我們這一代在幼時,幾乎所有的人都有“偷”的經(jīng)歷。
當(dāng)然,不一定是偷錢。
比方說進別人的園子,偷一顆桔子。
或者是偷桃偷李,哪個沒有?
在我的記憶里,家里農(nóng)田旁有一顆桔子樹,每年的桔子都等不到成熟,在青澀的小顆粒時就被摘完了。不是你摘就是他摘,反正都是村子里小孩摘去了。
偷桃偷李,有時難免也會被主人家逮住,要么挨主人一頓批,要么就是回家挨父母一頓打。
入學(xué)了,難免有別人有自家沒的情況。
他的筆好漂亮,我想占為己有。
他的玩具好新潮,我想拿來用幾天。
其中有一個同學(xué),跟我同桌,偷拿了我的一沓稿子,而且這沓稿子帶有明顯的郵政表格的標(biāo)簽(我母親在郵政系統(tǒng)工作),但這位同學(xué)死不承認,硬是嘴犟,說是自己的。
好在老師也開明,把稿子拿回給我之后,也不再怎么說那位同學(xué)。
等我們長大了,這些惡習(xí)自然也就沒了。
不過,大了,就有另外一種“偷”。
就拿我們做老師的來說,平時懶得聽課,等到教學(xué)檢查時,拿著別人的聽課本抄四、五節(jié),這個月的任務(wù)就完成了,這不是偷?
大學(xué)教授論文抄襲,論文造假不知多少,這比偷100塊錢不更可惡嗎?
成年人的偷,不說了,可能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難言之苦。
回到那個小孩,他為什么要偷家里100元?
如果他如實告知父母,要100元,父母會給嗎?
父母能不能教育他?他以后會不會再犯?
他還小,父母可以揪到派出所,等他大了,父母老了,還揪得動嗎?
所以說,孩子的父母應(yīng)該親自給孩子以教育,以關(guān)心。
目的不是說揪不揪得動,而是自此以后永遠不用再揪。
警察幫得了一時,幫不了一世。
很多問題的解決,還是需要自己努力。
據(jù)說在警察的教育下,孩子退還了剩下的50元,還跟家里簽好了家務(wù)協(xié)議,以做家務(wù)的形式償還已經(jīng)花費的50元。
這不是很好嗎?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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